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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引导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路径

作者:陈 晶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2265   发布日期:2022-3-28

摘  要  引导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是攻克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瓶颈、促进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但这一命题在苏州乃至全国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深入分析苏州引导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中面临的机遇、存在问题基础上,探索苏州式创新联合体发展之路,以期为江苏乃至全国的创新联合体发展提供可资参考的体制机制模式。

关键词  苏州;创新联合体;领军企业

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并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与实施。中共苏州市委积极贯彻落实,在制定苏州市“十四五”规划的建议中,对本市创新联合体的组建提出要求:区域联动上,积极融入对接上海,取长补短;加快政策、平台、人才等多方面创新载体建设,服务创新联合体的组建与运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壮大以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瞪羚企业和独角兽培育企业为标杆的创新梯队。

一、苏州引导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机遇与挑战

(一)苏州引导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机遇

苏州持续深化转型创新,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苏州地区生产总值从“十二五”末的1.45万亿元迈向2万亿元新台阶,占全省经济总量比重超过20%;规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稳居全国城市前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均超过50%;生物医药产业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苏州自贸片区加快发展,14项创新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

苏州科技创新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大环境创新态势良好。苏州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已连续11年位居江苏榜首。“十三五”期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GDP比重由2.61%提升到3.7%,科技进步贡献率超66%,提升4.5个百分点,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近1.5倍,累计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210个、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149个,拥有4家国家级高新区(全国第一)、7家省级高新区(全省第一),高新技术企业增至9772家(省内第一、全国第五)。拥有瞪羚企业36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594家,科创板上市企业20家(列全国第三)。获批全省首批科技服务示范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和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达128家、273家,涌现出信达生物、同程网络、基石药业、旭创科技等一批高成长性创新领军企业。

苏州的这些优势,以及苏州市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都为引导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二)苏州引导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挑战

1.高科技人才供不应求,结构性人才荒凸显。近年来,苏州虽通过一系列力度大、范围广的新政,截至2020年底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近28万人,但仍无法满足高科技企业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被调研的创新联合体普遍反映缺乏高科技人才,80%企业表示仍存在培养进程慢、人才流动性高等困境。50%企业反馈缺乏高端复合型管理人才与基层技术操作型人才,尤其是基层技术操作型人才岗位在岗时间短、离职率高。此外,50%的被调研企业反馈,与集团设在上海、深圳、杭州等地的分公司相比,苏州存在高科技人才城市吸引力不足、聚集数量少、招聘周期长、到岗率低等问题。

2.形成强大辐射带动的领军企业数量不足。苏州现有典型创新联合体的牵头企业,虽在业内名列前茅,但离领军企业仍有距离,在资源整合、人才吸引、平台建设、项目推进等方面,与牵头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的盛虹控股相比,短板显著。苏州受自身城市能级的限制,吸引领军企业的层级有限,且已有领军企业辐射带动力不足。如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基石的人工智能领域,苏州虽已集聚400多家人工智能企业,培育出思必驰、国科数据、科沃斯等明星公司,但缺少具有行业示范、强辐射,高带动的头部企业。在电商领域和生物制药领域亦是如此。

3.已有的由企业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合作横向广度、纵深度与连续度不够。苏州目前已有的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除盛虹控股牵头的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在联合体合作广度与深度方面可圈可点外,其余联合体普遍呈现出合作纵深度与连续度不够等问题。且苏州现有的联合体普遍因特定的攻关目标而产生,合作模式仅围绕政府(引导)、企业(出题)、高校(联动解题)展开,横向联动范围有限,在合作中多是各自负责各自的部分,联合体内部、联合体与外部的平台共建、分享意识不强。将近半数的联合体在某一阶段任务结束后,合作关系即宣告终止或是名存实亡,缺乏持续性。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牵头企业整合资源能力有限,整合难度大;二是联合体创新耗时长久、风险未定,核心技术突破壁垒多、追赶吃力;三是科技创新的部分原材料依赖国外,疫情下供给有不确定性,产业链风险大;四是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协调有难度,对创新能力提升影响较大。

4.现有的体制机制不足以支撑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一是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在全国范围内属于新命题,国内仍未有已成熟可供借鉴之先例,此外,受疫情影响,海内外技术交流、产学研及跨国创新资源配置等均受到制约,企业对国际先进知识技术获取深度受限,创新生态尚未完全形成;二是政策导向不明确,苏州市虽陆续出台多项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政策,但从调研情况来看,扶持力度仍显不足,知识产权分配、创新成果归属、技术开发收入增值税、工信部目录完善不足等问题,均迟滞了领军企业的联合体组建进程;三是金融扶持力度不强,存在科技与金融间结合不够紧密且缺乏相应的风投创投机构,科技型企业在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时面临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成本高且难度大等问题。

二、苏州引导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路径和对策

(一)分领域加快创新领军企业培育

1.进一步提升优势领域产业的全国乃至全球资源整合控制力,加速龙头企业向领军企业晋级。苏州市电子、通用设备、电子机械、纺织等产业已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属于优势领域。一方面需要政府牵头集中产业资源以时刻保证技术领先,可借鉴日本新能源汽车发展中的“All Japan”体制,在凭借苏州尖端技术项目投标、工程揽接或装备输出的同时,共同推进苏州方案和苏州标准的“走出去”,实现“扬长”。另一方面需推进国际合作,在加快苏州中外合作园区项目落地进程同时突出苏州特色,以合作园为中心聚集高端项目、特色产业,优化产业生态,为本市科技创新领军企业营造更加优良发展环境。

2.在未来产业领域,政策上适当放宽,以激发企业的内在创新动力与活力,培育更多单项冠军或独角兽企业。对苏州市的未来产业领域,如航空航天、自动驾驶、数字经济等领域,需要政府当好引路人角色,瞄准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前沿及早布局,并通过政策支持、资金倾斜、规划产业发展路线等诸多举措,引导其发展方向。与此同时,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既审慎又包容的监管机制,在激发企业内在活力方面必不可少,尤需关注。

3.不断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勇于创新、乐于创新的苏州创新环境。首先,强化源头创新,进一步引进大院大所落户苏州,在创新源头促进其与企业的合作,共同攻克技术瓶颈;再者,通过协助搭建共同创新平台、对创新联合体投资等途径,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出题者、牵头者与成果孵化器角色;最后,以盛虹控股为例,在苏州优势产业领域,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其关键作用,强化评估、考核与动态管理,构建基于全产业链的纵深化创新网络,推进创新成果的最终落地与产业化。

(二)多举措推进联合体创新能力建设

1.加强指导。锁定优势产业中一些投资多、难度大的领域如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等,聚集行业优质资金、人员,形成规模经济,密切关注创新联合体中领军企业的新需求,充分做好调研,使相关促进其顺利运营的政策能及时制定并实施,并避免重复研究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减少领军企业的技术短板暴露可能;与此同时,将个性化的、关乎企业自身特色的应用技术研究下放到企业内部的独立实验室,在最大限度利用现有优势力量攻克技术瓶颈问题的同时,推进研究成果的扩散与市场化进程。

2.深化产学研合作的广度与深度。需不断深化产学研融合,集中解决目前存在的人才缺乏、对接针对性不够,高等院校在技术创新中贡献度低、边缘化倾向等问题。苏州已于2021年7月15日挂牌成立苏州市产学研学院,致力解决这一问题,未来该学院在坚持市场化国际化品牌化产品化导向、整合全球创新培训和机构场地等资源的同时,还应注重对科技金融机构等联合体支撑机构的资源整合,发挥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纽带作用。

3.优先配置稀缺资源,以保障新技术研发顺利进行。在联合体的运行过程中,市政府需做好协调,对技术成果推进、知识扩散等做出限制,对于企业自身的关键性技术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保护参与主体利益,打消企业疑虑。建立完善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库动态调整和重点企业首席服务专员机制,根据国际产业发展动态趋势,梳理现有企业落后产能淘汰目录,有针对性地限制其落后工艺,倒逼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创新与更新迭代。

(三)构建高效的金融支持体系

1.引导银行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充分发挥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用足本市信用贷支持计划,通过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运用,促进融资供需双方精准对接。此外,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投放存在风险,可由市政府联合信用贷发放银行共同指导、国资集团出面,整合相关的政务、企业经营和金融等多方面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数据查询库,生成不同维度报告供各方参考。在此基础上,支持各大银行创新多种信用贷产品,聚焦科创企业融资困境,推进本市科技企业信用贷风险补偿基金成立,推动完善政银风险共担机制。

2.逐步丰富科技创新联合体融资渠道。科技创新投资大、时间长,风险未定,收益不可知,通常由政府负责主导推进。但地方需攻克的创新领域颇多,全盘交于政府不切实际。除信用贷外,逐步丰富联合体融资渠道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快创新联合体融资平台搭建,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政府出面协调财务、税务、银行、保险等机构关系,优化投资生态;另一方面,可通过减费降税、补贴等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股权融资、众筹等加入到创新联合体的组建与运营中,逐步构建多元化投资融资体系。另外,要加快补充完善科技企业“专业人才团队背书” “专利质押”等多渠道融资方式。政府可鼓励企业以专利等作为质押物并对产权抵押贷款进行风险评估,以缓解联合体融资难问题。

(四)搭建完善的人才支撑体系

1.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增强城市“拴心留人”吸引力。苏州在不断颁布各项人才新政、对高端人才给予补贴政策的同时,还应加快才企对接平台与服务网络搭建,使得才有所用、才尽其用;建设人才服务队伍,提高高层次人才服务效能;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开展云招聘、云培训与云课堂等公益对接服务,搭建线上人才资源共享平台;不断提升关乎人才的民生项目如落户、医疗、养老、教育等服务质量,为高层次人才解决后顾之忧。

2.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首先,鼓励科技创新企业与国内外高等学府、领军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建长期高层次人才培训平台,为创新联合体提供源源不断输入高质量科研型、管理型人才的服务;再者,需继续深化大院大所合作在苏州策略,向大院大所借动能,在引进一线项目的同时稳定培养高素质人才;其三,因高科技产业专业性较强、技术含量高,政府还可以出台政策鼓励高校专业教师和各科研院所从业人员深入科技企业兼职、挂职,在发挥力量的同时及时了解产业动态。建立长效激励考评等机制,在布局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时,需倡导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综合考虑创新环境、技术攻克的阶段性特征等要素,根据人才特点和不同职责,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激发人才潜力。

参考文献:

[1]唐婷.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N].科技日报,2020-11-12.

[2]张赤东,李国强,彭晓艺,等.为何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J].瞭望,2020(48):15-17.

[3]李晓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J].求是,2021(1):53-56.

本文系2021年苏州市软科学研究指令性项目“苏州引导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的路径及对策研究”(编号SR20212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编辑: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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