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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下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情况调研

作者:王婉芬 王梓炜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1133   发布日期:2020-4-15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经济及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着巨大挑战。基于此,本文通过对无锡市辖内的100家小微企业进行问卷调查,详细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融资带来的影响,摸清现阶段金融支持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无锡市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的影响

(一)短期内对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造成较大影响

1.超九成被调查企业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据调查,96%的样本企业预计疫情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有影响;其中,58%的企业认为受影响较小,面临一些困难但经营总体保持稳定;31%的企业认为受影响较大,面临部分困难,经营勉强维持;5%的企业认为受影响很大,经营困难且短期内可能完全停顿;2%的企业认为受影响严重,生产或服务难以为继,可能面临倒闭。另外,调查显示六成小微企业尚未正常复工复产,已复产企业开工率超过60%的不足三成。

2.小微企业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预期乐观,九成以上小微企业有望半年内恢复正常。面对此次疫情走势及影响,虽然短期内对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造成不小影响,但是小微企业总体预期乐观。19%的企业认为复工后仅1个月或一个月内所在行业就能恢复正常,54%的企业认为复工后1-3个月(含)所在行业就能恢复正常,21%的企业认为复工后3-6个月(含)所在行业就能恢复正常,仅5%的企业认为复工后6-12个月(含)所在行业才能恢复正常。

(二)市场供需抑制明显,原材料和存货价格有变化

1. 产品市场供需有所萎缩,企业对存货的市场需求看法不一。据调查,50%的小微企业认为当前上游原材料货源减少,供应小于需求;45%的小微企业认为供求基本平衡,无明显问题;仅5%的小微企业认为原材料货源宽松,供应大于需求。从企业存货水平来看,20%的小微企业认为市场需求大幅下降,目前企业存货水平偏高,未来3个月内优先去库存;20%的小微企业认为市场需求降低,与当前企业低库存相匹配,未来3个月内预计维持目前库存水平;35%的小微企业预计新冠肺炎疫情过后市场需求回升,目前企业存货水平偏低,未来3个月内优先补库存;25%的小微企业预计未来市场需求回升,与企业当前高库存水平相匹配,未来3个月内维持目前库存水平。

2. 原材料价格小幅上涨,存货价格变化不大。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市场需求双重影响,有42%的小微企业认为原材料价格较春节假期前有所上涨,但涨幅不大。其中,认为上涨0-5%(含)、上涨5-10%(含)的小微企业占比均为20%;51%的小微企业认为无明显变化。存货价格方面,有58%的小微企业表示目前存货价格相比春节假期前基本无变化,16%的小微企业认为目前存货价格较春节假期前减值0-10%(含),4%的小微企业认为目前存货价格较春节假期前减值10%以上,22%的小微企业认为目前存货价格较春节假期前上涨0-10%(含),总体存货价格变化不大。

(三)小微企业订单或延期或减少,出口型企业合同违约风险较大

1. 近六成企业原有订单延期,逾七成企业一季度订单量不同程度下降。调查企业当中,有57%的小微企业表示原有订单已延期;23%的小微企业表示有新增订单或服务需求,但因物流运输不畅,难以实现;38%的小微企业表示市场需求放缓,新增订单不足;10%的小微企业表示企业销售放缓,库存明显增长。同时,73%的小微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一季度订单量比年初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2.出口型小微企业的合同违约风险较大。此次调研的100家企业中有37家出口型小微企业。调查数据显示,35.1%的企业复工后,订单可按合同约定正常执行;16.2%的企业表示订单虽仍按合同约定执行,但预计难以履行合同义务;48.7%的企业表示部分订单被取消,订单量下降。

(四)超八成企业一季度营业收入和销售利润有所下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营业收入比年初和同比有所下降的小微企业占比分别为87%、84%,销售利润比年初和同比有所下降的小微企业占比分别为85%、82%。从影响程度来看,营业收入比年初下降50%以上、下降20%-50%(含)、下降10%-20%(含)、下降0-10%(含)的小微企业占比分别为27%、21%、22%、17%;销售利润比年初下降100%以上、下降50%-100%(含)、下降20%-50%(含)、下降10-20%(含)、下降0-10%(含)的小微企业占比分别为6%、25%、13%、22%和19%。

(五)资金链紧张问题凸显,五成企业有新增融资需求

据调查,60%的企业认为总体账期延长,但不会形成坏账;10%的企业认为预计0-20%(含)应收账款形成坏账;28%的企业认为应收账款回收无明显变化;1%的企业认为预计20%-50%(含)应收账款形成坏账;1%的企业认为企业产品(服务)紧俏,账期明显缩短。另外,未来3个月,51%的企业表示有年初预计之外的新增融资需求,主要是用于支付厂房租金、员工薪酬等固定成本费用支出及原材料采购、流转税金等可变成本费用支出,增加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投资互联网线上销售渠道或线上服务平台及其他方面融资需求占比分别为22%、28%、6%、1%、8%。

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金融支持小微企业面临的挑战

(一)小微企业成为贷款逾欠息的重灾区

据调查,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最严重,贷款的安全性波动较大。截至2020年2月末,无锡市共有75笔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因疫情影响出现逾欠息,逾欠息金额3.52亿元;2月末以后,还将有181笔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出现新的逾欠息情况,逾欠息金额合计16.28亿元。目前,对预计出现逾欠息的授信企业,银行机构将采取放宽还款期限、调整还款计划等措施帮助企业缓解还本付息压力,后续大量出现逾欠息的可能性较小。

(二)小微企业办理转贷及信贷需求面临挑战

一是贷款需要办理转贷及展期。目前,小微企业资金回收存在一定的难度,部分企业存量贷款将在近段时间到期,偿还压力较大,而有些企业需借助政府转贷资金才能正常转贷。二是新增信贷需求急需银行手续简化。银行审批业务流程众多,需当面办理材料收集、意愿核实、办理登记或公证等,流程繁杂,急需简化,以提高银行新增信贷的审批效率。三是银行费率优惠降低融资成本。部分企业深受疫情影响,经营收入面临压力,需要寻求低利率的贷款资金用于正常的企业经营周转。

(三)疫情期间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管理难度加大

商业银行在授信业务过程中,虽对信贷流程进行了适当简化,但因同时承担企业调研任务,信贷管理难度加大。江阴农商行表示,疫情期间无法进行详尽的实地调查,该行发放了30余笔合计1.3亿元贷款,这部分贷款风险把控难度较大。同时,受当前国内经济下行等困境叠加影响,大量小微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生存压力,部分小微企业或采取裁员、降薪等措施甚至倒闭,由此引发个人房贷“断供”的风险,及区域性风险也值得关注。

三、政策建议

(一)聚焦政策落地,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秉承同舟共济原则,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直接支持,包括税费减免、直接补贴、贷款贴息等。中央政府可以按照地方企业数量和雇员数量给予专项转移支付支持。二是建立健全融资需求信息对接机制,联合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及时摸排疫情防控领域相关企业融资需求,及时向全市金融机构推荐。三是各金融机构要持续跟踪各项金融政策的落地落实,主动做好对接和服务,加强信贷需求对接,优先安排信贷规模、提供专项信贷额度,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四是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线上融资功能,开辟线上融资对接“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聚焦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高金融支持“准度”

一要明确服务对象。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深入调研,了解企业难处,及时掌握企业信息,优化信贷流程,合理延长贷款期限,有效减费降息,支持受影响企业有序高效恢复生产经营。二要进一步提供精准服务。金融机构要做到按需“下单”、一企一策,提供特色产品、专业咨询、财务管理、信息科技支持等各项增值服务;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用更加智能化的技术手段衍生新的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按照监管要求,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探索发展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应赔尽赔快赔。

(三)聚焦纾困帮扶小微企业,传递金融支持“温度”

一是围绕增量、扩面、降价、提质的总体要求,确保小微企业的整体信贷增长不受疫情冲击。二是引导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落实展期和续贷政策,对2020年6月底前到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积极给予无还本续贷政策支持。三是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适当下调信贷利率。四是安排定向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银行机构对疫情防控领域相关企业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支持银行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原辅料生产相关企业的票据加大票据融资支持力度。五是进一步落实风险管理和尽职免责的相关制度,提高基层敢贷、愿贷的积极性,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要发挥好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以适当方式将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复工复产的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四)聚焦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深度”

一是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目前,多数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由于前期已将有效资产抵押银行,加之疫情或使担保圈、担保链问题爆发,企业对外担保更趋谨慎,金融机构要积极与担保机构、产业联盟合作,围绕特定产业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利用金融科技建设产业链金融生态圈,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实际贸易为前提,以数据挖掘、人工智能技术为依托,以应收账款质押、货权质押等形式,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小、急、频、快”的特点,结合当地实际,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在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贷款利率、担保形式等方面为企业量身定制特色金融产品。

(作者单位:王婉芬 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王梓炜 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

【责任编辑: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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