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约事丰”与新编方志的篇幅研究
“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唐·刘知几《史通·叙事》),意为文辞简约而内容丰富,这是著述中最好的。
2012年10月,苏州市的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区合并为姑苏区,故此,把原三区区志即《金阊区志》《沧浪区志》《平江区志》放在一起比较,有其天然的地理属性;而且就卷目分类来说,原三区区志内容实则大同小异。本文对《金阊区志》《沧浪区志》《平江区志》的卷目设置和编修情况作了分析,对今后若按“文约事丰”要求新编方志的可行性途径作了初步探讨。
一、方志之乡历来有“文约事丰”的编志传统
作为方志之乡,苏州修志源远流长,且佳志迭出。南宋范成大修编的《吴郡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赞其“征引浩博,而叙述简核,为地志中之善本”;明初吴县教谕卢熊“揽众说,摭遗事、芟繁取要,族别类分”编纂的《苏州府志》,被推为“煌煌巨作”;明正德年间王鏊编修《姑苏志》,历时不足一年即告功成,而且是被后世评为精品佳志,谓之“繁简得中,考核精当”。上述名志佳志相较今天“众手成志”的编纂环境可谓今昔非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这当然是与纂修者的政治地位、文字水平、在文坛上的号召力分不开的。所谓“叙述简核”“芟繁取要”“繁简得中”,都是从“文约事丰”的层面上来要求的。
二、原三区区志何以会出现“三胞胎”现象
2005年5月,历时六年编修的140万字的《金阊区志》率先出版,翌年8月,历时七载、210万余字的《沧浪区志》出版,当年11月,同样是七载编纂、270万余字的《平江区志》出版,自此,新中国成立后苏州市原三个古城区都有了正式出版的地方志书,实在可喜可贺。三本志书中,只有《金阊区志》是单册,加上杂记共18卷,其余二志均为上下册,主体内容都超过20卷。
上述志书除“规定动作”之外,相对而言,在“自选动作”上是下了功夫的,力求显现区域特色,但是从总体上看,原三区区志的编修只能算是中规中矩,像是一母同胞的“三胞胎”(尽管《平江区志》从内容容量上来说是《金阊区志》的一倍),不仅与“文约事丰”新编要求有差距,距离名志、佳志的要求,更是还有很大的差距。原因何在?
(一)适应“官书”的规定要求
国务院公布的第一部有关地方志的全国性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这一定位也就反映了地方志工作者口中所说的地方志书为一方“全书”:要全面、客观地记述本地区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历史及现状。
作为“官书”“全书”,且是反映地方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文献,地方志内容涵盖越细、越广越好,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参考,志书越出越厚也在情理之中。提供资料的各单位、各部门,都希望本身的工作在方志或者年鉴中有所反映;作为负责具体修志工作的部门,也会尽可能地把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作为第一手资料尽可能选编、选用,甚至按要求一再增补内容,客观上使得志书越来越厚。
(二)修志人才的严重匮乏
《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年鉴每年出一本。原三区区志在均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编修的未出版志稿在的情况下,修编了六七年。从原三区区志文末列出的地方志编纂机构、编纂人员、审定单位、鸣谢单位、参考资料、采编和审核人员名录上,不难看出修志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应该看到修志工作的不容易,要对参与修志人员表示莫大的敬意。
但原三区区志为什么会呈现“三胞胎”的样貌呢?据笔者分析,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仔细考察文末编者名录和彩页部分评审人员姓名,甚至志书的序言部分,就可以看出,在修志工作中,原三区修志工作人员早已经相互借鉴、携手共进,在形式上已经宣告合并了。另一方面,则反映在修志机构工作人员能力的欠缺上。修志工作浩繁,要求很高,上级都有具体要求,工作机构只能硬着头皮上马,四处“拉郎配”,相互借鉴、相互参考,编修的志书看起来像是“孪生子”“三胞胎”就可以想见了。
造成上述问题的客观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人才缺乏是最根本原因。当然,这里不是要求所有从事地方志工作的人员都成为修志专家、学者,这是不可能的,也是做不到的。但是没有精干的纂修班子,“文约事丰”又从何谈起。
三、“文约事丰”修志途径探讨
(一)要用“绣花”的精神锤炼修志语言
令人欣喜地看到,2015年启动的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对入选的名镇志修编有了具体的字数要求,一般不超过40万字,不突破50万字。对地方志书的修编,除名镇志文化工程之外,对字数一般没有硬性的要求。个人认为,一般的县、区志字数不宜突破100万字,容量以16开本一本为限,方便保存,便于查阅,利于传播。如原三区区志,单本就是厚厚的“大部头”,上下两册的,重达好几公斤,远远达不到名镇志装进口袋里带着就走的要求。曾编纂《寿宁待志》的葑溪冯梦龙氏,在《古今谭概》中讲述欧阳修和翰林院同人记录奔马毙犬的故事,最终欧阳修以“逸马杀犬于道”胜出。古人修史惜字如金:“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这些都是当今修志者学习的榜样。《胥江街道志》主编蔡贵三概括胥江地貌,用“揽山迎江,独擅胜色”八个字,可谓恰如其分。用“绣花”精神锤炼修志的语言,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自然就能做到文约而事丰。
(二)选聘德才兼备的主纂人员
人是对修志工作起决定性因素的所在,修志人的志德、志才、志学、志识,决定了一部志书的成败。如同苏轼所说:“吾文如万斜泉涌,不择地而出。在乎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地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对基础材料的删繁就简,是一名修志工作人员的“童子功”和“文字自觉”,要有文字的洁癖,这应该作为所有修志工作者的座右铭。要把地方志作为一项百年工程来抓。因此,选聘一位合适的主纂(主编),是关系修志工作成败的关键。主纂人员的修养、学识、水平,直接决定了修志队伍的工作作风和纂修志书质量的高低。另外,近年来修志工作中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一些县(市、区)、乡镇志修编过程中,修志工作人员或者领导,出于这样或者那样的缘由,突破“越境不书”“生不立传”的修志惯例,把道听途说、民间故事当成可居奇货,不加甄别,以讹传讹,甚至在修志过程中,把手中的笔当成谄媚领导、谋取私利的工具,“乱抢名人”“唯领导论”,把志书当成争名逐利的筹码,试问,连起码的修志道德都不具备,遑论其他?
(三)选好配强机构工作人员
地方志“官书”的性质,决定这是一项政府工作,代表了主流价值观,代表一定的意识形态,要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故而,地方志机构的工作人员选配,应坚持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情、让专业的人员做专业的事情的原则,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要本着对历史、对未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把修志工作作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政府文化“门面”工程来抓,列入领导的工作思路上,落实到具体工作的议事日程上。修志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要在修志工作上出“政绩”、出成果,需要时间的检验。组织、人事部门应该加强对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育、考核,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四)更高站位突出志书的实用性
内外兼修之余,要特别强调志书的实用功能。李克强总理曾对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地方志修编完成之后,不是完成工作后就束之高阁。要积极运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地方志地情资料库,逐步实现地方志书数字化、信息网络化。一是要为“五位一体”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支持。“一邑之典章文物,皆系于志”。姑苏区作为苏州之“核”,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发展日新月异,为志书编撰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在注重质量第一的前提下,总述、综述特别“吃功夫”的部分特别要注重“文约事丰”,为领导和政府机构决策参考提供支持。二是要为读者提供应知尽知的“地情书”。1997年5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中指出: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强求一律。在结构框架确定、内容分类确定的前提下,要在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自选动作”上狠下功夫,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盛世修志,志载盛世。国有史,地有志,家有谱,要让读者在地方志书里“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作者单位:苏州市姑苏区文化馆)
【责任编辑: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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