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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现代化背景下数字文化产业链的发展困境及其构建路径

作者:姜 涛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269   发布日期:2024-10-22

摘  要  提升数字文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是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虽然已具雏形,但与产业链现代化的要求相差甚远。数字文化产业链的构建要遵循产业链协同、增强核心竞争力、绿色可持续发展和创新驱动等原则,通过夯实数字文化产业基础,提高产业链价值创造能力,发挥数字文化产业平台协同效应,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强化政策引领和制度创新等,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产业链现代化;数字文化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产业链现代化”的概念, “十四五”规划把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作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任务。[1]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目前,“产业链现代化”已经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文化产业链是数字文化产业各部门之间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联系而客观形成的链条式关联形态,涵盖了市场调查、创意、设计、生产、交易、消费和衍生产品开发等全过程。目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虽然已具雏形,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产业链现代化的要求相差甚远。因此,必须提升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的现代化水平,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的发展困境

(一)产业基础能力薄弱

产业基础能力是影响和决定产业发展质量、产业链控制力和竞争力的根本保障。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基础薄弱,限制了产业链的转型升级和现代化发展。一是部分产业链关键环节自主可控能力较弱。比如,文化制造业硬件领域的核心芯片、数字—模拟转换器、模拟—数字转换器等关键零部件,依然高度依赖境外供应商。二是新型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比较落后。我国宽带网络、工业互联网、数据库、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不足,消费服务能力偏弱,数字文化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监管体系有待完善,阻碍了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三是数字化应用水平不高。数字文化产品制作技术手段相对落后,数字文化智能传播终端精细化、稳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不高

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不高、要素配置效率低下,制约了数字文化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一是要素配置结构不合理。数字文化生产要素在企业间分配不平衡,国有企业和头部企业因经营风险较低、投资回报相对稳定,更容易吸引生产要素的流入;而一些中小文化企业就很难获取必需的生产要素。此外,人才、技术和资本等关键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导致数字文化生产要素在地区间配置不平衡。二是市场准入壁垒导致生产要素流动不畅。比如,传媒行业对市场准入有较多限制,影响了资本、知识产权、数据等要素市场的健全发育。三是要素价格扭曲导致供需失衡。我国尚未形成知识产权、技术、数据等数字文化产业核心要素市场价格机制,市场评价标准不统一,基本上以“协商定价”为主;相关产权制度不完善致使要素交易信息不对称,这就导致数字文化要素价格扭曲现象突出,供需环节无法有效衔接,要素资源无法实现有效配置。[2]

(三)产业链附加值较低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催生了文化新业态,形成了不同的创新应用场景。但是,数字文化产业仍面临数字化应用水平不高、数字文化产业链附加值较低等问题。一是我国数字文化企业加工能力突出,但前期创作和后期衍生产品的开发能力相对不足,发达国家仍旧占据着数字文化产业链的高端创意、IP打造和品牌运作等高附加值环节。二是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不完整,价值链条太短,文化衍生品太少,附加值较低。因此,要强化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下游品牌营销环节附加值占比。

(四)产业链协调性不强

我国数字文化企业数量虽多,但产业链协作水平不高。一是产业链各环节联系不紧密。我国数字文化企业绝大多数资产规模偏小,实力薄弱,各企业分散经营,缺乏行业龙头企业带领,[3]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结合不够紧密,产业链分散割裂情况较多,缺链、短链、断链等问题严重,产业链稳定性差,造成产业内部成本较高,竞争力不强,影响了产业的整体发展。二是产业链分工不明确。比如,数字出版产业链包括内容提供商、技术服务商和阅读终端商。目前,产业链分工混乱,产业不透明,信息不共享,技术标准不一,各企业、各地区各自为政,甚至还存在恶性竞争,导致产业整体效率不高。三是产业链利益分配不合理。目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产业链利益分配制度缺失,导致产业链上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显失公平。

(五)产业链生态布局不均衡

当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但区域间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一是东中西部数字文化产业差距明显。改革开放以来,全国要素资源纷纷汇集东部,导致东中西部产业生态差距拉大。二是地区间数字文化产业分布不均。受地区保护主义的影响,地方政府更加重视本地文化企业发展,地区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意识不强,缺乏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突出,导致区域间数字文化产业链集群难以发挥协同效应,反而造成数字文化产业链同质化竞争严重。三是数字文化产业城乡差距明显。目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主要聚集在城市,在农村的发展非常薄弱。由于数字基础、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消费理念等差别,导致城乡之间的数字文化产业鸿沟正不断扩大。

二、产业链现代化背景下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构建原则

(一)产业链协同发展原则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应实现各环节之间的有机协调,加强上下游各环节之间的联系,强化产业链的协同效应,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支持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产业链水平。促进供需联动发展,加强产业化、市场化的联动,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发挥国内超大市场规模优势,打造内需型为主的产业链。促进要素协同联动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以政策法律法规协同为保障,促进科技、金融、技术、知识、人才等要素资源顺畅流动。

(二)增强核心竞争力原则

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要以“锻造优势长板,补齐弱项短板,做强做大链主企业,提升配套能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夯实产业链基础,优化产业生态”为基本思路,在“链长”牵头统筹协调下,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保障能力,构建全产业链协同推进模式。支持龙头企业示范引领,鼓励有条件的“链长”企业整合资源组建跨国公司,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和专业领军企业,提升企业国际影响力和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控制力。鼓励中小企业深耕细分市场,培育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增强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有效推进数字文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

(三)绿色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我国数字文化产业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产业链绿色发展。数字文化产业链绿色化是涉及各相关主体并贯通上下游各环节的整体绿色化,包括绿色创意、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制造、绿色流通、绿色金融、绿色消费、绿色管理等。这就需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树立全局思维和整体意识,通盘考虑企业、社会、产业链上下游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均衡和公平问题,协同推进绿色产业链的建设,推动数字技术与文化产业“双效统一”发展。

(四)创新驱动原则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构建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面向数字文化产业主战场,培育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链优化升级,让科技创新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积极适应当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充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特别是5G、大数据、虚拟仿真、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加快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不断催生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积极发展平台经济,打造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联动创新,构建数字共享、协同共生的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以数智赋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和运营效率。推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链向高质量、高效率、高附加值的方向发展,让数字文化产业更加适宜现代化技术生产、网络传播、体验消费。

三、产业链现代化背景下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的构建路径

(一)夯实产业基础,提升产业链支撑保障能力

产业基础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要夯实产业基础,提升产业链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技术领先、安全性强的数据平台、计算中心和产业基地,提高数据算力和信息传输速度,为高质量的数字技术创新和应用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二是加快数字核心技术研发。加强文化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加强数字化领域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增强数字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加强数字产业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文化企业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等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建成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落实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部署,共建共享文化产业数据管理服务体系,促进文化数据资源融通融合。四是构建产业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对产业的引导支撑作用,推动虚拟现实、交互娱乐等领域产品、技术和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形成数字文化产业标准体系。五是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在文化领域的深度渗透和应用。注重运用各种数字化手段丰富表现形式,提升文化产品内涵品质,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智能制造、智慧服务、金融、物流、教育、体育等领域的融合发展,促进业态、模式和场景创新。

(二)提高价值创造能力,攀升数字文化产业价值链中高端

鉴于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附加值不高,且长期被锁定在全球文化产业价值链中低端的事实,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必须加快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一是向创意设计、标准制定、高端研发等产业链上游延伸,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向附加值较高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向智能制造与高端外包等方向拓展,借助数据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生产体系和平台,由核心文化企业掌控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进行数字文化产品的标准化、定制化、在线化生产,实现高品质数字文化产品集约式和精品化生产。三是数字文化企业大力应用5G、大数据、VR等数字技术,提供实时在线交互和智能服务,不断创新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完善服务模式,增强文化消费体验,并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建立数字文化产品信用体系,努力延伸数字文化产业链下游,向IP授权、衍生品开发、增值服务等高端消费转型升级,降低数字文化产品市场风险、渠道中介风险和收益波动性。数字文化企业应融通产业链创意端和消费端,以创意创新、技术升级和智能营销为抓手,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引导文化消费潮流和趋势,不断巩固用户导向的数字文化企业上下游供需关系,实现全产业链价值提升和供需结构优化。

(三)发挥平台协同效应,增强产业链协同性

针对国内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等消费新需求,我国数字文化产业链迫切需要构建一个综合性的集成平台来更高效率地完成生产组织调度,及时捕获市场需求变化信息。因此,必须加快构建数字文化产业平台,为实现数字文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支撑。一是推动数字文化平台引入智能算法,加速数字技术在内容创作、传播、推广等不同价值链环节的赋能。促进数字文化产业链组织协同,更高效率地实现产业链及其分工环节的生产组织调度,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大幅提高运营效率。二是在数字驱动、智能主导下,充分发挥数字文化平台优势,利用平台个性化定制、精准化服务和智能化推送等功能,打破地域限制,引导生产要素在平台上优化配置,实现生产要素在产业链上下游的自由流通、资源共享和专业化协作分工,不断拓展原有业务边界,促进生产协同创新。同时,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充分满足国内外用户日趋多样的数字文化产品需求,提升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与盈利能力。

(四)破除要素约束,健全要素市场配置体制机制

只有消除文化市场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等体制束缚和政策障碍,才能推动人力资本、金融资本、数据等核心生产要素跨区域、跨企业间优化组合与融合发展,提高文化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一是积极探索数字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和高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和合作,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着力培养出一批既具有一定的文化审美素养、人文素养、数字媒介素养,又熟悉市场运作规律、擅长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实现数字文化产品的高质量供给。二是拓宽数字文化企业融资渠道。数字文化企业中较多为中小企业,投融资不足。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符合数字文化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打通产业链条,提升企业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程度,打造具备竞争优势的文化产业集团。三是搭建数据服务平台。当前,数据已成为新型生产要素,要搭建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汇聚文化数据信息,提供文化数据的标识解析、关联重构、数据确权、评估定价、匹配交易、资产管理与运营等服务,实现文化数据的流通和协同治理,为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提供重要支撑。

(五)打造数字文化特色产业集群,优化产业链空间布局

打造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可以使各市场主体分工协作,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边际收益。一是布局和发展一批特色鲜明、主业突出、集聚度高、带动性强的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形成以“头雁”领航“群雁”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以龙头数字文化企业为牵引,聚拢上下游数字文化企业补链成群,提升集群竞争力,凸显产业“虹吸效应”。一方面,发挥产业链纵向集群效应,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内部各企业在创意、制作、营销、传播和消费等环节线上线下混合式集聚和分工协作。另一方面,发挥横向集群效应,将产业链上某一环节的同类企业集聚起来,进行组织创新,形成战略联盟,这不仅可以优化数字文化产业的分工布局,又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和均衡市场风险。二是加快科技文化融合创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利用数字技术深度挖掘、保存和共享各种文化资源,培育新型文化消费需求,优化人才、资本、文化资源、技术和数据等要素配置,构建线上线下信息、知识和技术服务共享平台,推动各种生产要素在空间范围内不断汇聚,提高数字技术和优秀文化资源的集聚密度和契合度,使数字文化产业空间链上各种要素得以重新组合、拓展、创新和集聚,形成特色化的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优化数字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六)强化政策引领和制度创新,助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政策引领和制度创新。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继续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数字文化建设,加大政府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避免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失衡。依托优势地区的正向溢出效应,带动弱势地区快速补齐短板,扩大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向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和特殊人群的辐射和延伸,以数字技术弥合区域、城乡、群体之间的文化鸿沟,不断增强数字文化发展的包容性,进而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推进文化交流互鉴,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鼓励我国数字文化企业走出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文化企业和一批海外年轻用户喜爱的文化产品。二是健全数字文化治理机制。完善数字文化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数字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媒体机构等参与文化治理的积极性。三是优化数字文化产业领域营商环境。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数字文化产品交易、版权保护和国际文化贸易保驾护航。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确保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加快建立市场诚信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市场配套服务体系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体系等,弥补市场缺陷。发展骨干文化企业,推动产业关联度高、业务相近的国有数字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同时,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向专业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罗仲伟.如何理解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N].光明日报,2020-02-04(11).

[2]闫烁,祁述裕.完善“十四五”时期文化经济政策 促进文化要素市场化配置[J].行政管理改革,2020(11):10-19.

[3]张雅俊,夏杰长.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驱动机制、挑战及对策[J].行政管理改革,2024(06):60-69.

本文系2024年度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课题“产业链现代化背景下河南省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链群构建研究”和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资助性项目“基于价值链视角的洛阳地区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研究”(编号2022-ZZJH-477)

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洛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博士)

【责任编辑:方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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