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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思考

作者:施发笔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597   发布日期:2021-6-2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先进文化的一部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养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指摒弃其落后的文化成分,巩固和弘扬并不断壮大其先进的文化成分,以使公安队伍的生活纯洁厚实,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中国传统社会家国同构,致使伦理政治化、政治伦理化,并且为统治者和老百姓所共同接受。正因为如此,所以传统文化往往就是政治文化,这就为加强公安民警这支非常讲政治的队伍之正规化建设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

冯友兰先生说:“中国人对于异族之同化力特别强。凡异族入中国者,无论其为统治者或被统治者,历时稍久,即不知不觉地为中国人所同化。”(《新事论·辨城乡》)中国人之所以能够同化异族,其原因在于当时中国实力的强大与中国文化的内在魅力。既然中国文化具有同化异族的伟大力量,那么对于中国内部各方面也一定能够产生影响,而且影响也一定更加强烈。从这方面看,我们也的确应当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并能将民族文化精神应用于当下。对于公安队伍之正规化建设来说,也完全可以借鉴这种力量,以保证建设有根、改革有度,使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有基础、合人情、有效果。

一、礼文化与“十六字”总要求的规约

“礼”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范畴之一,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把人的需求分为生存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和情感的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五个层次(《人类激励理论》),其中的第四个层次和文化的关系最为密切。尊重需求主要是指他人对自己的认可与相互之间的礼貌,中华传统文化中,礼文化非常发达,典型地体现出对尊重需求的满足。

孔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又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可见孔子对“礼”的重视。当然孔子所言之“礼”主要为周礼,是其思想认识与时代现实所然,今天我们应当将“礼”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和法律以及《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十六字”总要求等,用核心价值观、“十六字”总要求来规约民警的行动,使队伍之正规化建设开展得生气勃勃、卓有成效。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主体上来看,公安民警是最重要的对象,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起带头作用,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践行“十六字”总要求,将自己置身于“道德境界”,作为普通群众的引路人,这样才能在公安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才能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本理念落地生根,才能把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二、民本思想与奉献精神

《尚书》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思想,孟子提出“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重视老百姓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希望引起统治者的注意。今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已成为公安工作的宗旨,提倡奉献精神,塑造公仆形象已成为文化建设的着力点之一。《荀子·王制篇》引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唐朝政治家魏徵在对唐太宗的谏议中多次转引之,今天,已不存在古代的君主,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是鱼与水的关系,公安民警如果脱离群众,只为自己谋利益,人民就会把他摔垮。

文化建设犹如春雨般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杜甫《春夜喜雨》),在不知不觉中,悄然将正确的价值观植入到每一个公安民警心中,化育成公安民警的认同感与向心力。南宋理学家朱熹云:“道义在人。须是将浩然之气衬贴起,则道义自然主张,所谓‘配合而助之’者,乃是贴起来也。”即不断地进行文化熏陶和教育,达到培养、巩固并践行理想信念的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红色精神的核心就是理想信念的坚守和践行。将奉献精神与民本思想结合起来,意在让公安民警明白老百姓自古以来的分量,应该超越古人、树立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

三、诚信文化与“忠诚”意识

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中,忠孝文化一直占主流地位,在忠孝不能两全时,甚至赞成取忠而弃孝。早在两千多年前,周礼大司乐乐教中提出的六德是:“忠诚不偏私,和而不同、刚柔适中,恭敬,恒常,孝敬父母,友于兄弟”,此亦成为周代的核心价值观,孔子提出“仁、义、礼”所谓三母德,子思、孟子提出“仁、义、礼、智”四母德,汉代大儒将其发展为“仁、义、礼、智、信”五母德,可以说,“仁、义、礼、智、信”就是中国古代的核心价值观,其中“信”字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方面。孔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卫灵公第十五》)今天,进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过程中,应当将“诚信”文化与“忠诚”意识紧密联系起来,从普通的人际交往的诚信上升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避免只是喊着抽象的诚信口号,而是必须体现在对党的忠诚和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上,必须体现在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拥护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维护上,必须坚持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使“忠诚”意识的树立有根,使优秀传统文化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开花、结果。

四、义利观与廉洁自律

中国古代特别重视“义”,把“义”看作是应当贯穿于行为始终的因素。何谓“义”?古人云:“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礼记·中庸》)孟子曰:“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孟子·告子下》)用今天的话来说,所谓“义”即是适宜、不过度,即是要符合一定的社会规范而不放纵自己的欲望,如果一切唯利是图,则必然导致腐败横生、社会动荡、天下大乱。在今天的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过程中,古代的义利观对于廉洁自律具有启发意义。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判断君子与小人的标准之一是对待义利的态度。孟子云:“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孟子·万章上》)把“义”和“道”作为取利的制约性标准。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应当把《人民警察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十六字”总要求作为一种直接性的“义”与“道”,从公安领导干部做起,从党员干部做起,从小事做起,绝不见利忘义、贪得无厌,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负面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的产生,给普通民警做出榜样。

二是要知耻。孔子主张德治,原因在于:“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管子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子·牧民》)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要把以权谋私、唯利是图当作一种可耻的事,“知耻近乎勇”(《礼记·中庸》)从内心深处拒腐蚀、永不沾,认识到腐败的可耻,常把“义”字挂在心中,这样才能把反腐倡廉落到实处,既维护了公安民警形象,又保护了自己的人格和前途。

三是要慎独。“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礼记·中庸》)强调慎独的重要性。荀子曰:“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荀子·不苟》)把“诚”作为慎独的前提条件,如何才能做到诚?非有文化熏陶不可。要像孟子所说的那样,“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特别注重“养”字,才能将“浩然之气”立起来而不至于成为虚伪的幌子。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应当提倡“慎独”,注重“诚意”“正心”,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斩断一切获取不义之利的念头,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曾提到“避免人类自杀之路,……现在各民族中具有最充分准备的,是两千年来培育了独特思维方法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的“独特思维方法”也正是一种民族精神,集中体现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至今仍熠熠闪光,很有继承与弘扬的必要。中华传统文化本身并非纯净无比,而是优秀与庸俗并存,先进与落后共现的,需要我们慧眼识别,选择其中优秀的、先进的内容作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养料。

    本文系江苏省公安厅“平安文化原型理论下的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与改革研究”(编号2018LX009)项目的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江苏警官学院)

【责任编辑: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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