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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

作者:秦锁英 魏 欣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57   发布日期:2019-2-25

党的十九大指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是走向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逻辑起点,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牢固基础和可靠保障。而基层党组织既是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也是实践者和示范者。近年来,江苏省张家港市作为唯一一个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的县级市,其现代化的管理实践和探索一直领先全国,尤其是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实践证明:党组织的法治化水平影响着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成效,只有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才能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张家港实践

(一) 铸造了具有法治思维的党员干部队伍

1. 强化法律知识的培训与考评。严格落实中心组专题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班计划,全面推广党章学习日”“固定学法日,实施党员干部每月1天学法日”“会前1刻学法时制度,形成了党员干部周周学法、月月说法、年年普法的长效机制。针对广大党员干部,全市坚持把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录用、提拔、入党的前置条件。针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建立党务工作者履职资格认证制度,把党章党规、法律知识作为重点考试内容,全面实现对全市各级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资格管理。同时,出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暂行办法》,把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定期选树依法办事、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法治、守规矩、敢担当。

2. 营造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在全市选取一些公园、广场、社区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如南丰镇新丰社区打造了法治文化园,包括法治文化广场”“普法园”“社德园法治文化长廊等;通过成立张家港市普法讲师团,招募普法志愿者,比如草根法律队伍”“法治先锋岗等,组织开展法律早市”“法治书场”“法治文化节”“12·4普法宣传日”“法治文艺巡演等一系列普法活动;2017年创新开设书记讲坛”“书记会客厅”“先锋擂台等法治专栏节目,在全市营造出全方位、立体式的学法普法氛围。

(二) 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1. 规范治理架构。通过前期摸索调研,发现村(社区)各类组织各自为政,导致基层自治无法有效开展,针对这一情况,张家港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选举产生出党员比例超过50%的村民代表议事会,形成了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协调运转的“1+4”基层治理架构。

2. 厘清职能。针对各组织之间权力边界模糊的问题,张家港市采取由村党组织主导,制定五份小微权力清单,分别对应以上五个组织的领导、决策、执行、协商、监督等职能,使各个自治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能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确权责边界,确保基层权力有序运行。

(三) 建立了符合法治要求的办事决策机制

首先,完善基层居民共同的自治规则。建立一套社区居民共同认可的规则,然后按照这套规则治理,才不会乱了章法,因此,规范基层治理,将基层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是基层法治工作的根本要求和重要原则。目前,全市基层各村(社区)都建有一套完整的自治规则,比如《新丰社区居民公约》《新丰社区停车公约》等。

其次,基层党组织严格把控各环节,确保依法决策更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四议两公开”程序中的把关审核作用,确保民主决策的正确方向。在党组织提议环节,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方向性、政策性、全局性事务纳入党组织讨论研究和提议事项,把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操作性的内容,交由村民议事会直接决策。在“两委”商议环节,党组织始终把握商议的主导权,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全力凝聚共识,确保重要提议事项形成切实可行的商议案。在党员大会审议环节,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确保方案获得通过,并在会后组织党员做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实现组织所为与群众所需的有效对接。

最后,规范决策咨询机制。目前,全市已建立市、镇、村三级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机构的法学专家和律师,为各类决策咨询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咨询意见或对一些文件进行合法性的把关,确保基层治理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二、张家港实践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启示

(一) 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法治思维是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前提

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法治思维不仅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的必然选择,而且也是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是指以合法性为出发点,以追求公平正义为目标,按照法律逻辑和法律价值观来思考问题的一种思维模式。法治思维不同于人治思维、革命思维和政策思维;它是一种规则至上的思维,即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则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中,基层党组织以法治思维为基础,带头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法规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当然,法治思维也不是一下就能形成的,它是在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中培养形成的。因此,一方面要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党组织自身的法律素养,以此推动法治思维的形成;另一方面,在实践中,要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去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只有将理论与实践结合,遇到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去分析,才能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二) 提高基层党组织的依法办事能力是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关键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关键是要提高基层党组织的依法办事能力。从我国基层党组织的执政现状来看,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其中的一个重点问题便是依法办事能力不足,无法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依法办事不仅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党组织执政的基本要求。如果不提高基层党组织的依法办事能力,就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无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更不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党组织的依法办事能力,要坚持法治思维,坚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律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超越法律职权之外,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守法律大于权力,做到谨慎用权;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事,不得违反法律程序,出现法律面前不平等的现象,不仅要做到符合实质上的正义,也要符合形式上的正义。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水平。

(三) 构建完善的法治工作机制是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保障

完善的法治工作机制能够有效地保障基层治理的法治化。一直以来,法治工作的重心和力量主要集中在上层,导致基层法治队伍不齐、法治资源匮乏,根本无法满足基层人民群众的法治诉求,不能将一些矛盾化解在基层或消除在萌芽状态,更不利于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因此,只有构建完善的法治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的设置职责定位,让更多的法治资源进入基层,并将法治网络和法治机制延伸到基层,才能在全市构建一张“法治大网”,实现上下联动,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法治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党组织的目标要求,构建覆盖全市乡镇(包括各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配备好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涉及百姓日常的民生领域,建立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切实保障基层老百姓的各项合法权益,保证党组织建设的成效,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作者单位:中共张家港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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