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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发展思考

作者:李志坚 陈正文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730   发布日期:2023-9-25

摘  要  推动数字经济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既是实现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与产业链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十四五”及中长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从分析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的成效入手,简析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挑战,进而从制度设计、金融支持、人才培育等方面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与产业链更深层融合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  数字经济;产业链;融合;粤港澳大湾区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提出要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多项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引和部署。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为推动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供指导和规范;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25年我国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发展目标。在各项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加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强化数字经济赋能产业链发展,已经初步构建起数字技术与产业链融合程度较高、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一、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成效显著

(一)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和产业链融合发展政策逐步完善

广东省和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城市针对推动数字经济与产业紧密结合出台了一系列的指导政策及实施方案,推动数字经济赋能产业链发展(见下表)。

(二)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水平逐步提升

在制造业数字化方面,截至2022年4月末,广东省累计推动超过2.1万家规上工业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在服务业数字化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教育、商贸、交通物流、金融、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程度均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在农业和乡村振兴数字化方面,实现种业育繁推“一张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管治,搭建农产品数字化营销体系,探索“田头智慧小站”建设。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广东省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产业走在全国前列,5G基站建成数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数量、光纤用户数、4K电视产量等均居全国前列。

二、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监管体系与标准规范尚不完善

数字技术的发展带来新的经济形态,也带来了在行业监管、标准规范方面的挑战。一是数字经济中的数据产权归属、数据安全保护、数据共享与融合等仍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以规范。二是产业互联网平台之间的数据标准、通讯标准、技术标准、接口协议存在差异,限制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交互的效率。三是粤港澳三地对数字经济的监管和技术标准的差异也影响了三地在数字经济上的跨区域合作。

(二)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

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和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支撑。从关键核心技术上看,我国ICT产业在研制的关键环节仍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一些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仍需依靠进口。从基础设施上看,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数字基础设施发展空间巨大。

(三)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的金融支持力度有待提升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支持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还存在着一定的短板。从数字产业化方面看,一是数字经济的资产往往以知识产权、专利权等形式出现,较难成为传统信贷模式下的抵押物。二是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投活跃程度较低,对科技成果转化支撑力量不足。从产业数字化方面看,一是粤港澳大湾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较滞后,为中小企业、科创企业增信作用不足。二是粤港澳大湾区内的金融机构缺乏促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部分企业数字化转型动力不足

据调查,绝大部分企业愿在数字化升级上投入的资金一般是其设备投入的10%左右,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更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目前,粤港澳大湾区企业难以开展数字化盈利模式探索或通过数字化转型以提升企业盈利,这削弱了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的动力。

(五)数字化人才储备水平有待提升

数字化人才是推动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资源之一。据清华大学和领英的一项研究表明,粤港澳大湾区内数字经济人才主要集中于广深莞等地,人才总量占全国约11.5%,低于领先的京津冀(人才总量占全国约16.7%)和长三角(人才总量占全国约26.6%)两大城市群,表明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人才储备水平有待提升。

三、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发展水平的对策

(一)完善数字经济政策顶层设计

完善数字经济政策对深化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发展十分重要。一是厘清粤港澳大湾区传统产业数字化过程中所遇到的痛点难点,加快构建数字经济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推动粤港澳三地政府探索产业数字化方面区域合作的制度设计和实施方案,筑牢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数字化政策基石。二是优化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的软环境,探索出台针对数据产权归属与数据安全领域的法规指引,同时,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中专章专篇细化数据安全规范条款,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安全政策体系。三是谋划出台粤港澳大湾区数字技术标准体系,规范粤港澳大湾区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产业数字化平台之间的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通讯标准,加强关键技术标准的推广应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平台之间业务互动和数据联通。

(二)加强数字基础设施支撑

推动产业数字化需要强而有力的数字基础设施支撑。一是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力量的优势,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核心领域的技术自主研发,夯实产业数字化技术根基。二是创新粤港澳大湾区研发合作形式,探索数字经济研究智库、科研院所与传统产业企业深度合作,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成果转化实验基地等形式,推动符合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数字化需求的数字技术实现落地转化。三是加大数字新基建投资力度,加快5G基站、光纤网络、IPv6协议等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设立标准统一、数据互联的大数据交互中心、重点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载体,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数字化基础设施支撑。四是探索区域间数字产业基础设施协同应用。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云贵等地云计算产业的协作,释放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密集的算力需求,应用西部的算力进行计算,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数字化效率。

(三)深化数字技术与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制造业产业链融合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也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所在。一是刻画粤港澳大湾区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基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支柱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制定细分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总结和遴选一批典型产业链数字化案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二是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帮扶。分阶段制定粤港澳大湾区重点产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阶段目标,按实施阶段选出一批攻关示范企业率先开展数字化改造。强化对各产业链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技术、咨询、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选取重点产业链试点,鼓励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分享数字化资源,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三是以粤港澳大湾区各地重点产业园区和孵化器作为突破口,探索产业园区之间的数字化合作转型模式,探索跨产业园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园区间的数字经济资源集聚和共享,打破产业园区企业“不想转”“不敢转”“不能转”“不会转”的难题,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四是加强重点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理论研究。探索以省市社科院为牵头单位,设立数字经济理论及产业数字化等领域专项研究课题,提供研究资金支持,调动学术界在数字经济与产业链融合方面的研究积极性。

(四)加大金融支持产业链数字化转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为强化数字经济赋能产业链发展,一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科创金融基金体系。探索设立数字技术产业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数字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鼓励引进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基金投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企业或产业链优势企业股权,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技术研发和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资金。二是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科创金融组织体系。鼓励粤港澳大湾区银行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等分支机构,鼓励粤港澳大湾区保险公司成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提升保险中介在科技保险领域的参与度。引进和培育一批粤港澳大湾区专注数字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风投创投机构和私募股权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政银担”合作机制,为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提供担保增信。三是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作用。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优势企业在科创板、北交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鼓励粤港澳大湾区数字技术中小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鼓励粤港澳大湾区企业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等方式为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四是完善科创金融服务和产品模式。鼓励粤港澳大湾区银行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提升面向科创企业的首贷比。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对产业链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等金融服务。

(五)加大数字化转型专业人才储备

推动数字经济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链深度融合离不开强大的数字经济人才支撑。一是加大粤港澳大湾区对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探索开放港澳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执业,完善相关领域人才的评价体系及扶持政策,探索将数字经济人才纳入省、市人才计划和支持清单。二是加强数字技术关键领域以及产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的本地人才培育,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院校开办符合粤港澳大湾区所需的数字经济课程,鼓励高等院校与粤港澳大湾区重点产业企业建立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构建多元化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化人才培养模式。搭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化人才储备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扩大公共数字资源向公众开放,实施居民数字经济宣传普及和数字素养提升计划,提升居民数字素养和技能。

参考文献:

[1]万晓琼,王少龙.数字经济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驱动[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75(03):115-123.

[2]杨道玲,傅娟,邢玉冠.“十四五”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亟待破解五大难题[J].中国发展观察,2022(02):65-69.

[3]杨祎.我国数字经济治理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之策[J].科技经济市场,2021(01):46-47.

(李志坚系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广东亚太创新经济研究院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广东亚太创新经济研究院理事长;陈正文系广东亚太创新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方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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