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化视域下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的路径研究
绿色生活方式的培育,主要体现在树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念,以及达到全体社会成员认同并共同遵守的目的。不论是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塑造、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还是企业生态责任的担负,都取决于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的把握与挖掘。其中,对生态文化的理解和深耕,已经成为培育及推动湖州市居民生活方式绿色化的重要底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湖州作为“两山”理念的诞生地,理应以生态文化的优势打好绿色生活方式培育的基础。
一、 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的内涵与逻辑
十九大报告提出,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关键因素。其中,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是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外因,为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供良好的客观环境和实现条件。生活方式作为人类社会延续至今的文明标志,则从文化、思想、理念等成为衡量生态文明建设成败的重要内因。没有社会公众践行的绿色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建设也就失去了内蕴。
(一)绿色生活方式的基本内涵
学术界从价值观、生态系统、生态幸福观等多个角度对绿色生活方式的内涵进行了探讨,并给出不同的解读;但笔者认为,绿色生活方式是指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指导下,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让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办公等外化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使其在充分享受绿色发展所带来的便捷和舒适的同时,履行好应尽的可持续发展义务和责任。简而言之,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理念与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相契合的生活方式。
此外,对绿色生活方式的理解,需重点从“主体”“载体”两个方面把握。一是“主体”——人,人是生活方式的主导者,在面对环境损害或是生态环境受到潜在影响的问题时,主体所采取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由此,涉及到的主体义务和责任主要在于建立健全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奖惩机制和法律保障体系等,加速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社会的新风尚,促成生态自发转向生态自觉。二是“载体”——绿色细胞,绿色细胞创建是绿色生活方式区别于其他传统生活方式的特质,为绿色生活理念渗入学校、机关、家庭、社区等社会各个角落,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高度认同夯实了基础。绿色细胞的创建并不简单限于传播“绿色”理念,而在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绿色”价值认同和公众参与的广泛自觉。
(二) 培育绿色生活方式与生态文化的关系
生态文化之所以区别于其他文化的特点,在于它是以生态义务和责任为规范的新文化,并且具有社会主义属性。理解培育绿色生活方式与生态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脱离不开三个层面:
其一,生态文化为绿色生活方式的培育“打底子”。生态文化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起源和发展与人类社会相同步,本质上从包括知识、道德、习俗等在内的方面直接反映人类的生活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受西方工业文明和消费主义的冲击,过度消耗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引发的生态危机证实文化价值观念的重塑和变革是根本所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这就决定着培育和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必须传承优秀的生态文化,并从中汲取精华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世界观、生态价值观和生态实践观,凝聚起强大合力。
其二,绿色生活方式的落实为生态文化建设“挣面子”。对社会公众来说,坚持绿色生活方式就是推进生态文化建设的日常生活化。只有全体社会公众都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落实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美丽中国梦的实现才能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同时,绿色生活方式的落实也体现着生态文化的社会主义属性,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更是中国正在以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担当起保护人类命运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并致力于构建全球生态文明共同话语体系的义务与责任。
其三,绿色生活方式与生态文化互为表里。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应该做践行者、推动者。”归根结底,只有社会公众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化建设的主力军,绿色生活方式的培育才是生态文化建设最广泛、最彻底的公众参与。作为社会公众中的一员,必须首先成为绿色生活方式的践行者和推动者,由此才能成为绿色发展成果的最终共享者。没有践行和推动,共享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 湖州市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的现状
当前,绿色生活方式已成为全球备受追求的一种新时尚。湖州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地级市,近年来在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绿色生活方式培育过程中,围绕“衣、食、住、行、游、购”等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也面临着困难和问题。
(一) 湖州市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的实践探索
一是理念先行,打响宣传引导“第一枪”。早在2014年11月,湖州市就发布了《湖州市民生态文明公约》,并将每年8月15日设为“湖州生态文明日”。同时,为了强化教育引导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仅将生态文明纳入党校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及网络教育必修课程,还纳入到全市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中。此外,通过开展“守护母亲湖,共放食藻鱼”“环保电影送下乡”等为主题的生态文化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由机关到学校、由城市及乡村进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全方位宣传,进一步催生社会公众“生态自觉”。
二是习惯养成,落实绿色生活“第一步”。“衣食住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四个基本方面。湖州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全方位变革,始终坚持为市民提供更多的绿色产品(服务),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实现公交“纯电动化、一票制、移动支付”全覆盖的绿色出行交通网以及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等。此外,近年来湖州市狠抓生活垃圾分类,截至2019年全市城区实施精准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达702个39.4万户,覆盖率91.3%;分类单位总数达到3.3万家(含2.4万家餐饮单位),占比87%,进一步奠定了绿色生活方式培育的主基调。
三是文化加持,开创绿色消费“第一讲”。坐拥“笔、茶、瓷、丝、酒”五之源的湖州,生态文化也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太湖溇港文化、桑基鱼塘、竹文化等在不断深耕中,使“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的城市品牌形象深入人心,从而推动绿色消费意识的提高。政府部门带头推行绿色采购,制订政府、国有企业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和强制采购政策;同时,在全国首创“绿色信用贷”模式,开发“绿色个人信用分”管理系统,将贷款利率与绿色信用分挂钩。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更是将“适量点餐、餐后打包”等落实到位,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消费行为。
四是制度保障,构建绿色低碳“第一关”。湖州市从立法、标准、机制“三位一体”的角度,以制度筑牢绿色生活之基,全面铺开绿色生活方式十大专项行动。不仅把绿色产品认证、快递绿色包装、节约型机关等纳入标准、规范;同时,将“绿色生活”作为重要要素融入到《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中,融入到《湖州市总体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进一步规范公众日常生活行为。
(二) 湖州市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存在的困境
一是“各行其道”,统筹协调不够。绿色生活方式的培育涉及面极广,需要环保、财政、教育、邮政、商务等众多部门联动,携手推进。目前,湖州市绿色生活方式培育的标准和体系并不完善,还停留在各部门各条线工作指标的堆砌上,缺乏对标对表的目标聚焦。尤其在快递业绿色包装、餐饮业绿色饭店、垃圾分类体系等方面还需下深功夫,寻求多渠道、多方式协作。
二是“上热下冷”,参与覆盖不广。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是生态文化外化的具体表现,不是“摆花瓶做样子”,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目前,虽然公众对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持支持态度,但实际认知不全面、坚持参与的热情较低。因此,绿色生活的理念在不同层次的群体中普及程度参差不齐,培育工作也陷入“认同高、认知低”的窘境。同时,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便捷性和时间、经济成本与公众预期还存在一定距离,全民绿色生活的氛围仍没有形成,尚未从“要我绿”转变成“我要绿”。
三是“供需脱钩”,基础配套不全。湖州是“两山”理念的发源地,绿色生活理念的接受度日渐提高,但随着城市开发的速度、强度、规模不断加大,城市功能规划与经济发展不匹配,“适度性”“阶段性”原则落实不够到位,导致城市发展了,但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基础配套设施及功能的完善跟不上。此外,科技创新环境还不够宽松,部分高校、科研院所的绿色技术、科研成果与市场、企业需求结合还不够紧密。
四是“量小力微”,专业人才不足。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绿色生活涉及各行各业和社会的方方面面,相关专业人才储备明显不足。湖州市环保组织作为群众基础良好、补位政府与企业环境治理的有生力量,其专业人才的缺乏也使得组织应发挥的作用不明显,绿色生活方式培育工作的推进不够深入全面。近年来,湖州市各环保组织虽取得快速发展,但组织内部兼职工作人员数量多,专职人员少,且多数时候一人身兼多职。这也限制了环保公益活动开展的频次与质量,难以与各部门形成合力。
三、 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的对策
一是以筑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为核心。文化价值观是深嵌于社会机制内部影响社会行为的一种推动力,包括为广大公众所普遍接受的认知和价值观。绿色生活方式的进一步推进要依靠文化价值观体系,注重培育公众绿色精神和社会生态文化氛围。尤其是要大力加强以生态价值观为指导,以生态理性为精神特质、以生态义务和责任为规范的生态文化。同时,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出“绿色生活达人”“绿色生活体验官”“绿色生活招募官”等活动,广泛宣传典型经验。
二是以灵活运用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为关键。政府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责任主体,也是保护和促进生态文明的社会目标首要履行者。作为政府部门的形象担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群体不仅自身要有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更应以服务型政府的整体性角色推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政府的行为会对公众和企业的绿色生活方式起到导向作用,尤其在生态环境的阶段性变化过程中,政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市场的灵活性、开放性、竞争性等特征,决定了只有优质的绿色产品(服务)才能最终被社会公众普遍追求。将“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相结合,是促进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的关键。
三是以充分利用好三大平台为抓手。其一,主流媒体。有效运用国内、省市级各大主流新闻媒体,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生活理念等进行常态化报道,围绕主题、抓住热点、集中宣传,提升理念落实效果。其二,新媒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的作用,强化互联网思维,通过网络信息,加强对绿色生活理念的传播。同时,注重增强与受众的互动,力求政策文件语言生动化、抽象概念形象化、深刻道理通俗化,提升公众接受度、参与度。其三,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网络教育平台、学校等的育人作用,通过教学研讨、实践锻炼等形式,组织好各层次的培训工作,确保不同群体绿色生活理念的普及。
四是以多方面举措并施为推动力。其一,构建文化动力机制。首先,促进生态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培育志愿者、公民的志愿精神和生态素养。在全社会形成环境教育的氛围,将生态文化教育融入课堂,让公民从小养成绿色生活的习惯,并长期接受成熟的环境教育,让生态环保理念内化为公众所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固化为公众自愿遵循的日常行为规范。其次,要加强生态文化产业的塑造。不断深入挖掘当地生态文化资源,培育各级生态文化市场,提升生态文化发展的层次和水平,为绿色生活方式厚植文化根基。其二,构建制度保障机制。统筹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及生产方式的顶层规划设计,紧紧围绕绿色生活方式相关的绿色产品认证、快递业绿色包装、餐饮业绿色饭店、绿色采购、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建筑等专项业务,分段分级建立统一的“绿色条款”,保障产品从原材料生产、设计、制造、包装、储运、使用与维修,直至回收处理的全过程渗透入绿色理念,为绿色生活方式提供实践条件。其三,构建法律底线机制。以明确确立“绿色原则”的民法典作为重要依据,进一步约束社会公众传统的、非绿色的生活方式,同时也约束企业高耗能高污染行为,促使其在进行生产时担负起损害环境、危害民生福祉的生态责任。以法律的“硬”底线补位宣传、教育等道德“软”约束。正如习近平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绿色生活方式的养成也必定要采用最严的制度和法律筑牢基石。
本文系2020年湖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生态文化视域下培育绿色生活方式的路径研究”(编号20hzghy1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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