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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保护视域下区域高质量发展创新实践

作者:王 锋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889   发布日期:2020-4-15

长江经济带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国家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发展总体格局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多次重要讲话,明晰了经济与生态、大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辩证关系,道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真谛。

作为长江流域最发达的县域城市之一,江阴既有开发超强度、资源超消耗、环境超负荷的“成长烦恼”,更有“建设现代化有特色的美丽滨江城市”的决心与追求。如何破解生态资源环境约束,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如何在典型的制造业集聚区探索出一条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成为江阴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本文着眼于总结探讨江阴在长江大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下的实践和创新。

聚力产业转型 打造“绿色动能”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既包含对历史的深刻反思,又包含对现实的迫切要求和对未来的殷切期待。保护与发展之间,不是二元对立关系,而是兼收并蓄、互融共荣的辩证统一。高质量发展是以高标准保护为前提的,只有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产业转型持续加“绿”,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与生态环境高质量的互促互进。根据江阴长江大保护与绿色发展“1+9”规划体系,江阴市创新性提出“高端进、低端退”的“加减法”原则。

减法:减“低效供给、低端产能”,倒逼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在环境准入方面,坚决实施“三个不批”:凡是生态红线及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批,超出区域环境容量的项目一律不批,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每年因环保不达标否决的项目投资额都在百亿元左右;在财政政策方面,全面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明确“任务完成好、资金返还多,质量改善优、考核奖励足”的奖惩原则,各镇、街道、园区完成废水废气污染物减排任务、国家与省级水考核断面达标、PM2.5浓度下降比例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考核达标的,按一定比例返还和奖励,未完成任务的相应扣减和追加;在金融政策方面,建立环保信用评价与环境监管挂钩制度和绿色信贷制度,对企业年度环境行为进行“绿、蓝、黄、红、黑”五级评价,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根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从绿到黑的五色企业,分别享受由宽到紧的金融政策,对绿、蓝色企业简化贷款手续,对黄色企业维持贷款标准,对红、黑色企业严格控制贷款规模,并在现行标准上实行加收污水处理费和电费,利用经济调控手段,力促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在环境监管方面,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行为应用信息修复机制、企业生产期违法行为追溯制度和预警黑名单制度,大力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并完成长江沿岸重点规划区域内化工企业整治任务,截至2019年,江阴市已累计关停“十小”企业128家、“三高两低”企业176家,关停整治“散乱污”企业7055家,完成钢铁去产能240万吨。

加法:加“高端产业、绿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新经济。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大力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总部经济和枢纽经济,加快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长。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资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积极引导企业开发绿色技术、生产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经济。在加快提升千亿级纺织服装产业、千亿级装备制造产业的同时,初步构建起以特钢、金属制品、石墨烯为主体的千亿级新材料产业,以风电、光伏为主体的千亿级新能源产业,以封装、测试为主体的500亿级集成电路产业,以现代中药、新药研发、医疗器械为主体的500亿级生物医药产业“四大新兴产业集群”。

聚力源头治理 打赢“绿色战役”

长江大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系统思维,把铁腕治污、加快转型和优化生态统筹起来,全面保护长江岸线,持续优化生产生活空间,确保送入长江的水是清澈的。江阴根据“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的工作思路,创新性提出“治理进、污染退”的“互补法则”。

突出整体谋划,为长江大保护“建规立制”。围绕“打造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目标,编制以江阴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城乡空间统筹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地域文化振兴、小城镇和特色小镇、乡村振兴等9个专项规划为内容的“1+9”规划体系,把江阴全市域特别是沿江的每一寸土地都纳入规划的掌控之中,使共抓大保护的每一项工作都有规可循。

聚力关键行动,打好打赢“三大保卫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与质量导向,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和土壤污染治理。完成水重点工程24项和太湖治理工程62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程704项,启动并完成部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GDP高速增长的情况下,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见表1),2018年全市GDP较2014年增长了38.2%,而同时期的PM2.5浓度和SO2浓度却同比分别下降31.9%和68.9%,实现了“经济增、污染降”的良性发展。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地表水水质显著提升(见表2)。

聚力生态修复 还民“绿水青山”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原生态的绿水青山是最优质的公共产品,亲山近水拥绿是群众最真切的期待与追求。加快优化城乡生活空间与生产空间布局,大力推动现代化有特色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努力让江因城而更美,让城因江而更靓。江阴充分用好城市与长江水乳交融、浑然一体的鲜明地理特征和独特区位优势,创新性提出“生态进、生产退”的“民生准则”。

做好山水文章,还民“绿水青山”。坚持“城区沿江岸线全部还江于民”,将在建的韭菜港公园、滨江公园、锡澄运河公园,与船厂公园、鲥鱼港公园相融合,构建生态环境风景线。大力压缩利用岸线比例,搬迁所有城区范围内的生产性码头。推进“八公里沿江、十公里运河”城市生态T台建设,将主城区30公里寸土寸金的生产岸线全部变为生态岸线;依托主城区六大重点山体,规划建设总面积达83平方公里的环城森林公园,全力加快推进核心景观建设,加快推动山体修复,加快提升林带品质。

着眼布绿护绿,雕琢“翡翠项链”。按照“三经六脉连江山、环城绿道串碧澄”的蓝图,规划建设近期30公里、中期71公里、远期多环串联的环城绿道,通过线路规划、景观打造、节点建设,把城区、城郊的各类绿地、公园“串起来”,把城区与环城山体、森林“连起来”,建成启用江阴绿道一期大桥道,2020年串连城区八大公园、覆盖万亩绿地的30公里环城绿道将全面建成。

聚力法治建设 构筑“绿色屏障”

生态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良好的法治保障。要进一步加强环保法治建设,运用法律手段、法律监督来提升全社会生态污染预防和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江阴用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在全省率先成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2019年7月19日,江阴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运行,这既是江苏法院新一轮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人民法院护航长江大保护工作的有力举措。该法庭管辖范围为无锡、太仓、张家港、常熟、常州和镇江部分县市,将集中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案件,相关管辖区域基层人民法院通过网上远程登记立案或异地登记立案后,再移送至江阴法院立案登记。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将施行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的审判工作机制,指定管辖区域内的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一律在江阴开庭,通过统一司法裁判,切实将环境修复、污染预防落到实处。2019年7月至今已经受理各类环资案件186件,其中刑事案件120件(罪名涉及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受理土壤污染责任纠纷民事案件2件,受理环保行政诉讼案件28件。

(作者单位:中共江阴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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