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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科普及工作的制度建设

作者:吴颖文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920   发布日期:2020-4-15

社科普及是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质和全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渠道,也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社会事业和社会系统工程。

纵观全国的社科普及工作,都是以一些“特定任务”带动发展起来的,江苏当然也不例外。广大社科工作者不断通过实践活动的探索,总结提炼社科普及的理论和方法,完善社科普及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社科普及制度建设,从而也有效提升了社科普及的实践能力和内在质量,扩大了总体规模。

江苏社科普及工作的制度建设,最具现实和长远意义的就是制定和施行了《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其他经实践证明比较行之有效的还包括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社科普及宣传周联动、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社科普及项目资助等制度,以及社科普及信息化、社科普及读物出版、公众人文社科素养调查研究等工作机制。

一、《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制定和施行

江苏对社科普及立法工作的探索起步于2000年,在全国是很早的。省社科联花了近一年的时间起草了江苏社科普及法规文本初稿——也就是后来制定的“条例”雏形,并带到全国社科联协作会等会议上进行交流,对推动全国各地思考社科普及立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004年1月和8月,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都明确指出:“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立法工作”。为了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省社科联又修改起草了法规文本的第二稿,同时结合社科普及工作现状,将名称调整为《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并于2005年初向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提出了制定社科普及地方性法规的建议。

2012年底,江苏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意见》,再次明确要求“完善社科普及政策法规,拓展社科普及渠道,大力宣传普及人文社科知识”。这为全省的社科普及立法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省社科联根据社科普及新的形势和要求,起草了法规文本第三稿。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教科文卫委的关心支持下,《条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五年立法规划的调研项目。

2014年6月,江苏省委常委会听取省社科联工作情况汇报,省领导充分肯定和支持推进社科普及立法的建议,并在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加快社科普及立法进程”。省社科联及时修改形成了新的《条例》建议稿,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将《条例》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项目的建议函。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条例》先后被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和2016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据不完全统计,江苏自推动社科普及立法以来,先后召开了40多场立法调研会,共起草了九稿《条例(草案)》。终于在2016年7月,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并于同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第七条明确要求: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建立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科普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由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以及社科联组成,日常工作由社科联具体负责。

2016年9月《条例》施行后,江苏积极推动建立省级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江苏省政府在2017年11月决定建立“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成员组成、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

省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已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召开了两次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先后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贯彻实施〈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2018-2020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实施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办法》和《贯彻实施〈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2019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关于通报表扬2016-2018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实施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的决定》等文件,对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相应的明确要求和相关举措,也对在社科普及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鼓励。

按照省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各级社科联正在积极推动市县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目前,全省已有7个设区的市(镇江、南通、无锡、连云港、南京、扬州、淮安)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南通则实现了县(市、区)级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全覆盖。联席会议制度在省市县三级贯通,将为协调推进地方社科普及事业有序发展提供组织机制保障。

三、社科普及宣传周全省联动制度

全省社科普及宣传周,是由省市县三级社科联为主要指导和组织单位,每年以同一主题、同一时间联动举办的群众性社科普及活动。省社科联每年通过制定印发社科普及宣传周实施方案和活动指南,并依托《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以及《江苏社科网》和“江苏社会科学普及”微信公众号、“人文江苏”社科普及专题网站等网络媒介集中宣传,带动和加强全省社科普及工作的总体部署与统筹协调,在促进地方社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社科普及活动策划上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

社科普及宣传周全省联动制度,建立于2004年。当时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的宣传和普及”。为了认真宣传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省社科联及时策划构建了这个全省性的以“社会科学普及宣传”为核心内容的活动载体,希冀推动社科普及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

16年多来,作为全省唯一的综合性社科普及活动品牌,“社科普及宣传周”已经连续成功举办十六届,其品牌效应和社会反响已基本形成,正逐步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和喜爱。社科普及宣传周期间,全省社科普及活动可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精彩纷呈。既有一些市县持续编印社科普及读物,定制发放文创产品,组织开展广场宣传和咨询服务等活动;也有一些市县不断创新活动形式,融合社科普及宣传与文艺演出,使社科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还有一些市县着力依托当地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创立特色社科普及活动崭新品牌……而各类主题知识有奖竞答、人文社科讲坛、社科书画摄影展、社科书市和社科普及微信、微博、微视频、专题网站等,也是不胜枚举。

四、社科普及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度

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是利用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场馆和设施,以社科普及工作为基点,连接跨领域跨专业的社会资源,着力推进社科普及,让社科普及成为社会及大众亮点的积极探索,也是随着社科普及社会化程度的不断增强,应运而生的新事物。

江苏的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正式启动于2009年,当年在全省各市县建设社科普及基地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首批创建了20个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2012年省社科联总结相关实践经验,制定印发了《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对首批示范基地进行复评考核,并开展了第二批省级示范基地的创建。再经过2015、2017、2019年的几轮复评考核和创建活动,省社科联共审批认定了208个单位为“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其中有11个单位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研发基地”管理。同时,省社科联根据《条例》“应当建立和完善全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指导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的规定要求,结合新时代社科普及任务和促进基地内涵建设,2019年3月又修订出台了新版《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目前,全省除了覆盖13个设区的市、50多个县(市、区)的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外,各地也抓住创建和复评认定省级基地的契机,带动和推进了市县级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和发展,认定命名了一大批市县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10多年来,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改进管理和资助形式,全省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社科普及组织网络,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开展社科普及,整合与利用社会文化资源,加强社科普及基础设施建设,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为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社科普及公益活动奠定了重要基础,正逐步成为向大众提供社科公共服务的崭新平台。

五、社科普及项目资助制度

江苏省社科联开展社科普及项目资助始于2009年。在此之前,主要是在每年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结束后,通过组织评比、表彰的方式,来鼓励和激励各级社科联和有关参与单位不断发挥优势、积极创新。

2009年开始,以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组织专家调研考察和申报单位自荐相关图文材料为参考依据,结合各单位有关活动(讲座)的主题策划、内容形式、创意特色、绩效影响、推广价值、公众参与程度以及媒体宣传报道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定年度社科普及特色活动(讲座)和创新项目,提供专项经费资助。

2017年,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以及《江苏省社科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江苏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对社科普及项目的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评审标准等作出了制度性规范,每年集中组织申报和评审,使社科普及项目资助逐步面向全省所有参与社科普及的单位以及各类活动、讲坛、载体、产品等内容。

2018年总结多年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经验,开始探索实行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分类申报、评审和资助,在继续开展年度一般性社科普及项目资助的基础上,择优扶植资助了一批高质量重点社科普及项目。2019年因财政经费管理规范和社科普及工作实际需求,开始将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经费资助改革转化为项目资助方式,积极推进社科普及项目资助模式创新探索。

六、若干社科普及工作机制

江苏在长期的社科普及具体实践中,也不断探索积累了一些促进社科普及发展的相关工作机制。

一是社科普及信息化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各级社科联“应当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建设社会科学普及信息化网络平台,推动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利用和共享”。近年来,加快推进“互联网+社科普及”行动,注重微信、微视频和移动客户端的运用与开发,有效利用网络优势传播社科普及信息,提升社科普及内容的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和实用性,扩大社科普及活动的社会影响。2017年开始尝试以购买服务的创新合作方式,与有关单位共同建设“人文江苏”社科普及专题网站和“江苏社会科学普及”“人文江苏”等微信公众号,共同研发主题知识竞答网络活动平台和全省社科普及工作网络管理系统。2019年通过互联网举办了为期半个月社科主题知识竞答,参与人次突破了153万, 专题网站视频播放量累计达数百万,微信公众号订阅量已近20万。

二是社科普及读物出版机制。江苏省社科联一直十分重视社科普及读物的策划出版。本世纪初,就在全国率先组织编写出版了《社会科学十万个为什么》和《人文社会科学十万个为什么》系列丛书(12册)。2009年,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以《人文社会科学通识文丛》为总书名,引领和推动全省社科普及读物编写、制作、出版的实施方案,有计划地调动社科专家学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公众人文社科通识教育研究”,以新形势下社会大众的阅读特点为观照视角,将学术性、实用性、知识性和通俗性、趣味性、可读性相融合,努力建构江苏社科普及出版崭新品牌。

三是人文社科素养调查研究机制。人文社科素养,是公民素质的深层次构成要素。公众人文社科素养水平及需求如何,也是评估社科普及工作绩效的重要参考。因此,为了切实了解公众的人文社科素养及需求状况,我们在2006、2009和2016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区域的“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及需求调查”,初步建立了公众人文社科素养调查研究机制。2016年总结前两次调查工作经验,与南京大学组织联合课题组,在开展入户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的基础上,结合调查结果首次对全省公众人文社科素养及需求状况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联系当前新形势提供新的科学分析和判断,从实际出发明确社科普及工作着力点,并将研究成果形成著作《江苏省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及需求调查》正式出版,旨在有针对性地推动社科普及工作。

总之,社科普及制度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在社科普及的制度建设上还有很多方面亟待努力,诸如:应当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将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社科普及经费切实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科普及经费保障机制和机构人员编制;应当建立健全社科普及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加强社科普及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专家学者兼职做社科普及、带头做社科普及的组织形式和有效机制;应当建立健全社科普及工作绩效评估和表彰激励机制,把社科普及工作成果作为综合评价与考核的依据之一,鼓励和支持社科普及研究与开发,建构完善的社科普及优秀成果推荐和评奖制度,等等。唯其如此,才能为社科普及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社科普及事业健康规范和永续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科联)

【责任编辑: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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