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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数字经济发展分析与对策建议

作者:曹晓蕾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941   发布日期:2023-9-25

摘  要  江苏、广东和浙江都是全国数字经济发展发达省份,近年来江苏数字经济取得了均衡快速发展,但在数字经济产业占整体经济规模的比重、领军型企业培育等方面与广东、浙江相比还有明显差距。为此,江苏应明确数字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性和支柱性战略地位,以工业互联网建设为抓手,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生态;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以数字化生产力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军企业的培育力度;不断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法律环境,推动数字经济切实成为江苏发展新引擎,引领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数字经济;江苏;广东;浙江;比较

当前,数字经济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加快向全球生产网络渗透,并逐步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很快,其中,江苏、广东和浙江是数字经济发展发达省份,三省数字经济规模一直位居全国前五。2023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时指出,江苏要“推动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目标,江苏需要深刻认识数字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性和支柱性战略地位,充分借鉴广东、浙江的发展经验,推动全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一、江苏、广东、浙江数字经济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保持高位增长,2022年全国数字经济规模为50.2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占GDP比重提升至41.5%,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广东、江苏、浙江的数字经济发展位列全国第一方阵,三省数字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近三分之一,自数字经济发展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以来,各省先后对数字经济发展给出了自身的发展定位,全方位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一)江苏: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强省,打造数字技术创新、数字产业发展、数字社会建设和数字开放合作高地

2022年,江苏省数字经济规模为5.1万亿元,占全省GPD比重为43.4%,占全国比重为11.8%,规模继续位居全国第二。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0.6%。数字经济正逐步成为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在数字产业化领域,数字产业不仅本身为江苏经济新的增长点,而且为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数字化发展注入强大动力。2022年,江苏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4.2万亿元、同比增长15.3%,软件业务收入1.3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全省电子信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000家,布局建设移动通信、物联网、大数据等领域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服务平台超过400个。

在产业数字化领域,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加快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推动“江苏制造”向“江苏智造”跃升。2022年,全省评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12家,比2021年增加了60家,新增智能车间430个,同比增长20.7%,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达66.4,连续8年居全国第一。2022年全省入选国家级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6个,居全国首位,新增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3家、“数字领航”企业3家、工业互联网平台10家,新增4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增数量居全国第一。

在数字基础建设领域持续发力,实现快速增长。2022年,江苏八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数字经济加速行动实施方案》,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根基,该方案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加速要求。2022年,江苏省累计建成5G基站达18.7万个,排名全国第二,计划到2025年,建成5G基站超25.5万个。

良好的制造业产业基础为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同时,江苏高校众多,在教育水平和科技创新方面也具有较好的资源,支撑数字技术进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基础较好,规模较大,尤其在产业数字化领域,智能制造水平快速提升,两化融合程度在全国领先。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数字经济发展“大而不强”,领军型企业较少,对全省中小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不足,尚未形成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生态。

(二)广东: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全球领先的数字化发展高地

广东是在全国率先制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产业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的省份,在2018年就明确了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的发展定位。近三年来,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从战略指引逐步转向细化方案、地方法规和工作要点。2021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提出广东要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数字化发展高地。2021年9月,《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2022年4月,广东省工信厅印发《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推动广东省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在多年持续强有力的政策促进之下,广东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2022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为6.4万亿元,占该省GDP比重49.7%,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六年居全国第一。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2021年,广东数字产业化增加值为1.9万亿元,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4.6万亿元,占全国比重约三分之一,规模连续31年居全国第一。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2021年,广东省产业数字化增加值为4万亿元,同比增长14.3%,居全国第一。2022年,广东以工业互联网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累计推动2.5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7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到2025年,广东将推动超过5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带动100万家企业“上云用云”。

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22年末,广东省累计建成5G基站22万个,比2020年增加了近10万个,产业规模、用户数和基站数均为全国第一。

在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和产业生态培育方面,广东省培育了华为、腾讯、树根互联、富士康、美的、华润等6家国家级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全国第一,并在全国首创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汇聚800多家优秀服务商。

广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确立了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和全球数字化发展高地的较高目标定位,并据此不断推进政策和措施落地,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卓有成效,无论从规模、结构还是质量指标来看,都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第一大省,尤其在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培育、产业生态系统完善等方面优势突出,切实推动数字经济成为引领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主阵地。

(三)浙江:形成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的“三区三中心”发展格局,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

浙江省是国内最早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政策并开展实施的省份。早在2017年,浙江已经提出将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 2021年6月,浙江发布《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高水平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建成“三区三中心”, 即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数字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科技创新中心、新兴金融中心和数字贸易中心。2022年3月,浙江发布《浙江省高质量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了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的量化目标。2022年,浙江数字经济总量约为4万亿元,增长12%,高于GDP增速约9个百分点,数字经济产业规模超过经济总量的一半,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为51.5%,在全国各省中位居第一。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头部企业引领的数字产业集群不断做大做强。2022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8977亿元,占GDP比重为11.6%,比上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2年)》显示,2021年,全省年营收超千亿级的数字经济企业有2家,超百亿级企业有45家,头部企业引领数字经济创新态势明显,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智能计算、智能光伏、数字内容六大千亿级数字产业集群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不断实施“产业大脑+未来工厂”融合发展新模式,赋能制造业提质增效。2021年,全省实施36个产业集群新智造和33家“未来工厂”试点,浙江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营业收入规模首次超过信息服务业,利润首次突破千亿元,全省培育出智能工厂423家、“未来工厂”61家,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85家,培育上云企业47万家。从数字化智能工厂到“未来工厂”,从企业上云到“产业大脑”,探索龙头企业拉动,依托数字化快速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质量。

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2022年,浙江已建成5G基站14万个,居全国第三,万人5G基站拥有量达到21.5个,居全国第一。

数字经济作为浙江省的“一号工程”,从2017年的1.0版本开始不断深化,到目前正深入实施“一号工程”2.0版本,推动浙江数字经济向着“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的‘三区三中心’发展格局,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的目标不断前进。基于较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和综合性互联网平台,浙江省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方面强强联合,实现了两大领域的良性互动,推动浙江数字经济产业比重位居全国各省之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各省相比,浙江头部企业引领数字经济创新态势明显,数字经济产业的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大,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这成为浙江数字经济发展全国领跑的动力之源。

二、对标广东、浙江,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的优势与差距

1.在数字经济发展总量方面,江苏与广东、浙江能保持齐头并进,但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偏低。2022年,江苏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1万亿元左右,规模位居全国第二。而广东和浙江分别为6.4万亿元和4万亿元,规模分别居于全国第一和第四。从数字经济产业占GDP比重来看,2022年江苏为43.4%,比上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可见与自身相比江苏进步很快。但横向比较来看,2022年广东和浙江两省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分别为49.7%和51.5%,江苏比广东、浙江低6—8个百分点,差距仍然非常明显。

2.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方面,江苏发展速度加快,与浙江的差距逐步缩小。根据国家统计局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统计分类,主要包括五大类,前四大类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属于数字产业化部分,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第五大类,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属于产业数字化,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可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水平决定了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2020年,广东、浙江两省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为12.9%和10.9%,江苏仅为7.8%,与广东、浙江两省差距较大。到2022年,江苏为10.6%,同比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而2022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1.6%,可见江苏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与浙江省的差距已经明显缩小。

3.在数字经济发展的区域结构方面,江苏全省各地区相对保持均衡发展。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以来,江苏数字经济近三年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三大主板块: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和产业数字化能力持续提高,更为难得的是实现了全省区域的均衡增长,根据《2022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江苏省成为唯一全部城市入榜数字经济百强城市的省份,全省整体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最为均衡。

4.在数字经济市场主体方面,与广东、浙江相比,江苏缺乏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领军型企业。广东省培育了华为、腾讯、树根互联、富士康、美的、华润等6家国家级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型企业;浙江省拥有年营收超千亿级的数字经济企业2家,超百亿级企业45家,头部企业引领数字经济创新态势明显。与广东和浙江相比,江苏数字经济领域有影响力的引领型企业较少,这成为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的“软肋”,因此在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培育方面江苏还要下大力气。

总而言之,江苏数字经济总体规模与广东、浙江两省进入全国第一梯队,相比于广东、浙江两省,江苏的优势是实现了全省各区域的均衡发展,同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速度快速赶上。江苏省数字经济发展的不足之处主要在于数字经济企业主体不强,相关配套发展政策措施亟须跟上。

三、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的对策思考

1.以工业互联网建设为抓手,优化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生态。我国数字经济的四大类平台——工业互联网、消费互联网、人工智能、跨境电商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主要载体。结合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需求,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有较大发展空间。例如,苏州浪潮电子集团的5G工业互联网平台集成多种制造业务场景,让企业运营成本降低10%的同时产能提高了15%;江苏徐工集团累计带动徐州1000多家、全球4000多家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形成“供应链融通模式”,共同攻克23项传动系统关键技术。因此,江苏省应重点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以大企业为龙头,以工业互联网建设强化“链主”角色,协调产业链各环节进行补链强链,带动帮扶产业链各环节中小企业共同成长,持续打造重点领域产业同盟军。

2.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当前,数字技术已经成为驱动产业形态演进的重要力量,江苏制造业总量占世界的3%,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率只有20%左右,制造业的规模和发展质量明显不匹配。因此,江苏省数字经济的最佳发力点是以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大人工智能、物联网、传感技术等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投入和力度,通过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全球并购、国际产学研合作等多种途径获取先进智能装备技术,培育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信息技术产业,提升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数字技术含量;二是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提升企业数控化、信息化、自动化水平,继续提升全省制造企业两化融合水平,切实推动由“制造大省”转变为“智造大省”。

3.以平台化发展为主攻方向,重点培育数字经济领军型企业。与传统经济形态相比,平台化、生态化是数字经济产业组织的显著特征,数字经济的新价值是普惠共享和红利的分布式增长,这又会充分放大数字经济平台的优势,释放区域经济增长的乘数效应。广东和浙江数字经济发展又快又强就与其头部大企业的引领密不可分。目前江苏省有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企业8000多家,但是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大企业平台不多。因此,江苏应加强对数字经济企业进行评估,以平台化发展为目标,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数字经济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以徐工集团为榜样,引导和支持大型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协同共生的新发展格局。持续关注数字平台企业和制造业骨干型企业的发展,根据企业需要及时提供政策和服务的支持,提升这些企业在全省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引领与支撑作用。

4.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江苏省数字经济发展制度环境。2017年“数字经济”首次写入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浙江省在2017年就敏锐地提出将数字经济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广东省在2018年就制定了广东省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底,江苏才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此后陆续出台了《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政策法规。与广东和浙江相比,江苏省在数字经济发展政府推动和政策促进层面行动相对缓慢,明显落后。这与江苏数字经济发展全国第二的体量也不相称。因此,要上下统一认识,明确数字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引领性、主导性和支柱性作用的战略定位,加快完善数字经济产业政策支持体系,借鉴广东、浙江经验,加快研究制定各种促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与地方法规,强化支持措施落地,推进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推动数字经济切实成为江苏发展新引擎,引领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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