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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研究

作者:马德峰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725   发布日期:2021-11-29

选聘高校毕业生赴乡村基层任职,表面看来是因高校毕业生庞大就业人数压力所致,实则背后也是国家乡村治理的迫切需要。由2003年率先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开始,到后面陆续推出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等,国家鼓励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职位,志愿到乡村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建功立业。对高校毕业生主体而言,下到乡村任职面临环境适应与角色调适,需要及时理顺关系并担当作为,达到与基层的融合发展,实现其在基层天地中成长成才,基层获得人才智力支持藉以发展的双赢局面。

一、志愿身份与职业发展的衔接

基层任职首先遇到的问题是高校毕业生持何种身份介入陌生乡村。按照顶层制度设计,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属于国家选派的特设岗位范畴,没有正式编制,系非公务员身份,是政府公共服务向基层的延伸拓展,具有公共服务性与社会使命感。身处基层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持的是志愿身份,他们或进行支农、支教、支医、扶贫、技术推广等专项服务,或从事广义乡村事务管理的村官工作。在国家观察视野之中,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它强调高校毕业生“下乡”的价值合理性和社会属性,鼓励毕业生青年志存高远,做到身处基层心系基层,把个人抱负与乡村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在乡村振兴中实现青春建功。考虑到基层导向的任职计划是一项新生事物,志愿身份的模糊处理便于国家适应基层复杂形势和进行探索实验的需要,其所付出的成本代价和产生的社会影响相对较小。当然,志愿身份是一种过渡,也会给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带来一些困扰:一是志愿服务活动往往不具有长期可持续性,受到上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力度和出台政策等因素影响,出现中途退出的情形;二是专业性不够明显,志愿服务活动流于表面形式,缺乏专业规范指导,(服务)成效不太显著;三是将志愿服务纳入国家框架,易出现以“义务”逐步消耗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基层的热情,难以符合国家人才战略工程发展的需要。

对高校毕业生个体来讲,他们正处在人生发展的黄金年龄段,下到基层任职,内心更多关注的是走上社会时的职业身份,强调基层服务的工具合理性和有效性。毕竟职业发展是青年得到社会认可的重要手段,也是维系个体经济地位的基础,其应是现实而具体的。通过进入职业群体容易形成稳定结构,并在群体内部能够产生信任认同,并逐步建立群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良性关系。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计划在启动与选聘之时,出于宣传和招募的需要,会被赋予志愿服务色彩或者道德光环,但到基层之后,乡村基层实践迫切需要高校毕业生明确职业发展定位,希冀他们能在基层岗位上施展才华,助力解决基层现存问题,提升民众福祉,并与基层达到融合发展。

在志愿身份与职业发展两者关系上,笔者认为,不能因志愿身份而影响和束缚高校毕业生基层的职业发展。随着“下乡”高校毕业生岗位履职的深入,初始的志愿身份会逐渐让渡于职业身份。如前所述,在选聘高校毕业生赴乡村基层任职计划起步阶段,出于基层实验探索需要,赋予高校毕业生志愿过渡身份合乎事理。而随着基层实践工作的深入,应充分考虑青年个体的职业发展关切,给予其明确的身份属性,如定位在基层从事公共管理服务的社会工作者角色。在乡村治理的背景下,基层亟需大量高校毕业生青年生力军,纳入政府财政购买服务目录的社会工作者身份设计,有助于维护高校毕业生个体发展权益,稳定他们未来职业发展的期望,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效果。同时,高校毕业生基层职业发展能够有效拉近其与乡村之间原本松散的联系,进而夯实国家的基层导向战略工程基础。

二、政府主导与个体作为的整合

选聘高校毕业生赴乡村基层任职涉及政府与高校毕业生个体作用发挥的整合。人才社会流动的现实表明,高校毕业生与乡村基层之间的关系比较疏远,其择业去处选择更多的是经济发达、机遇良多的城市。面对逆向人才流动状况,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显然无法解决高校毕业生与乡村基层之间的链接难题,唯有依托政府的力量加以推动。正如学者所言,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计划遵循自上而下的发展逻辑,其角色定位、保障激励及发展走向是由制度规范赋予,制度性供给限制着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的施展空间。凭借国家强大的动员与组织能力,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计划很快得以“落地”、付诸实施,并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广开来,在“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各个运作环节均可看到政府的“身影”。毋庸置疑,作为基层导向的新生事物,依靠政府强力推动有其巨大优势,该项计划推进过程中的组织、部门协调与财力提供等方面均有充分的保障,但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囿于政府主导,高校毕业生容易产生依赖(政府)的心理,导致一些被依人群的出现。

事实上,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元主体协作共治,基层任职计划的启动实施固然需要依靠政府的推力,但岗位任职的关键还在于高校毕业生的角色担当,他们要与基层任职计划的展开保持同向而行。当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履职,面对基层发展落后局面和环境适应难题,必定是个体“奋发作为”的行动过程,因为任职期间个体始终肩负着改变基层落后面貌的社会期待与重要使命,且任职表现如何关乎自身服务期满之后的工作分流去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为此,高校毕业生青年需要热爱基层,主动作为,勇于担负时代使命,在基层组织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务管理等治理实践中切实发挥生力军的作用,将个体所学知识技能融于新农村建设,在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由诸多个体担当作为汇聚而成的群体效应将推动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计划行稳致远。

在政府主导与个体作为的两者关系上,笔者认为,在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计划的顶层设计以及计划的启动阶段,需要大力发挥政府的主导职能。而当计划逐步进入运作的正轨,政府需转变角色重心,注重引导、激励和监督功能,着重发挥高校毕业生的主体能动性。只有包括政府、高校毕业生以及地方基层等在内的多极主体相互协作、共同发力,才能实现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计划的可持续发展。

三、“下乡”激励与长期扎根的统筹

就基层任职运作环节而言,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存在(起)始(最)终问题。为促使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乡村基层加入治理实践,国家出台了一些面向基层倾斜的利好政策并加以导引。例如,对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给予事业编制待遇,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聘期考核合格,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则由国家代为偿还。这些政策很大程度上是对基层志愿服务的补偿与激励,而服务期满之后高校毕业生将有较大概率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体制之内。因此,“下乡”激励背后关联的是高校毕业生的工具合理性(行为),即个体为达到精心选择的目的,通常会考虑各种可能的手段及其附带的后果,进而选择最有效的手段行动。当前,市场经济的利益导向和竞争驱动属性已经影响到一些高校毕业生,他们喜欢把自己和外部经济环境结合起来,代以物质取向和竞争意识,激励政策增强了毕业生与乡村基层的结合度。但存在的问题是,在基层任职计划推行阶段,激励政策的导向和高校毕业生基层发展取向不一致。为了能够“下得去”(基层),如何“上得来”(离开基层)成为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激励政策的主要内容,所使用的是用负A强化A的法子。工具合理性背后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和依赖心理,在选聘初始环节,一些高校毕业生可能冲着优惠政策而来,希冀在乡村基层“镀金”三年,将基层作为曲线就业的跳板,而后谋求进入心仪的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其主观层面缺乏扎根基层的定力与决心,这会降低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取得的成效。

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年限通常为三年,聘期期满之后,其未来职业发展之路有考录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留任基层(服务)岗位、到高校“回炉”深造、自主创业或择业等。多元流动路径表明,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满后的发展走向并未完全明朗化,国家希望畅通高校毕业生后续出路,在尊重市场规律的条件下形成合理流动、多元发展的良好局面,做到既留下一批基层建设骨干力量,又流动一批社会各行各业建设者,使“留得住”与“流得动”相得益彰,保持一定的张力。

在“下乡”激励与长期扎根两者关系上,高校毕业生应将“下得去”与“流得动”统筹考虑,正确面对基层导向的优惠政策,将政策导向与个体的志向结合起来,强化基层任职背后的志愿服务动机,为“下乡”治理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在服务期满流动去向上,根据个体的意愿与基层的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职业生涯规划,在基层建设骨干人才、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定位上慎重抉择,进而做出留守基层还是跳出基层的取舍。

四、基层服务与人才培养的并行

作为国家主导推动的基层任职项目,“下乡”高校毕业生虽具备由上往下的合法性,但并不具有乡村底层支持的条件基础,他们不是土生土长的乡村当地人。乡村基层主要是基于人情网络、关系资本编织起来的熟人(半熟人)社会,也是社会问题的交汇点与聚散地,当前基层正面临治理发展的重任。面对纷繁复杂的基层事务,高校毕业生要在有限的时间内选准方向,迅速找到工作落脚点和有效突破口,以便在基层“坐标体系”中谋得一席之地,融入基层生产生活。高校毕业生的角色定位需考虑到地方政府、基层民众以及高校毕业生自身的实际状况,找出他们不同期待意向之间的“交集”;同时,高校毕业生的角色定位更需立足基层“接地气”,消除“官本位”思想,拉近与村民之间的心理社会距离。基于以上考虑,基层社会工作者是当前高校毕业生较为适宜的定位。借助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导引与资金投入,在基础教育、卫生健康、养老保障等方面为村民提供公共物品链接服务。同时,基层服务的性质定位在于推动构建地方公共服务体系,激发乡村文化活力,不会对组织化的乡村既有权力运作构成挑战,也会减小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的难度与阻力,便于他们在乡村站稳脚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坚持服务基层与培养人才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创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基层发展的良好条件。问题是身处基层的高校毕业生能从乡村治理实践当中学到什么,获得何种锻炼收获,以及未来职业发展方向如何?这些均需要政府与地方乡村赋予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工作的实质内容,不能仅仅停留在空洞的概念和流于表面形式之上。对此,笔者以为:其一,要打造基层事业发展平台。留在公众头脑中关于乡村基层的旧有认知是“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的确,基层空间辽阔,各种要素散居其中,但最为欠缺的是事业发展平台建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需要有用武发挥之处,体验个体存在的价值感,实现人生理想目标。囿于资源条件的限制,当前基层发展平台确立并不明显,锻炼成效并不显著,故政府应该型塑适合高校毕业生和基层社情民情的发展平台,努力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其二,要推出基层青年人才培养方案。乡村基层是一座“大学校”,但有关青年成长成才的培养方案却付之阙如。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开展志愿服务,若仅是达到了解村情民情、体验民间疾苦的表层功效,则未达到基层任职计划的设计初衷。高校毕业生融入基层,需要依托多元化成长成才培养方案,如创业富民型、服务亲民型、社会管理型和专业技术型等培养形态(方向),实施能力素质培育、岗位锻炼成才实践、职业发展支持等内容。通过差异化的分类培养和严格的考核管理,高校毕业生才能在基层岗位上得到成长进步,展现乡村基层培养高校毕业生青年的活力,拓展我国政府部门干部成长由家门—校门—机关门的传统路径。因此,高校毕业生在奉献时间、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应更加重视自我的所得,若基层任职有助于个体知识技能的提升,有助于人际关系网络的拓展和职业生涯的发展,则能更好地激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进而形成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任职的长效机制。

基层任职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是基层服务,强调高校毕业生的主动作为、履职担当;另一方面是人才培养,“交代”基层对高校毕业生的培养管理。这两面能反映出高校毕业生下到基层“干什么”,以及能从基层任职服务中收获什么,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和并行性,缺一不可。当前,高校毕业生基层任职更多地强调基层服务一面,相对来讲,基层的人才培养内容比较隐晦和淡化,会削弱基层作为高校毕业生青年成长成才的平台效应,也会影响到高校毕业生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本文系2020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江苏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典型案例研究”(编号20SYA-0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责任编辑: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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