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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年历史看党的宗旨内涵的演进

作者:李 亮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692   发布日期:2023-3-27

摘  要  人民利益至高无上,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和存在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实践中改变了仅仅将群众作为革命动力的认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确立起来。此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中国共产党核心领导人明确指出,要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制定、执行各项方针和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党的宗旨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把满足人民期盼作为践行党的宗旨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宗旨内涵。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

世界上任何政党无论大小都有奋斗的主要目标和进行一系列活动的意图,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作为基本原则,以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目的,是一种新型无产阶级政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决定了党自诞生之日起就确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立场,并将之作为制定全部政策的出发点。此后,延安时期召开的党的七大明确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并正式写入党章。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我们党始终践行这一“唯一”宗旨,并根据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调整变化,不断丰富和创新宗旨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100多年的光辉历程,以大历史观深入把握党的宗旨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及内涵的演进,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从争取群众到全心全意为人服务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党的宗旨经过了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揭示了无产阶级运动不同于以往一切运动之所在,而且为以后无产阶级政党把为绝大多数人服务作为自己的宗旨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理论依据。中国共产党建党伊始就站在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立场上。尽管1921年7月党的一大没有制定出像党的二大一样单独的党章,也没有出现类似“为人民服务”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提法,但在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规定党的奋斗目标:一是政治上“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二是经济上“消灭资本家私有制”,这明确表达出解放全中国劳苦大众的主导思想。一年后,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指出,中国共产党既不是知识分子团体也不是脱离群众的革命团体,而是“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为此不能忘记“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这条重大原则。同时,党的二大还第一次以决议案的形式规定了党的性质且首提“群众”的概念和党与群众的关系问题,为党的宗旨的确立奠定了基础。然而,由于党处于初创时期,理论准备不足,加之当时革命斗争的需要,群众被作为革命的动力和团结争取的对象。在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实践中,这种认识曾延续约十年时间。如1925年中共四大后,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制定《组织问题决议案》总结了领导群众运动的经验,指出中国革命运动将来会有什么样的命运,最终要看中国共产党是否能够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再如,1926年5月,《中央通告第一百零一号》提出,“在一切实际工作中无一时一事不努力深入群众,获得群众”。大革命失败后,中国革命处于低潮时期,1928年党的六大客观估计政治形势,把从事长期艰苦的群众工作确立为党的工作重心,并在通过的第一个决议案——《政治决议案》中明确指出,组织暴动和起义不是党的中心工作,“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该决议案还提出中国革命的十大政纲,并强调党的中心工作就是“夺取广大工农兵群众”。同年10月,李立三同志根据六大路线的精神和要求,在同江浙地区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当前形势下不能立即举行全国起义,而应“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竭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

革命斗争需要群众的支持,党要争取群众、领导群众,但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党必须以群众作为服务的对象。在党的历史上最早提出“为人民服务”这一命题的是毛泽东同志。1939年2月,他在剖析孔子道德观的本质时说,孔子的知(理论)不源自客观事实,是独断和观念论的,仁勇(实践)中仁也是就统治者而言的,并不针对大众;至于勇,则是勇于压迫人民和守卫封建制度,而非为人民服务。十个月后,他在“老三篇”之《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基本要求,号召每一位共产党员学习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共产主义精神。1940年2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阐释抗战文化时又表达了为最广大人民即工农劳苦民众利益服务的基本立场和价值取向。此后,他在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发表的演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和《论合作社》中又强调“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文艺也应当“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共产党员要把“为群众服务”作为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1944年9月,毛泽东在“老三篇”之《为人民服务》中提出,共产党和党领导的军队要“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10月4日,他在秦邦宪的陪同下,到清凉山中央印刷厂礼堂看望《解放日报》和新华社、出版局以及中央印刷厂的全体工作人员时提及:“怎样才能把工作做好呢?你们不论是做新闻工作的,还是做出版工作的,都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进一步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对革命队伍中知识分子的根本要求。1944年12月16日,《解放日报》发表毛泽东的《1945年的任务》指出,全体工作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中国共产党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

1945年4月抗战胜利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大是时隔党的六大17年之久召开的一次党的代表大会。经过延安整风,学习党的历史,全党认识达到统一,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总结历史经验,不仅把“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明确为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而且将“为人民服务”升华为党的根本立场和行动准则、军队的“唯一”宗旨。在战争和革命的年代,武装夺取政权是党必不可少的主要任务,为人民服务实际上不仅仅限于军队,对党组织也是普遍适用的。正因如此,党的七大首次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唯一宗旨正式写进了党章,将党的宗旨与军队的宗旨统一起来。既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已确立为党的唯一宗旨,那么全体党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并在革命工作中尽职尽责,自觉践行。于是,党的七大第一次确定的党章总纲中明确把“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作为中国共产党人所必须具有的精神在党员的义务中规定下来。同时,党章首次以集中系统的条文规定了党员的四条义务,其中之一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需要,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党的七大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载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贯穿于党的各项活动之中。

二、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让人民满意

党的七大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党的宗旨,同时认识到群众是革命实践的目的,突破了把群众当作革命实践工具或手段认识的不足。1956年9月,在我国即将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重要关头,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上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进一步从唯物主义历史观出发深刻阐述了群众所具有的目的性价值:马克思主义一向认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同时,指出“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党能够领导人民群众,原因在于“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

在探索社会建设道路过程中,毛泽东同志结合党的建设实际,多次强调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1957年,他在《坚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中郑重申明,共产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1959年3月,毛泽东在一次修改的代拟批语稿中指出:“我希望同志们勉为其难,为党担负这些担子,为人民艰苦地服务。”1962年,邓小平同志在《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总结指出,毛泽东同志过去多次讲过党执掌政权后要继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做好人民的勤务员。

“为人民服务”有丰富的内涵,一方面回答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另一方面回答如何服务的问题,既要求主观上有为人民服务的动机,又要求客观上为人民带来利益。刘少奇同志对此理解很深刻,他解释说:“我们为人民服务,就要对人民负责,就要在客观上使人民因为我们的服务而获得益处,获得解放。”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抱有加快发展、改变落后状况的强烈愿望,“文化大革命”的出发点是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然而实际效果却恰恰相反,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

共产党人是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论者。在领导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邓小平同志讲得最多的就是人民是否满意、高兴、答应和赞成。在南方谈话中,他提出了著名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以此判断党的工作的是非得失。“三个有利于”标准中无论是生产力、综合国力还是人民的生活水平,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其实质是把人民作为价值评价的主体,强调人民利益高于一切。2000年2月,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中,“先进社会生产力”和“先进文化”这两个“代表”,最终都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体现了人民利益的标准。“代表”二字至关重要,既是愿望和价值追求的表达,又是改造客观世界价值实践的体现,是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

在让人民满意这一光辉思想的哺育下,新时期党始终不渝地追求、实践与实现这一目标和使命,推动党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和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实践中不断走向新的胜利。2003年,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坚持用人民是否满意、高兴、答应和赞成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定,“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2007年,他在中共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难看出,以上这些论述,始终是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围绕着“人民”展开的。同时,党的十七大还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而把为人民服务的动机和受人民欢迎的效果统一起来。党的十八大不仅提出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放在“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六项任务之首,而且要“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个人做事只凭动机,不问效果,等于一个医生只顾开药方,病人吃死了多少他是不管的。”从“全心全意”到“让人民满意”,从主观愿望到客观评价,增加了一个群众检验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发展了党的宗旨内涵。

三、从让人民满意到满足人民期盼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党的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的先进性的本质体现,是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根本标志,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我们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不论政府职能怎么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不能变”。新的历史阶段下,习近平总书记不仅一再重申党的“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而且作出了新的独特表述。他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利益和核心价值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应该始终坚守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家园。”这里的“最高利益”“核心价值”以及“精神家园”,深刻揭示出党的宗旨的新内涵。

让人民满意是衡量政党执政活动效果的根本标尺。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强调,把人民是否拥护、赞成、高兴、答应当成为衡量我们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两次提到“人民满意”,一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置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第一位,既彰显了我们党植根群众、造福人民的坚强决心,又体现出鲜明的人民性立场。

从全心全意到让人民满意,要求党不能只从主观愿望出发,还要着眼于人民的评判,看人民满意与否。但更为重要的是,必须了解和判断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利益所在。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落后的社会生产”已经发生了新的阶段性变化。与之相一致,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需要从原来的“物质文化需要”进一步转向为对“美好生活需要”,期盼有更好的物质文化生活和更丰富的精神生活。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成为制约人民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根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共产党人面对的主要问题不是“落后的社会生产”而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用十个“更”列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涉及教育、工作、收入、社保、医疗卫生服务、居住条件、环境以及下一代的成长、工作和生活,还郑重承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他从两个方面给出了答案:一是“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这是总体的要求;二是“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这是具体的要求。

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人民的意愿和期盼,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在新形势下的奋斗目标,要求全党“以百姓心为心”,做顺民心、得民心、为民谋利的事。党的二十大强调,要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党的宗旨内涵。

中国共产党最初就是为了服务人民才建立的,一切党员的一切无论牺牲、努力还是斗争,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和解放,除此以外没有别的目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对文艺工作、人民军队、党和政府、党员个人都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而且还在“为人民服务”前面加了修饰词“全心全意”,强化服务的全方位和全过程。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党的地位、环境和任务的变化,对共产党而言永恒存在的“为人民服务”宗旨,需要不断拓深新的时代内涵。从“全心全意”到“让人民满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实质没有变,党的宗旨内涵有了新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牢牢抓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关键一环,即满足人民期盼,要求党员干部深入群众,了解民心,体察民意,回应人民期待,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了党的宗旨内涵。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11.

[2]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565.

[3]毛泽东书信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147.

[4]刘少奇选集(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349.

[5]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73.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128、137.

[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4、41.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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