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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研究

作者:王 盛 张 龙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879   发布日期:2021-4-21

今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这为“十四五”时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指明了方向。日前,笔者围绕深化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优化经营主体发展环境、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等方面,结合无锡近年来的实践、发展和成效进行了相关调研。

一、无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现状

截至目前,无锡组建农民合作社2800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46家,认定家庭农场100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基本覆盖了农业生产经营各领域,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和领头雁。

(一)深化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优化了农村生产管理机制。农民合作社变小户的分散生产为联合经营,形成了生产、技术、市场一体化,提升了规模效益。如锡山区甘露青鱼合作社推动103户农民联合,统一从事水产养殖销售与新品引进推广,大力开展培训交流和信息咨询,合作社每年实现渔业产值6000多万元,亩均增收1000元以上。二是完善了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成立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农民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实现了农业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并实行保底分红,促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植能手的流转,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实现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的双提高。三是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导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探寻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模式。如惠山区玉祁街道都市农业园,面向农户开展分区承包,其中张建强承包稻田700余亩,年纯收入100多万元,实现了经营方式和职业身份的转变。

(二)拓展农业多种产业功能,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水平

一是促进了生产加工体系的壮大。目前,全市有1000余家农民合作社开展了产销合作服务,并有90家创办了自有加工实体。二是带来了营销流通模式的创新。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各类展销活动,并通过农超对接、开设直销门店、组建销售合作联社等途径,进一步促进了生产与消费的对接。如宜兴市24家专业联社在城市、社区开设直营门店25家,既拓展了农产品的销路,又丰富了市民的“菜篮子”“果盘子”。三是推动了产业功能体系的延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形成了“阳山”水蜜桃、“鸿山”葡萄、“甘露”青鱼等一批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并发展壮大了以优质葡萄为主的江阴璜土葡萄产业、以蔬菜生产为主的宜兴太湖蔬菜产业、以高档花卉苗木为主的锡山高科技农业示范观光产业、以阳山水蜜桃为主的惠山桃文化旅游产业、以特色果品观光采摘为主的滨湖生态旅游产业等一批特色农业旅游示范产业。

(三)整合农业各类资源优势,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一是重点依托农机合作社载体优势,提升农业服务机械化水平。整合各级各类项目资金,通过购机补贴、作业补贴、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机合作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同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如江阴依托苏欣农机合作社,发挥资源优势,组建祝塘、华士、长泾三个农机分会,整合800多台套农业机械,建成了一支规模350人的社会化服务团队,开展区域连片作业服务。二是大力拓展农民合作社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富民增收带动效应。各类农民合作社广泛开展种植技术、市场信息、种苗肥药、商标包装、保鲜贮运、加工营销等配套服务,为农业转型升级开辟了新空间。三是充分利用农业企业资金信息资源,拓宽农副产品市场营销途径。农业龙头企业依托自身较强的资金、品牌、技术及市场优势,引领农户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产品加工、现代营销,促进增产增收。如惠山区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以“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指导农户开展标准化农田基地建设,实现了企业与农户的合作双赢。

二、无锡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资源禀赋理论认为,地区农业经济的水平取决于自身的资源特色、农业结构、产业现状,农村经济政策和农业发展方向须围绕当地农业农村的比较优势制定。无锡农村人均耕地面积较小,农业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较低,农民对经营农业依赖小且兼业化现象突出,流转土地意愿较强,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是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无锡坚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产业特点稳妥推进,围绕各个农业板块培育特色,形成了江阴葡萄种植、宜兴茶叶种植、锡山水产养殖、惠山水蜜桃种植等优势产业,同时重点农业板块内部各地区的农业产业也各具特色,如宜兴市太湖渎边地区重点发展蔬菜生产,宜南山区重点发展经济林果种植,平原滆湖湿地重点发展生态养殖,低洼圩区重点发展优质粮油生产。在这些产业特色鲜明的地区,粮食类、蔬菜水果类、经济林木类、水产养殖类等类型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都获得了快速发展。

(二)强化政策扶持,不断优化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农业的天生弱质性决定了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壮大离不开各级政府部门的扶持。一是加强资金投入。当前,无锡各县(市、区)都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注重扶持经营主体开展基础建设、品牌创建、营销推介与业务培训等。如江阴市、锡山区、惠山区等对评上县级、市级和省级示范的家庭农场分别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有效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发展。二是加强金融扶持。2020年上半年,无锡遴选确定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和太保财险无锡分公司为市区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承保机构,开设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降低土地流转风险,稳定了土地流转预期,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同时,面向经营主体开设“惠农贷”,设立风险补偿基金690万元,有效缓解了经营主体的资金压力。三是加强服务供给。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刊物等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开展产品信息的供求发布、示范典型的宣传介绍等,并开展政策扶持、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市场营销等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养。如宜兴市将合作组织人才培训纳入农民培训总体规划,启动合作社人才培训工程,率先成立国家级农合组织实训基地,开展合作社辅导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注重示范引导,持续提升经营主体发展水平

坚持示范培育和典型宣传同步推进,不断提升经营主体发展水平。一是强化示范创建。重点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省市县三级联创。截至目前,无锡累计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农场226家(其中省级示范农场128家)、市级以上示范社430家(其中省级以上示范社73家)。二是强化示范监测。从2018年起,委托南京农业大学以示范家庭农场为主,兼顾不同产业类型,对100家具有代表性的农场开展监测工作,形成相关分析报告,为完善政策体系和优化政务服务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强化典型宣传。通过杂志、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省市级乡土人才“三带”能手、“三带”新秀和“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创新创业典型,充分发挥乡土人才“三带”名人、能手微信群的作用,通过不同行业领域乡土人才的交流、引导,带动民众创业增收。

三、无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面临的问题

农业经营主体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制约了无锡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向更高层次提升。

(一)人才资源匮乏限制主体经营水平

目前无锡农村从业主体的现状是“50、60打主力,80、90零星见”,主要是60岁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在从事农业经营,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直接体现就是文化程度、技术水平以及市场营销知识的不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提高管理水平、创新营销模式、带动成员闯市场等方面缺乏后劲。特别是近年来网络销售、电商应用已成为市场新常态,但目前既懂农业又懂互联网的复合型农村电商从业者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二)产业链条断裂降低产品增值能力

部分经营主体一定程度上已实现了产业链条的纵向延伸,有效提高了产品附加值,但总体来看,目前还有相当多经营主体的产品只是简单初加工,在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上发展滞后。产品精深加工不足、标准化程度不高也反过来造成农产品网货化的滞后,制约了农业电商的发展。调研中印象最深的是,粮食种植户如果直接把初级产品稻谷卖给经销商,其价格不高于1.5元/500克,但如果加工成大米并作简单包装,其价格不低于3.5元/500克,存在较大的价格差异。

(三)支出成本高企抵消农业生产效益

农业经营主体的成本主要包括农业机械、水电费用、土地租金、基础设施投入、人员雇佣以及种苗化肥等生产资料投入。据全市100家典型家庭农场抽样调查显示,以上各项投入平均每家农场分别为3.2、3.3、11.4、16.3、18.3和64.8万元,投入总量超117万元,特别是种子、肥料、地膜等生产资料投入占比超过50%,再加上回报周期长和自身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大部分经营主体的盈利情况并不乐观,农户增收任重道远。

(四)政策落实滞后限制经营发展空间

调研中,经营主体普遍反映由于农用地用途管理严格,存在配套设施用房不够、已有配套设施用房用途受限等情况,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已形成较大制约,也不利于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一些经营主体还反映,保鲜仓储设施的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增加了生产成本,限制了发展空间。

四、推动无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培训体系,做好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

人力资本理论将劳动力要素列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低的主导因素之一,并指出要有效提供和利用人力要素,就必须加大加快相应投资,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当前无锡农业经营中劳动力老龄化现象和人才匮乏的问题,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化解。一是依托政府公共培训平台,利用专项培训经费,广泛开展各类培训活动。二是依托社会经营组织,如专业院校、合作社示范社等,建立培训交流基地,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加强生产技术、财会管理、营销推广等知识培训。三是出台扶持政策,对高校、大专院校毕业生及农科人员回流农村的,给予个人就业创业优惠帮扶,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引进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才和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农业人才回流农村。

(二)完善服务体系,改善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加强和规范土地流转,加快推进农业服务的多元化和专业化建设,为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动力。一是规范完善土地流转服务。进一步完善县(市、区)、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加强软硬件建设,统一发布储备土地供求信息。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定价与调整机制,根据土地区位、流转期限、种养种类等建立分类定价机制。规范流转合同,明确流转双方权利责任,加大对流转期内单方违约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流转行为与流转规模长期稳定。二是完善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现有的市、县(市、区)、镇三级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厘清职能、优化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区域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三是扶持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依托农民合作社和农机协会等主体的组织优势,充分发挥其农业生产服务功能,深入开展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助力经营主体开展生产活动。

(三)积极协调争取,促进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近年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均出台相关政策,对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作出了明确要求。如今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但由于各种原因,无锡目前仍存在一些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此,农业部门需加强与财政、电力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国家相关文件中关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设施用地、生产用电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操作细则,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四)突出品牌导向,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微笑曲线理论认为,在产业链体系中,附加值曲线呈现两端高中间低的形态,对应于农业产业,农产品的价值是随生产储运、精深加工和品牌推广等环节的拓展而不断增加的。在强化农产品品牌创建方面,要进一步做好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培育,结合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和特点,着力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同时,依托各地自身资源,积极拓展农业现有功能,充分开发农业的文化、科技、教育、观光、休闲等功能,鼓励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积极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推动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一体化发展。

(作者单位: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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