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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对开放型经济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作者:余孝强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950   发布日期:2021-3-16

2020年11月15日,包括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在内的15个成员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总人口、GDP和贸易总额均占到全球总量约30%的世界最大自贸区正式启动。当前,苏州市吴江区开放型经济已深度嵌入世界经济体系,与RCEP成员的经济脉搏更是同频共振。RCEP落地,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有利于吴江与成员国建立更紧密的国际大循环联系,推动开放型经济不断提质升级,同时,因失去关税保护,吴江本土企业和产业链将面临来自RCEP14国的双向竞争性冲击。

一、吴江与RCEP成员国间的经贸往来概况

1. RCEP成员国是吴江最大贸易伙伴

2020年1-10月,吴江对RCEP14国进出口额累计达56.2亿美元,占全区外贸进出口的31.9%,所占份额最大。从具体的地区与国别看,东盟、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在吴江主要进出口国别10强中分列第2、第4、第6、第9,所占份额分别是14.3%、10.2%、5.2%、1.8%;在2020年严峻的贸易环境下,吴江与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东盟的外贸进出口增速仍分别达55.3%、25.3%、5.3%和0.9%,显示紧密的贸易关系。此外,笔者结合贸易顺逆差值与各成员国及吴江进出口前3名的商品可以得出,吴江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互补性明显,经贸合作质量也相对较高。

2. RCEP成员国是吴江利用外资重要来源地

从RCEP成员国对吴江投资数据可以看出,在“十三五”时期,吴江获得相关成员国的投资保持在较高水平,国别数由2016年的3个增加到2020年的6个,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FDI(国际直接投资)项目主要来自与吴江地缘相近、经济互补性强,产业链、供应链联系紧密的韩国、日本以及新加坡,2020年是20个,金额为7198.8万美元,占合同外资项目的17.2%。整体看,排除疫情影响,吴江吸引RCEP成员国投资处于上升趋势,未来有很大发展空间。

3. RCEP成员国是吴江对外投资的关键目的地

“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当今全球最大的国际合作平台,与RCEP重合的东盟部分,是吴江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最热门的区域。截至目前,吴江累计核准和备案对RCEP成员国投资项目49个,在“一带一路”项目中占比高达69%,中方协议投资总额2.2亿美元。龙头民企率先在RCEP成员国试水产业国际化布局取得积极进展,如2016年亨通并购印尼最大的综合线缆上市企业Voksel,直接打开东南亚市场;永鼎集团2016年获得老挝1.18亿美元的电力系统扩建和升级项目。

二、RCEP签订对吴江开放型经济的影响

1. 有利于促进出口多元化,扩大对外贸易规模

“贸易创造”效应首先利好在RCEP框架内具有较强综合竞争优势的吴江纺织服装、机电产品、电梯等传统优势出口产品。据国际智库测算,到2025年,RCEP可带动成员国出口增长比基线多10.4%,对吴江出口是巨大契机;吴江对RCEP成员国整体呈贸易顺差,出口依赖高于进口,凸显吴江在产业分工的强势地位,RCEP框架内的贸易格局在较长时间内会呈现“强者恒强”的态势,我国处于区域范围内资源配置的顶端,有利于吴江出口产品的优势维持。短期看,疫情在事实上加深国际经贸关系对我国的依赖,RCEP签订带来的稳定预期将刺激吴江出口规模扩大。中长期看,预计吴江主要贸易伙伴关系进一步向日韩、东盟转移,可促进贸易对象多元化、进口产品多元化,提高部分核心产品的替代性,使吴江减少对美国和欧盟市场的依赖,增强开放型经济抵御风险的能力。

2. 有利于激发进口潜力,形成相互支撑格局

一方面,吴江与日本出口产品有相当程度的互补性,日本进出口商品的方向恰好与吴江进出口优项相互对应;零关税安排,将会进一步使吴江机电产品进口渠道从欧美转向日本,扩大从日本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一定程度可摆脱“中美科技战”的不利影响,同时提升出口产品对日本的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与对日本贸易逻辑不同,与越南、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贸易规模的提升,将主要来自于产业链上下游的分工合作。在共同市场内,区域累计原则的使用,将推动下游东南亚国家企业更多采购吴江制造业相关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

3. 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与供应链,增强产业安全性

目前,丝绸纺织、光电缆、装备制造等吴江支柱产业在RCEP成员国中,总体上处于供应链、价值链和产业链比较有利的地位。吴江既能接受来自上游日韩的高新技术扩散效应,又能发挥对下游东南亚国家产业的辐射作用,可就近构建起高效率、丰富的、安全的区域内循环供应链体系,增强产业链的韧性及抗风险能力。在使用区域累计规则后,对于需要从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而且对进出口额占吴江外贸进出口总额34.9%的加工贸易企业而言,将大大减轻企业此前面临的关税壁垒,降低流通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延缓贸易转移效益和产业转移步伐,避免产业空心化;同时原本不会被认定为原产的加工商品在协定生效后更容易被认定为原产商品,享受关税减让的好处,从而加大出口规模。

4. 有利于新兴贸易业态发展,促进贸易转型升级

跨境电商行业最担心的是贸易壁垒,RCEP成员国承诺十年内降至零关税,对计算机设施位置、电子信息跨境传输的非本地化也进行了确认,这一有利于跨境电商发展的共同原则,为吴江具备产品优势的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拓展提供了机遇。此外,我国在RCEP中对服务贸易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在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新增开放的制造业相关服务、研发等涉及制造业的项目有利于吴江发挥自身产业优势,有利于促进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同时RCEP规定成员国间的落地签与免签政策,有利于跨国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吴江旅游业服务贸易。另外,RCEP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重构区域经济体系,将倒逼吴江企业加速发展高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推动企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促创新、促改革、促高质量发展。

5. 有利于增进区域内双向投资,提高资源配置能力

ECEP中投资企业不再被要求一定比例的出口和转让相关技术,而且以负面清单方式提高农、林、渔、采矿和制造业的投资开放水平,还采用统一的经贸投资规则,对域内成员国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形成优先保护,对外资更加平等,有利于刺激成员国相互投资。一方面,这有助于吴江企业在区域内更灵活高效地进行供应链布局,聚焦建立更精细更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增强企业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种市场的能力;同时,RCEP成员国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高度重叠,RCEP达成为吴江企业更便利地参与水利建设、电力工程等领域的对外承包工程,获取更多的市场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我国在RCEP谈判中的让步,以及表态将加入CPTT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对外资释放的十足诚意,营商环境必将进一步优化。吴江拥有广阔的市场腹地,且在制造业方面产业链全、成本与综合竞争力方面优势比较显著,必将吸引更多FDI在吴江进行布局。

当然,RCEP的达成在为吴江经济带来改革和开放红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从外部看,吴江目前正处于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攀升的关键阶段,东盟国家以机电、纺织品、化工品为主的贸易结构与吴江产业结构有一定趋同性,RCEP框架下,其廉价的生产要素和相对宽松的投资限制会加速劳动密集型产业“借道出口”转移到东盟,产业集聚效应会导致中低端产业加速转移。同时,吴江在中高端产业领域会受到日韩高端高附加值产业的强力压制,使产业转型升级承受上下“钳制”的挑战。随着开放程度加深,其他成员国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进入我国会加剧“进口替代”,也可能会给吴江相关企业带来一定的冲击。从内部看,我国此次承诺的开放水平虽已超过WTO协议,但其实已经在国内各个自贸区先行先试,对吴江造成“制度级差”,形成先发优势;相比发达经济体,吴江企业创新能力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不足,在开放条件下容易遭受隐形的“技术壁垒”与“绿色壁垒”;此外,相对而言,RCEP的达成对拥有地缘优势的东北地区、海南和西南地区发展更有利。

三、应对RCEP,吴江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政策解读,提前进行部署

RECP尚需东盟十国中六国通过,之外五国中的三国通过才生效,这提供了难得的进行规则研究与宣传的时间差。并且RCEP文本及规则专业性强,内容纷繁庞杂,不同成员国之间协定规则相互交错,提前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率先进行工作部署。为此,吴江应尽快整合社会资源,组建专家队伍,深入企业、协会商会、机构开展调研和上门服务,就协定关税筹划、规则利用及原产地合规管理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为吴江企业提供应对方案。在区内及时开展有关自贸协定巡讲会,为企业更好地解读RCEP,让企业合规运用自贸协定规则指导生产经营,提高战略规划水平,享受自贸协定红利,提升抗风险能力和水平。同时,密切关注并对比研究因RCEP达成加速推进的中欧投资协定、CPTPP与WTO、RCEP关键条款的差异点,寻找发展机会。

(二)强化战略对接,创造新发展空间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区等多重重大发展机遇在吴江叠加,可考虑将RCEP与上述政策进行有机结合。如要利用RCEP中我国承诺大幅度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机遇,在作为自贸区联动创新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汾湖高新区建设新型国际贸易先行示范区,对标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强对制度创新的研究深度,引入负面清单,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实现离岸贸易创新突破。积极推动示范区与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联动,在我国加入CPTTP前率先试验其更高标准的开放措施,如开展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纺织服装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探索深化国内政策法规体制改革,推动国内与国际规则接轨,率先在吴江探索建立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体制。同时,抓住RCEP叠加“一带一路”出现的投资焦点地区,引导企业产能“出海”,推进合作项目与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深耕东盟10国。

(三)推动创新开放,提升产业竞争力

一是坚持不懈把智能制造作为吴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把实施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提升到关键位置,通过引导企业潜心修炼内功,加大技术投入、技术创新以及培育自主品牌来增加劳动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实现吴江制造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规避随着关税降低而可能出现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牢牢掌握产业中的核心位置。二是基于RCEP放松投资限制的条款,提前站位,率先试验深化与RCPE成员国的经贸合作,强化对日本、韩国、新加坡科技创新网络与体系的利用;结合吴江生产消费实际,引导企业进口成员国具有价格竞争力、互补性强的商品和服务,特别是有利于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升级的商品服务;在技术领域实施更积极的投资与并购,既要自主创新内生驱动,也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吸收再创新,以开放的视野促进产业创新;抓住中日FTA(自由贸易协定)达成的机遇,加强对日本的招商引资与市场开拓工作,针对协定中我国对日87%汽车零部件取消关税、日本对我国91%进口商品免税的政策,重点加强对日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机构的招商引资力度。三是抓住当前吴江开放的重点,借助RCEP的签订,突出抓好功能总部、区域总部在内的总部经济项目;发展如市场采购贸易、部署跨境电商海外前置仓等新兴贸易业态;发挥一体化示范区优势,主动承接上海建设“双循环”中心节点城市和“五大中心”溢出的服务贸易项目。

(四)坚持全局谋划,增进供应链安全

供应链和产业链安全运行已成为企业参与区域分工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首先,要关注产业转移。RCEP成立后,以东盟为核心的RCEP条款在总体上会加速低端制造业向该地区转移,吴江机电产品、纺织品及原料等产业最有可能受到影响,应提前进行规划应对。一方面,吴江要高度重视对电子IT大厂的亲商服务,加强与投资吴江的跨国公司总部的联合与合作,举办各类交流会;在RCEP执行的窗口期,“一企一策”尽快完成企业自动化设备更新升级,激励跨国公司提升在吴江的工厂地位,确保吴江进出口总量稳定;另一方面,对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外移要做到梯度、可控、有序,产业外移的规模要与新引进的项目相匹配,尽量缩减产能向外转移的规模,避免核心产业环节转移,确保吴江经济发展总体平稳。其次,要关注通道建设。在生产网络重心向东南亚偏移的进程中,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通道将起到重要作用,要鼓励吴江企业积极发展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国际会展等业务,拓展中间商业务;发挥作为电子产业链中转站的功能,构建向下游渠道商供应重要零部件及设备的渠道。第三,要关注供应链安全。在通过创新提升利润率、生产率巩固产业链供应链的同时,要有意识地围绕核心企业搭建产业集群,建设一条龙的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创新链和消费链,增强企业的抓地力,维护重要产业的关键地位。

(作者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商务局)

【责任编辑: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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