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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人才一体化的内生逻辑及实现路径

作者:王建江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711   发布日期:2021-9-24

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是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部署,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质就是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资源在区域范围内的均衡分布是一项重要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人力资本的丰富与否直接决定京津冀协同发展能否取得成功。人才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决定人力资本质量的高低。因此,实现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就须实现区域内人才资源的一体化建设,进而推动优质人才资源的共享,最大限度激发人才资源的效能,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质量。

一、人才一体化的内在驱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供需不平衡是人才资源配置方面存在并致力解决的主要矛盾,这一矛盾与特定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紧密相连。在经济制度方面,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在资源配置方面,市场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一旦人才的市场机制引入到人才配置领域之中,人才的竞争意识将得到极大提升。人才竞争意识的不断强化会在社会上营造出“能者居上”的良好风气,就促使人才各取所需、各尽其能,从而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潜能。全面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优化人才市场配置机制的前提。效益是衡量市场经济的重要尺度,是衡量市场经济发展高效与否的主要标的,追求效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之一。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为达成自身高效的发展,就会要求在一定区域内采取联合的发展模式,其直接的结果就是在特定范围内打破原有的区域限制,实现特定区域范围内资源贡献及优势互补,最终突破各自发展的局限,实现特定区域内的协调发展,也就是区域一体化发展。

人才一体化是区域一体化发展关键的一环,同时也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内容,京津冀三地要想取得长足高效的发展就势必率先实现三地人才一体化的高质量发展。脱离了人才一体化,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就是不健全、不全面的发展,这种一体化发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发展。因为,“人才开发走向一体化,则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和全面走向一体化的体现。”(王建强,王元瑞,刘玉芝.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与河北省人才发展策略[J].河北学刊,2006〈2〉.)在经济发展的实体性要素之中,人力资本是最富活力和创造力的因素。人才一体化的发展能够带动和促进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在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人才的一体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人力资源方面,京津冀人才一体化的发展模式,能够充分发掘京津冀三地各自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在整合京津冀人才发展优势的基础上,极大促进人才在京津冀范围内自由流动,使人才在这一区域范围内得到更加合理高效的配置,最终形成京津冀三地人才发展的合力效应,为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京津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需要该区域范围内人才的一体化发展,这是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此同时,京津冀人才一体化的发展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质量。

二、人才一体化的效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智力支撑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发展推动经济发展,京津冀一体化中人才发展非常重要。”(王颖,李剑玲,唐少清.京津冀一体化人才发展模式与策略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2018〈9〉.)京津冀人才一体化能够激活该区域范围人力资源的活力、整合人才发展优势,实现三地人才资源的互补,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一体化的效应,实现京津冀三地人才发展的共赢。在促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人才一体化发展发挥着如下效能。

一是人力资源的有机整合效能。所谓人才一体化发展,就是在人才发展方面突破原有诸如地缘、制度等阻碍人才发展因素的制约,建立在该区域范围内适合人才发展的制度及机制,充分挖掘特定区域内人才发展的潜力,整合人才在原有区域范围内的优势资源,弥补人才发展过程中原有的短板,充分激活人才发展的动力与活力,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一体化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效能。人才一体化的发展模式能够有效地均衡京津冀供需矛盾,提升三地人才培养质量,优化人才供给结构,打破各地区范围内人才培养、供给、使用等方面的制度性壁垒,为人才培养和发展提供优越的环境和制度性保障,从而有效整合京津冀区域内人才资源,为经济协同发展提供持久的人才支撑,促进京津冀区域更加优质高效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说,“推动区域一体化的进程,必须整合好区域内的各项资源,特别是思维最活跃、最具有创造性的因素——人力资源。”(刘海云,杨琰,刘艳君.加快推进京津冀人才一体化的对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2015〈2〉.)

二是放大人才使用的效能。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如何消除限制人才流动相关的行政及制度性壁垒,使人才在京津冀三地实现自身效能最大化及共享,是破解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问题的关键。一般来说,人才培养及使用的制度性壁垒会导致两方面问题:一是限制了人才在京津冀的自由流动,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才行使就业权主体性地位的损失;二是由于人才制度在京津冀范围内存在显著的不同,这种不同将人才市场实行了人为的制度性分割。受到人才市场制度性分割的影响,生产经营方不能根据自身生产的需要,自由地选择人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在人才市场配置机制的引领下,公平与效益是衡量人才市场配置优劣的重要尺度,人才效益最大化是行政区域内人才配置首要追寻的目标。而追求人才市场的制度性分割在一定程度上给人才就业、企业用人造成了困难,这种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相关成本,最终降低了京津冀三地人才使用的效能。因此,“加快京津冀三地人才合作进程,就需要以利益为纽带,以利益共享为原则”的人才一体化发展模式,(张贵,刘雪芹.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合作机制与对策研究[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7〈03〉.)从本质上讲,是以人才市场分配机制为基础,明确京津冀三地人才市场的主体性地位,兼顾京津冀三方人才使用权益,建立健全促进京津冀人才使用最大化政策,以此充分激发京津冀人才的创造力和活力,放大京津冀三地人才使用的效能。

三、人才一体化的实现路径:京津冀人才效益共享

基于效益均衡的人才资源分配和共享模式,是实现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路径。

一是形成人才一体化发展切实融入京津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大局观。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人才是否能够实现高效的一体化发展将直接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程和质量。京津冀人才一体化的实质就是要突破地域限制,打破当前人才制度面临的行政壁垒,以共同的目标和举措引领京津冀人才发展模式,实现人才培养及使用的最优效果。在这个意义上说:“实现京津冀区域人才协同发展,关键在于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推动三地人才政策与制度的互通互容。”(邸晓星,徐中.京津冀区域人才协同发展机制研究[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1〉.)当前,在人才培养和使用过程中,京津冀三地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人才供给和分配失衡、高层次人才区域性短缺、人才市场体系尚待健全等问题,其根源在于原有行政区域的划分而导致人才培养、开发、使用方面的各自为政,过多追求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利益的最大化。然而,京津冀经济一体化的提出和实施必然导致人才一体化发展模式与之相适应,这要求须将人才一体化发展模式融入并服务于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大局。在原有人才培养及使用体制下,由于财政投入、人才配套优惠政策的不同,导致京津冀三地在人才培养、引进、集聚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并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加大。在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的背景下,在三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须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积极促使京津冀参与人才一体化进程,切实实现人才能力发挥的最大化。

二是改变传统“单边”思维模式,建立合作共赢的人才培养及使用新思维。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谁培养、谁使用、谁受益”的人才培养及使用思维占据着主导地位,这很大程度造成了人才使用中“单边”思维模式的盛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人才培养方面,将人才培养的视角局限于本地区范围内的人才需求。如对那些与本地区经济发展高度契合的人才类型加大力度引进和发展,而对那些与本地区发展不相契合或契合度不高的人才类型则任其自然发展或限制其发展。另一方面,在人才使用的时候,往往设置一系列限制人才自由流动的举措。比如,在有些区域内,一些单位为了留住人才,在人才入职的时候以签订一些诸如服务期、违约赔偿金等协议条款的形式,限定其自由流动。这些充分体现了人才培养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单边”思维和“本位”思维,导致人才培养及使用的各自为政和“封闭式”的思维模式,不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整体效能的发挥。因此,在人才培养和使用方面,要改变传统的“单边”和“本位”思维模式,建立合作、共赢的人才培养及使用思维模式,最大限度挖掘人才的潜能,充分发挥人才的效能。“合作成果共享是充分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参与区域人才合作的关键,是区域人才合作的动力之源”。(马宁,饶小龙等.合作与共赢:京津冀区域人才一体化问题研究[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1〈10〉.)合作、共赢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思维模式是人才一体化的前提,只有在这种思维模式的指引下,才能构建人才一体化的培养及发展模式。因此,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就必须打破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思想壁垒,以合作共赢人才培养及使用的新思维取代传统的“单边”思维。

三是健全推动人才一体化的相关政策,推动京津冀人才一体化的健康发展。健全的人才政策能够为人才的引进及使用营造相对宽松的环境,激发人才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使其积极投身生产实践活动。而良好的人才政策应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健全的人才保障制度,包括住房、落户、子女入学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或解除人才发展的后顾之忧。二是形成与人才岗位相匹配的各种激励与奖励制度,包括职务及职称的晋升,各种荣誉称号的授予等一系列制度,这些措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人才使用的活力。因此,实现京津冀区域经济快速、协调、优质的发展,需要有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机制提供相应的制度支撑。良好的人才政策能够为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这些制度的健全既能吸引优质人才的引进,又能激发人才的高效使用,从而留住优质人才。

结语  

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是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建设的内生动力,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建设需服务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的大局。人才一体化的构建和实施事关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能否高质量发展,事关京津冀经济都市圈的发展水平,事关京津冀城市群的竞争力和效益的提高。因此,要将京津冀人才一体化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之中,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内在驱动下,通过人才政策的不断建立与完善,加快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步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持久有力的人才支撑。

本文系2021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编号JRS-2021-3192)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责任编辑: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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