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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视域下新生代农民工职教培训政策及学历职教实践

作者:杨 立 包哲石 鲍 琳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724   发布日期:2019-12-16

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2018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8836万人,新生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比例达到51.5%,比2017年提高1%;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占50.4%,“90后”占43.2%,“00后”占6.4%。就农民工职教培训情况看,2012年全国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仅占25.6%;2014-2017年运用政府补贴培训农民工人次达到3856万;到2017年全国农民工职教培训比例为30.6%。就无锡市而言,2015年,无锡市共投入安全培训专项资金400多万元,培训农民工157.18万人。为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综合素质,国家计划2019-2021年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超过5000万人次,省、市等各级政府及职能机构也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新生代农民工的职教培训政策,促进其就业创业等技能提升。本文在此基础上研究新生代农民工职教培训政策,进一步探究校企合作视域下的学历职教实践具有的理论及现实指导意义。

一、新生代农民工职教培训政策演变述评

国家及地方层面均出台一系列与农民工或新生代农民工职教培训相关的政策或专题政策,政府作为农民工职教培训供给者的角色也随之发生变化。

(一)第一阶段:1988-2000年

1988年7月,劳动部、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提出运用现有手段及企业力量对农民工开展培训;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组织实施“燎原计划”的请示》,指出农村教育要逐渐为转移劳动力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此为政府针对农民工培训下发的第一个专门指示。1997年5月,共青团中央、公安部等多部委联合下发第一个针对进城农民工教育与培训的文件《关于实施社区“千校百万”外来务工青年培训计划的意见》,提出进城农民工教育及培训的基本实施办法。2000年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指出,要逐步对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等。

从1988年首次提出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到20世纪末,政府在农民工职教培训中的角色为唯一供给者,农民工职教培训政策尤其专题政策较少,主要为导向性政策,具体的政策举措及相应的执行资源较乏力。对农民工进行培训的政策主要是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培训。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政府为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技能人才的用工需求,开始关注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培训问题。

(二)第二阶段:2001-2009年

200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通知》,明确中职校在提高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方面的重要职责。2003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职业院校及各种培训机构采取措施对农民工进行职教培训;10月,农业部、劳动保障部等六部门制定我国第一个农民工培训的纲领性文件,即《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确立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具体目标与培训内容。2006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鼓励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正规职业技术教育,提出完善农民工培训的补贴办法。2008年11月,教育部制定《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中职校要对返乡农民工实施学历教育;12月,国务院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规定,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2009年1月,人保部、财政部等《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规定,通过订单、定向培训等方式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5月,人保部、财政部又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强调,依托职业院校教学资源,对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

进入21世纪后,农民工职教培训政策建设加快,政府角色由唯一供给者转变为主体供给者,职业院校及各类培训机构逐步参与进来。农民工职教培训政策由原则要求逐步走向具体和明确,政策的稳定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及前后关联性更强,开始关注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而不仅仅是培训工作开展本身。

(三)第三阶段:2010年至今

2010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校企共建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10月国务院又发布《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要求健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制度。2014年4月,国务院印发《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实施方案》,明确 2020 年前农民工培训的“三个一”目标。江苏省及无锡市各职能机构等也随之发布相关政策,对新生代农民工职教培训起到了促进作用。2014年5月,江苏省人保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的通知》。无锡市发布《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2014年度培训任务分解表》,将无锡市“春潮行动”农民工培训目标任务定为4.2万人。2015年7月,江苏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2016年4月,江苏省人保厅《关于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的通知》,提出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订单式、定向式岗前培训;6月,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江苏省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的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11月,江苏省人保厅等《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指出要健全农民工创业培训体系。2018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建立贯穿新生代农民工学习工作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19年1月,人保部印发《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要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就业、创业、岗位提升等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4月,江苏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高职院校面向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学历职教招考。

自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新生代农民工”这一术语后,由于农民工群体结构的变化,国家及地方政府对于农民工尤其新生代农民工职教培训工作更加重视。此阶段中,政府主要起引导作用,故其角色由主体供给者转变为主导供给者,政府、行业、用工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职教培训工作,有力推动培训规模扩大和质量提高。政策重点是推动以职业技能加学历教育为核心的新生代农民工职教培训工作,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以适应城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对新生代农民工素质的新要求。

二、基于校企合作的新生代农民工学历职教实践

新生代农民工职教培训政策的发布及实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政策体系不完善、执行乏力及供给滞后等问题。2019年全国“两会”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且职业院校将大规模扩招100万人。江苏省教育厅已分别在2016年及2019年提出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学历职业教育,以助力新生代农民工素质提升。

(一)实施综合素质与职业适应考核学历职教招考

职业院校分为中职院校与高职院校,江苏省首批学历职教试点院校均为高职院校,包括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沙洲职业工学院、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通职业大学等20所。其中南京、无锡、苏州、常州、淮安、徐州、南通均有2所高职院校招生,而盐城、镇江、扬州、泰州、宿迁、连云港各自有1所高职院校。

学历职教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可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在苏务工人员,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招生院校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考核。无锡地区首批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学历职教招考院校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所,学生于2019年10月入学;第二批招生的职业院校为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和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学生将于2020年3月入学。通过学历职业教育,切实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养。

(二)推行1+X证书及学分制培养模式

新生代农民工学历职教培训采取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相融合的培养模式,即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1+X模式。1+X证书培养模式要求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职教培训评价组织、职业院校等多方参与。证书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对院校实施培训的有关条件要求由相关职教培训评价组织提出。要求职业院校具备相关证书培训的教学条件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硬件条件有限的,可租用相应企业、实训基地的设施设备,校企合作合理共享。职业院校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成人、易于就业”的原则,综合考虑职业技能领域相关专业的结构和布局,依托职业院校骨干优势专业相关资源,要求具备相关领域职教培训经验,“双师型”教师至少为一半以上,行业企业专家人数占比不少于1/5,具有满足模块化教学需要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

实现产教融通、书证融通、课程融通,以期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相互贯通。选择有良好就业前景的专业进行新生代农民工学历职业教育,如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等在当地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无锡地区职业院校现已面向新生代农民工招生专业有烹调工艺与营养、社区管理与服务、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人物形象设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快递运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歌舞表演、摄影摄像技术、室内艺术设计等9所职业院校的43个技能操作性强、就业需求量大的专业。优先在物流管理、老年照护、母婴护理、汽车运用与维修、网店运营推广、特殊焊接技术等16个专业实行1+X证书培养。根据新生代农民工人才培养目标,设置相应课程体系,实行学分制改革,并可通过修学分方式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根据学分认定办法及互认协议,可进行学分认定与置换。

(三)完善职教培训经费补贴支持

建立政府、用工企业、新生代农民工及社会力量等多元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财政性经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新生代农民工学生个人缴费、社会捐助赞助投入等多渠道筹集学历职教经费。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职教领域,支持各类办学主体举办职业教育。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规定,新生代农民工失业人员职教培训学费依据相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支出;用工单位在职的新生代农民工学费,可以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付,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准予扣除,如果超过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规定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鼓励新生代农民工所在企业支持其带薪就读职业院校。

完善职教培训补贴政策,改进培训补贴方式,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按照项目制培训的方式,推动政府购买公共培训服务等。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实行财政性经费与招收新生代农民工职业院校的办学绩效、教育质量等因素挂钩的拨款方式。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职业院校,要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报省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学校要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奖助学金,扩大对新生代农民工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且不低于50%,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资金支持。

三、结语

应进一步完善新生代农民工职教培训政策并加强其执行力度,实施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学历职业教育实践,有利于提升其职业技能及学历层次,应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加强学历职教实施力度,完善职教培训模式及教学组织方式,健全学分管理制度,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综合素质,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基于校企合作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模式及长效机制研究”(C-b/2016/03/21)的研究成果;江苏高校“青蓝工程”项目资助(苏教〔2018〕12号)。

(作者单位:杨立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河海大学商学院;包哲石 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鲍琳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编辑: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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