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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观念的历史演变及其当代内涵

作者:易伍林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987   发布日期:2021-11-29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如何推动实现全民共同富裕是学界需要思考的重大议题。近年来,共同富裕的话题在学界引起热议。经笔者梳理,相关研究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共同富裕的概念内涵;二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对策机制。就前者而言,有的研究者将共同富裕的内涵划分为收入分配公平、健康公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维度,也有研究者把共同富裕的内涵明确界定为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对于后者,第三次分配则被一些研究者视作推动共同富裕的决定性机制,也有研究者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作为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

相对而言,较少有研究者从文化社会学的视角来探讨共同富裕的历史演变及当代内涵。所谓文化社会学,是指以社会学的视角研究文化的缘起、发展规律与社会作用的一门学科。作为文化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文化被理解为一套系统性的、内在逻辑自洽的、在各群体和情景中均稳定的价值观念,是一种根据预先形成的终极价值而后指导行动者去行动的价值体系。其中,“意义”被赋予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其实就生活在“意义”之中。更值得注意的是,“意义”不仅为行动者界定其利益、做出恰当的行动选择提供依据,也为其身份认同提供相应的合法性。为此,本文拟借助文化社会学的视角来回应上述议题。

一、从均平到共富:共同富裕观念的历史演变

从文化起源的角度看,共同富裕观念萌芽于中国先秦诸子百家时期。虽然那时并未有明确的共同富裕概念,但在先秦诸子百家关于人们应如何对待财富的创造、分配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公平问题的论述中,仍能捕捉到共同富裕观念的影子。如管子强调“仓廪实而知礼节”,鼓励人们发家致富;孔子崇尚分配公平,认为社会财富“不患寡而患不均”,重在均平;孟子以义利观来统摄其财富观,其核心是重义轻利。相较而言,纵横家是先秦时期为数不多倡导“财富应分享”的思想派别。

汉代以后,儒家思想逐渐开始取代法家思想,成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重义轻利一跃成为社会的主导思想。在义与利的选择中,孟子提倡“舍生取义”,朱熹则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甚至还有一些理学家认为:“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二程遗书》卷十一.)在汉代以后的传统儒家价值语境下,社会对“商人”“经商”普遍持有偏见,态度趋向消极乃至否定。人们常用“无商不奸”“巧取豪夺”“利欲熏心”等歧视性词语来形容商人及其行为。如白居易在《琵琶行》中写到,“商人重利轻别离”,以白描的方式呈现了一个重利薄情的商人形象。宋代,尽管程朱理学鄙视“商人”“经商”的社会价值,但民间的商业贸易却异常发达。可见,宋代在“商人”“经商”主流价值观与社会实践之间出现了较大的背离,社会大众并未因“商人”“经商”受到主流价值观的否定就裹足不前,丧失“求富”的动力。

相形之下,在宋明理学史上,王阳明是第一位公开肯定“商人”“经商”价值的思想家。在他看来,“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从历史的角度看,自科举制度建立以来,士农工商的阶层观念开始在社会普遍盛行,而在这四大阶层中,商人的社会地位与声望最低。对此,王阳明打破了这一约定俗成的阶层划分,将商人的社会地位拔高到“同道”的高度,使其与其他三个阶层处于同一位次。受王阳明理学思想的影响,明清时期,社会对财富的追求开始公开化,且深受孔孟思想影响的官僚阶层也逐步开始参与其中。一些商贩甚至在商店上公开张贴“经营不让陶朱富,货殖何妨子贡贤”之类的对联,“商人”“经商”开始受到社会的广泛推崇,追求富裕的观念逐渐得到普及。但值得注意的是,自宋以来,尽管普通百姓开始用行动来表达对财富的渴望,但“共同富裕”的观念远未形成。

清末民国时期,在内忧外患的时代格局下,“救亡图存”“富国强民”开始成为时代的主题。人们开始希望运用西方的技术来实现这一愿望,并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作为行动准则,但甲午海战将民众重新拉回了现实——仅靠器物和技术上的改变显然无法实现富国强兵目标。而与那时大多数思想上激进、行动上保守的时代精英不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近代中国精英开始从制度层面探讨富国强民的实现路径,并提出以“民族”“民生”“民权”为核心内涵的三民主义思想,而共同富裕是民生思想的一部分,是社会发展的较高阶段。然而,在救亡压倒一切的时代背景下,共同富裕只能是一种理想。

可以看出,从汉代到宋代,传统儒家既不认可发家致富,也未曾提出共同富裕的观点,即一方面漠视创造财富,另一方面却非常关注财富分配的公平公正。正因如此,传统儒家特别强调通过“克己”来实现“均平”而非“共富”以及蕴含其中的“公正公平”。到清末民国时期,尽管一些社会有识之士开始倡导“富国强民”思想,但仍未认识到,“富国强民”与“共同富裕”是两个差异甚大的价值领域,从“富国强民”到“共同富裕”仍有漫长的路要走。幸运的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任被历史赋予了中国共产党。

二、从先富到共富:共同富裕的当代内涵

如前文所述,“意义”是文化社会学研究的一个核心变量。它不仅决定社会个体的行动,也对政党的抉择产生重要影响。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实现共同富裕就已渗透到其政治基因当中。鉴于共同富裕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价值理念的一部分,它在内涵上的变化显然与中国共产党在政治革命、经济社会建设上的实践阶段密切相关。

在1949年以前,中国共产党敏锐地意识到人民群众在近代中国革命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做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的论断,实现共同富裕就成为党的历史使命。然而,限于历史条件,它在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实现民族独立、建立新政权,共同富裕只能是一个愿景。1949年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任务是稳定新政权、确立基本制度架构,初步建立完整的工业经济体系。这一阶段,尽管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提出国家富强的发展目标,并指出“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受制于国内外政治环境的影响,共同富裕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并未提到党的议事日程。

1978年以后,党和国家开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在中国历史上首次为“发家致富”正名:不仅承认社会大众发家致富的政治合理性,而且还出台了相关的鼓励政策和措施。与此同时,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论断,认为改革开放的宗旨是实现全民“共同富裕”,其途径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后富”。在邓小平看来,“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先富”的对象既包括单独的社会个体,也包括区位优势显著的沿海发达地区。鼓励先富的目的是要帮助和带动后富,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悬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一个义务。

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不懈努力,当代中国一跃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经济体:不仅社会财富急剧增加,也涌现了一批先富群体和先富地区。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先富带动后富”却未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在如何对待在短期内创造的惊人财富上,先富群体表现出了较大差异。有一些先富者不仅没有迷失在金钱当中,反而以捐资办学、捐赠公益等方式积极回馈社会,努力践行“先富带动后富”的理念,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如著名企业家曹德旺从1983年至2020年捐赠公益金额高达110亿元,为我国的慈善事业做出了不小的贡献,更为当代中国先富群体反哺社会树立了重要榜样。

与此相反,也有相当一部分先富群体不仅没有反哺社会的意愿,反而利用手头的资本进行各种投机来继续掠夺社会财富,推崇赢者通吃的资本游戏,在人性的贪婪中无法自拔,社会影响极坏。又如近年来,资本无序扩张、资本乱象频出给社会民众带来的剥夺感更加强烈,导致部分先富群体在社会大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持续坍塌,社会仇富心理迅速蔓延。

在此背景下,如何创造条件引导先富群体回馈社会,进而实现共同富裕,对中国共产党而言是一个重大而又紧迫的时代课题。从历史的角度看,“顺民意、祛民怨”一直是传统儒家对统治者的殷切期望。尽管这一期望在过去从来未真正实现过,但中国共产党敢为天下先,积极面对改革开放成果分配不公的现实,用实际行动去满足人们追求共同富裕的道德愿望。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同时,对共同富裕的内涵,也作出进一步阐释和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这标志着共同富裕已经从理论设想阶段开始步入具体实施阶段。

从现有的经济社会条件看,改革开放40余年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当代社会的物质财富已极大丰富,国家也有条件和能力从制度层面去建构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支持,并将实现共同富裕纳入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当中。如建设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乡村振兴和推动东西部协调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都可被视作国家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上的持续作为。

三、结论与探讨

本文主要是从历史脉络和当代演变两个维度来探讨共同富裕的文化内涵。笔者发现,从历史的角度看,传统儒家、宋明理学思想对中国社会的财富价值观影响颇深,对生产(创造)财富不甚积极,但对如何分配较为敏感,在心理上更接受均平式的分配。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程朱理学与王阳明在对待“商人”“经商”上的观点大相径庭。如王阳明的士农工商“异业而道同”,彻底颠覆了传统理学所建构的“天理观”,为“商人”“经商”的社会合法性进行了辩护。自1911年以来,社会高度肯定了国家“富裕”的重要性,孙中山甚至提出了“民族”“民生”“民权”的三民主义思想,试图从制度层面来夯实社会致富的基础。然而,受困于内外交困的时代格局,共同富裕迟迟未能进入国家的政治议事日程。

共同富裕的当代内涵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发展阶段密切相关。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全民共同富裕是其政治使命的应有之义。尽管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在经济社会建设上走了不少弯路,共同富裕的议题被悬置起来。但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一方面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经济活力,为社会大众提供致富空间和机遇;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能性及相关途径。经过40余年的发展,中国摆脱了绝对贫困状态,中国共产党终于也有能力、财力和物力来着手推动共同富裕政策的实施,进而实现一个使命型执政党的立党目标。在内涵上,共同富裕已经从先富与共富的割裂转向共融。

在西方国家,追求执政权力而非“共同富裕”、为少数利益群体代言是大多数政党的从政动力,社会始终处于“分裂”状态。相形之下,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其行动指南,以实现全民共同富裕作为其价值使命。自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后,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如何理解和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时代的重大课题。对此,笔者以为,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时需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如何界定共同富裕在政治、经济、社会领域里的边界。目前,学界有关共同富裕的概念内涵仍有待明确,无限放大与过于狭窄的现象依然并存。边界清晰有助于建立制度预期,规范人们的集体认知,获得更多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否则,政策执行易变成政府的“独角戏”,难以实现顶层设计的目标。

二是如何让全民在共同富裕上达成共识。共同富裕在文化上的意义在于,它能为财富合理分配寻找一个平衡点,达到一种帕累托意义上的最优。然而,传统文化所建构的均平观念让一部分人觉得共同富裕就是绝对平均主义,本质上是杀富济贫。同时,近年悄然兴起的“躺平”现象也让一部分人觉得共同富裕仅是一个口号,与己无关。因此,如何让不同阶层的群体都能达成这一“共识”,并以实际行动来响应这一“共识”,这是亟需应予引导的。

三是如何铸造共同富裕的底线。历史经验表明,劳动致富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根本路径。只有承认劳动致富,才能激发社会创造财富的热情。否则,资本和权力有可能以改革之名行民粹之实,导致先富群体的合理利益不受保护,使社会丧失创造财富的动力,从而让整个社会落入集体贫困的陷阱。

本文系南京市社科基金专项项目“以执行力为中心提升后疫情时期南京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研究”(编号20ZX05);南京市江宁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资助项目“江宁区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方法和路径研究”(编号JNSKYB2021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晓庄学院)

【责任编辑: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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