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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CAS理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策略研究

作者:朱宏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21   发布日期:2019-2-25

面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经济增长的驱动力正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为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先导力量,既可以提供新供给、创造新服务,又可以满足新需求、形成新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增长极。但在进行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的过程中,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内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创新主体自成体系,存在相互之间创新互动较少,缺乏有效整合;企业间集而不聚,内在关联较少,产业链上的分工不明确,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使得产业集群的集聚效应很难充分发挥。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动力机制的演化过程,优化协同创新的关键环节,提升集群协同创新的效率,是加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必然选择。  

一、CAS理论的基本观点

复杂适应系统(Complex Adaptive

System ,以下简称CAS)理论由美国Holland John提出,该理论突破了把系统元素看作被动的,无变化的对象的观念,提出了适应性主体的概念,其核心为适应性导致复杂性。该理论认为系统具有适应性的主体(Adaptive Agent,主体与环境之间有信息和物质的交流,可在持续不断地与环境及其他主体的交互作用中累积经验学习,并根据习得的经验进一步完善自身结构和行为方式。

CAS理论认为主体与环境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遵循刺激反应模型,此模型描绘了主体对环境的适应性规则。模型由探测器、IF/THEN规则集合、效应器三部分组成,其基本原理如下:当系统内的适应性主体通过探测器接受到外部环境刺激,通过与相应的规则进行匹配,激活效应器产生行动或激活另一个相匹配的规则,同时反作用于环境,此过程可以为循环或半循环的链式反应过程。

二、基于CAS理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式创新动力机制分析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是一种典型的复杂适应系统,系统中的创新主体具有适应性主体的特征,在一定区域内将技术、工艺流程、企业文化等进行集聚,既存在合作关系,又充满了竞争,既相互依存又保持独立,这种联系已非简单的因果关系,而是一种多层次、多变量的动态非线性关系。集群协同创新网络以集群内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中介机构为主体积木,以市场需求、战略目标、企业文化等因素为标识,以适应协同创新环境的规则为内部模型进行集聚,并根据某些刺激改变原有规则,达到协同创新效率和效果的最优化。因此,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协同创新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而且还是一种多主体构成、多要素驱动,有多重联系的复杂系统活动,就其系统属性而言,更适合采用复杂系统理论工具展开研究。

(一)基于CAS理论的协同创新驱动因素分析

CAS理论认为,当适应性主体通过探测器接受到环境刺激后,会产生一系列的后续反应,所以对主体所接受到的环境刺激进行分析是动力机制演化的首要环节。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来说,协同创新的环境刺激来自于多个方面,本文将对协同创新的环境刺激称为协同创新的驱动因素,以产业集群为边界,划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分别进行研究。

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内部来看,在协同创新活动中各主体在战略上具有共同的目标,无疑可以更好地集聚资源,形成共有的协同创新文化,加速企业和集群实现共同可持续发展。企业作为盈利组织,追求超额利润是其最终目的,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由于技术的迭代越来越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靠单打独斗已经很难获得市场地位,只有依靠集群内其他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参与,通过协同创新,将技术转化为产能,企业才能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获取超额利润。在此过程中,作为科研院所和高校,由于技术转化也可以获取到相关收益,进一步催生其创新动力,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

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外部来看,市场对协同创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市场是一切创新活动的起点,市场需求为集群的协同创新指明了方向,刺激整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技术创新。政府的支持在协同创新方面也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政府的支持有利于集群整合资源,提高创新效率,降低创新成本,特别是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来说,政府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业的创新力度和各主体间的协同创新程度。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来说,高素质人才也为其提供了智力支持,通过提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人才供给,可以为产业链协同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驱动力。  

(二)基于CAS理论的协同创新动力系统分析

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而言,协同创新动力系统可看作CAS理论中的探测器,即当动力系统接受到创新驱动因素的刺激后,产生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进而通过规则集合发生作用,进行动力传导,在效应器中产生相应的应对行为。

1. 协同创新的内在动力

收益吸引力。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当企业形成集群,其协同创新成本低于其获取的创新收益时,超额利润的形成就会促使集群持续此种协同创新行为,同时对产业内部其他企业产生影响,使之争相模仿并不断进行创新优化,最终形成产业集群创新的动力。

文化影响力。文化影响是指在创新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工作氛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员工的工作观念和工作态度。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来说,更加强调产业创新,创新文化的形成有助于释放创新者的创新灵感、提升创新效率,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是一种柔性创新动力。

合作剩余吸引力。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投资的不断升温,产业内部越来越倾向于通过合作,组建规模不同的创新集群,通过集群成员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协同效应,进而使集群成员的创新能力和效率获得提升。

成果推动力。一方面是创新者自身,对创新成果拥有的满足感,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创新活动持续进行。另一方面来自集群内部,创新成果的不断推广和应用,必将启发集群内其他创新者的思维,使之在集群的创新网络中不断优化与迭代,进而推动创新活动开展。

2. 协同创新的外在动力

市场需求是集群协同创新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是拉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可以促使企业为了适应市场而加快创新,将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供给,形成新的创新成果,而创新成果又进一步引发了新的市场需求,从而形成“需求—创新—新需求—再创新”的良性循环。

政策支持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活动中,政府要为促进产业集聚,加快协同创新提供一个相应的外部环境,在协同创新中进行监督协调,保护各主体的正当权益,协调在协同创新中产生的矛盾,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和创新风险。此外,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府采购、政府补贴等方式引导产业集群创新,这是协同创新的重要动力。

科技推动力。当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产业结构升级需求的情况下,科技的推动有助于实现新兴产业智能化、专业化和高端化,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催生新一轮集群式创新发展,进而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因此,科技推动力也是协同创新的一个源动力。

产业竞争压力。竞争是市场经济中最为常见的行为,在产业集群环境下,由于区域的临近性和技术的近似性,使得创新成果易于被竞争对手模仿,从而加大了产业竞争。为保证市场优势,企业不得不对技术进行改进和再创新,以获得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持续创新也不断地提升了整个集群的创新能力。

(三)基于CAS理论的动力机制演化分析

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整个协同创新行为来说,在集群主体通过创新动力系统接受到创新驱动要素的刺激,会引发动力系统产生相应的创新动力,在战略协同、竞合博弈、流程重构等规则集合的作用下,产业集群的创新规模得以扩大、创新效率得以提升、创新能力得以加强、创新网络得以优化,集群创新水平逐步提升,创新成果随之不断形成。创新成果的形成,会进一步刺激产业集群的创新欲望,一些集群会通过内部的衍生、分化、评估、选择等自发组织行为进行再次匹配,根据战略目标进行集群重组,此行为可能反复进行,直至形成最高效率的协同创新产业集群。当产业进入生命周期的衰落阶段后,巨大的系统内外涨落引发创新集群逐渐失去聚集创新的功能,整个集群的产业技术属性发生变化,新的创新驱动要素逐渐形成,触发动力系统产生新一轮的创新动力,进而形成产业集群的新旧替换,集群式创新进入下一轮循环。

三、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路径思考

外界刺激的强弱和持续程度,乃至刺激产生的维度直接关系着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协同创新行为的效果。  

(一)强化政府的规划与引导职能,多方位提供协同创新支持

1. 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应结合区域经济的特点和产业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地选择和发展适宜本地资源禀赋的新兴产业,重点扶持行业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开展产业链上的协同创新。同时,政府应加大网络通讯、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协同创新提供硬件保障。

2. 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在进行集群的协同创新中应获得至少三方面的政策支持。首先,在税收政策方面,对于协同创新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应在增值税和消费税上给予税收优惠,甚至税收减免政策,对于协同创新的企业经认定后应给予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其次,在财政金融政策方面,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创新初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伴随着极高的风险,企业协同创新的积极性并不是很高,为鼓励企业协同创新,对于可行性较强的项目,政府可以发放一定的财政补贴或贴息贷款,还可以制定灵活的政策帮助企业融资,以保证协同创新的资金来源;最后,在人才引进政策方面,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高智力支持,人才的供给为协同创新提供了重要的保证。因此,对于人才的引进,政府应在住房安置、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同时也可出台相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奖励补贴等政策。

3.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立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技术创新的竞争上,而且通过产业集群的协同创新,成果的转化率有加速增长的趋势。因此,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明确其归属,协调协同创新成果的归属就显得十分重要,一旦产生纠纷,势必会出现创新成果丧失、协同创新关系破裂等问题。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特性,有针对性地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扩大相应的保护范围。

(二)建构协同创新平台,组织网络化运作

集群创新平台的建构有助于达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共同的战略目标,实现集群内人、财、物等资源的集聚;产、学、研的密切合作,使龙头企业更容易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使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更容易结成创新联盟合作研发,有助于形成整个集群的协同创新氛围,提升技术转化效果,加快推动产业技术的突破,实现产业上下游的有机融合,拓展产业价值链深度。同时,协同创新平台的组成还应包括金融中介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科技中介机构向协同创新活动中的各行为主体提供优质的专业化服务,有效减少创新成本,加快研发成果转化。而金融中介机构提供资金支持,能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资金紧缺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和履约风险,是协同创新平台不可或缺的成员。

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传统的产业集群合作方式明显已不适用此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协同创新应高度网络化,即主体节点化、项目分散化和信息共享化,具体来讲就是说主体间的合作不再是点对点,而将每个主体视为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各主体可联接多个不同节点协同完成创新工作。创新项目通过集群网络分散至各个节点,由其单独或合作研发,而后进行组合调试的方式,各主体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及时做好市场供求、研发成果等信息的共享,避免信息时滞导致的误判。

(三)培育创新文化,建立创新激励机制

创新文化的培育有助于营造积极的协同创新氛围,使企业员工产生对协同创新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的认同。在培育创新文化的过程中,可通过文化宣传、集中讲座、创新竞赛等方式进行有步骤的铺垫、灌输和推广,同时还可以形成行为规范手册和文化推广手册,确保创新文化的一致性和持续性。

为促进协同创新工作的推进,应在战略性新兴企业中逐步建立协同创新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覆盖范围应涉及协同创新的全体人员,激励可包括物质奖励、授予相关荣誉称号、职务晋升和给予产权激励等多种形式,特别是将相关技术、专利、发明等智力成果折算为股权的产权激励方式,可极大提升创新者自我价值实现的满足感,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其创新动力,是协同创新的一种有效激励手段。

本文系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重点课题(编号13534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编辑: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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