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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中心区人口发展特征与趋势分析

作者:杨晋超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867   发布日期:2021-8-3

长三角地区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平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中心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的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等27个城市,国土面积22.5万平方公里,2020年经济总量24.47万亿元,占全国的比重接近1/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长三角中心区城市人口发展呈现出新特征、新变化。

一、长三角中心区城市人口呈现新特征

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普”)数据看,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常住人口呈现出“总量增加、素质提高、劳动力丰富、城镇化加快、户规模变小、中心城市集聚”等显著特征。

(一)人口总量大幅增加

2020年11月1日零时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常住人口总量达到17466万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的15649万人相比,增加1817万人,增长11.6%,10年间年均增长1.10%,增长幅度是全国大陆人口年均增长率0.53%的2倍多。长三角中心区城市人口占全国大陆人口的比重为12.4%,比2010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区域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按常住人口计算长三角中心区城市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776人。

(二)人口素质显著提高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科技与高等教育的前沿阵地,聚集了大量高教资源,沪苏浙皖四地共有本科层次高校220多所,其中“双一流”高校占全国总数的1/4。常住人口在不断扩大的同时,人口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拥有大学(含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总量达到3682万人,较2010年增加了1740万人,年均增长6.6%,占总人口比重达到21.1%,较“六普”提高了8.7个百分点,长三角中心区平均每五个人就有一名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口。长三角中心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总量为2764万人,较2010年增加了281万人。按常住人口计算,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数为21084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6倍,每10万人中拥有高中文化程度人数为15826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5倍。从文盲情况看,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率由2010年的4.65%下降为2.68%,长三角地区人口素质发展总体水平领跑全国。

(三)劳动力资源丰富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制造业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七普”数据显示,长三角核心区劳动力资源总量依然充足。27个城市15-59岁成年人口继续保持在1.1亿以上,达到11582万人,较“六普”增加了240万人,增长2.1%,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6.3%,虽然较“六普”下降6.2个百分点,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个百分点,每年持续增加的劳动力资源,为长三角地区经济增长行稳致远提供了重要支撑。

(四)城镇化步伐加快

长三角地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改革,率先在全国实施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不断破除制约人全面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了城镇化水平。“七普”数据显示,长三角核心区27个城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突破1.3亿人,为13316万人,较2010年增加3149万人,增幅达31.0%。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为(即城镇化率)为76.24%,较2010年上升11.27个百分点。居住在乡村的人口比重由“六普”的35.03%下降到23.76%,长三角中心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35个百分点。

(五)家庭户规模缩小

长三角中心区城市家庭户规模呈现进一步缩小趋势。“七普”数据显示,27个城市共计有家庭户6511万户,较“六普”增加1312万户,同比增长25.2%,家庭户人口15832万人,较“六普”增加1709万人,同比增长12.1%,家庭户户均人口为2.43人,较“六普”减少了0.29人。家庭户规模缩小,既受生育水平不断下降影响,也与迁移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增多、空巢老人增加等因素直接相关。

(六)人口向中心城市集聚

长三角中心区有6大都市圈,分别是上海大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南京都市圈、宁波都市圈、合肥都市圈和苏锡常都市圈。“七普”数据显示,常住人口向都市圈核心城市集聚愈发明显。6个都市圈核心城市2020年常住人口达到9038万人,较“六普”增加了1417万人,年均增长率1.72%(详见表1),高于长三角中心区平均增速0.62个百分点,增量占长三角中心区增量的78%,8个城市人口合计占长三角中心区比重历史性超过一半。部分都市圈非核心城市人口出现下降,如马鞍山、宣城等。

二、长三角中心区城市人口呈现新趋势

区域的发展通常伴随着规模庞大的人口流动,流动越频繁的地区,经济也越有活力。长三角作为我国人口流动最活跃的地区,“七普”数据也揭示了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人口发展新的变化趋势。

(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

长三角地区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有中国老龄化的典型性和率先性。长三角地区人口老龄化具有总和生育率极低,人口自然增长率较慢,老龄化程度严重,且区域内差异较大的特征。“七普”数据显示,2011-2020年的十年间老年人口增长幅度最快,占比上升最高。长三角中心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3609万人,较“六普”净增加1200多万,增长50%,十年平均增长率为4.15%,明显快于常住人口1.10%的平均增长速度,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20.66%,超过五分之一,大大超过国际标准,比“六普”上升5.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6个百分点,越来越多的人口步入了老年队伍。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6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也上升明显,占常住人口比重从“六普”的10.49%上升至“七普”的15.1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4个百分点。

(二)人口性别比上升明显

“七普”数据显示,全国的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持平,而从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情况看,人口性别比呈现进一步上升趋势。“七普”数据显示,长三角中心区男性人口8998万人,女性人口8467万人,人口性别比为106.2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18上升了2.09个点,上升趋势较为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点。27个城市中,人口性别比高于107的有10个城市,温州、金华、舟山人口性别比均超过110。

(三)城市间人口增减分化

随着人口向城市、区域核心城市集聚,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人口增减出现分化。“七普”数据显示,27个城市常住人口增加的有20个城市,其中人口增量超过百万的有8个城市;年均增速高于长三角中心区平均水平的有10个城市;人口总量增加最多的是杭州,增加了324万人,年均增长3.21%。长三角中心区有13个城市人口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7个城市常住人口出现负增长,人口减少量合计达到130多万人。

(四)人口抚养比上升较多

人口抚养比是指0-14周岁与65周岁及以上人口数加总与15-64周岁人口数之比。“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长三角中心区人口抚养比为39.2%,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9.9个百分点,这表明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人口抚养比的下降趋势在过去十年发生了转变。当前长三角中心区人口抚养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7个百分点,且低于50%处于人口红利期,但随着人口抚养比上升人口红利正在逐步减少。南通、盐城、泰州、安庆等城市人口抚养比已经超过50%。

(五)人口流动更趋活跃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政策的转变,长三角中心区流动人口规模快速增加。有关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主要来源于安徽、江苏、河南、浙江、江西等省份。其中,安徽省稳居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输出大省首位。“七普”数据显示,上海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占比42.1%,十年增长16.7%。南京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265.18万人,十年增长38.6%,其中省外流入人口为134.85万人。合肥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444.23万人,十年增长177.3%。

(六)区域内不平衡突出

长三角中心区27个城市随着人口迁移流动,发展不平衡性日显突出。从人口流动看,江苏、浙江的城市大部分为净流入,“七普”数据显示,江苏的南通和扬州由人口流出地转换为人口流入地;而安徽除合肥外,其余7个城市均为人口流出地,常住与户籍人口差距在300万人左右,人口流出地人口抚养比呈现超过或接近50%态势。从人口素质看,高学历人口主要集中在都市圈核心城市,而非核心城市人口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有14个城市大学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城镇化率看,城市间城镇化率最高与最低差值达到33.8个百分点,5个城市城镇化水平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人均GDP来看,长三角中心区平均水平为12.14万元,27个城市中人均GDP最高的地区无锡是最低地区的2.6倍。

三、促进长三角中心区人口均衡发展的对策思考

随着我国整体迈入新发展阶段,人口发展也进入了新阶段。人口普查数据进一步表明,长三角中心区人口发展出现重要趋势性变化,即人口总量持续增加与人口老龄化加剧,如何推动长三角中心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快“三孩”政策及支持措施的落地。“七普”数据显示,长三角中心区0-14岁人口占比仅为13.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92个百分点。2020年常州、盐城、扬州、绍兴、舟山等城市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现负增长。中央已经明确“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政策是导向,落实是关键。一方面,要积极提升生育意愿,优化生育环境,重点放在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对怀孕、生育、哺乳期等给予补贴或减免政策,维护女性公平就业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减轻养育子女的压力,重点放在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切实帮助本地区的人口解决生育上的“后顾之忧”,从思想上打破人口负担的固有观念。

二是加快养老产业的建设与协同发展。“七普”数据显示,长三角中心区每五个常住人口中就有一名60岁以上人口,已经处于深度老龄化社会,长三角地区不同城市之间的人口老龄化发展有显著差异,部分城市已经进入超老龄化社会。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制定政策,应对本地老龄化带来的影响,科学配置养老服务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医康养护”深度融合,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产业,激发养老消费,建立健全多渠道筹措养老保障资金的制度和机制,建立适应本地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更充分、更均衡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多元养老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统筹区域内养老服务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加强区域范围内的养老服务资源进社区、进家庭,探索“线上+线下”养老服务模式,统筹规划长三角区域内养老产业布局,加速城市间生产要素流通、养老产业联动,为老年人提供长三角区域内异地养老、旅居养老等特色服务。

三是加快惠及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长三角地区常住人口远远大于户籍人口,按户籍人口供给公共服务明显与人口流动趋势不相适应,带来一定程度的公共服务资源错配现象。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必须考虑惠及常住人口。一方面,要落实好各地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根据各地财力状况有效测算常住人口全覆盖下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参考人口分布和未来发展需要,合理布局配置资源和推进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文化体育场所设施建设,确保在“十四五”期间越来越多常住人口享受居住地提供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衔接,推出居民异地享受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并便捷结算方式,探索建立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跨区域结转机制。

四是加快长三角管理人口数据平台建设。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治理更需要精准化。充分利用人口大数据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的优势,才能有效推进社会治理精准化。人口普查十年一次,要充分开发利用好人口普查数据库。一方面,要构建长三角地区人口动态数据平台,强化以人口为核心的公共数据的共享机制,推进以人口流动为主体的业务流程再造,实现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把长三角地区跨省迁移户口“一地办理、网上迁移”在更大领域推广复制;另一方面,加强人口数据分析利用,加大对人口数据的采集、加工、分析和应用,根据人口迁移流动、人口社会需求,提前做好相关政策准备,提高社会公共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助力长三角地区实现更深度的一体化融合发展。

 (作者单位:无锡市统计局)

【责任编辑: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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