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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聚一高”视野下非遗产业化发展研究

作者:万金店 包家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88   发布日期:2019-1-10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非遗保护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前,最常见的保护方式主要有抢救性保护和开发式保护两种。前者主要适用于濒临灭绝的项目,由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以文物保护的方式保持非遗原生态;后者则在政府的主导下将非遗项目引向市场参与竞争,借助市场拓展生存空间。随着社会的发展,开发式保护引发关注的同时却也饱受争议。从生产性保护产业化发展,反对者更多担心的是追求低成本和批量生产,与文化的个性、差异、独特的特征相悖,会让非遗失去本真。面对非遗保护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寻求市场化保护、开发、应用的非遗产业化道路可以走甚至必须走,关键是往哪走、如何走。

一、非遗保护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一)项目难以跟上时代、濒临消亡

非遗保护是一项与时间赛跑的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现代文明与外来文化的双重冲击下,越来越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非遗保护面临着极其严峻的考验。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非遗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正在发生变化,许多富有特色的民间工艺正在或已经消失,大批具有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村落遭到破坏。

(二)项目传承人老龄化、后继乏人

非遗是通过口传心授世代相传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传承人作为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并承载着非遗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是确保非遗生生不息、世代相传的最为重要的载体。而随着时间推移,非遗传承人逐渐老去,青年人价值观、职业观转变,社会需求日益减少、收入微薄的传统非遗项目鲜有人乐于继承,一些依赖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非遗正在消失,还有一些受“技不外传”传统观念制约的家族式传承断代,导致一些“非遗”项目后继乏人,面临人亡艺绝的危险。

(三)项目传承、基地建设资金短缺

资金问题成为制约非遗保护的关键因素。非遗传承常常会因经济困难难以为继,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艺术价值也很难完全展示,无法在更大的范围实现分享,也就难以达到保护的目的。虽然依靠政府大力扶持,项目名录健全、传承人补贴与研修、传承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这种一味输血的方式并非可持续发展之道。如何提高社会参与度,是非遗保护应当直面的问题。

二、非遗产业化——解决非遗现实困境的必然之选

通常意义上讲,产业化是指某种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效益为目标,依靠专业服务和质量管理,形成的系列化和品牌化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非遗产业化概念的提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但也是摆脱当前非遗保护现实问题的必然选择。

(一) 产业化更新理念,促进传承发展

非遗传承并非一味地因循守旧,一些传统非遗渐出人们视野很大程度上在于缺少观念转变,难以跟上时代步伐,难以适应现代人需求,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中消亡。主张非遗产业化,实质上是一种因时而异、因势而新的科学发展理念。正如党的十九大指出的那样“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满足需求是传承文化的最好办法。通过规范有序的产业化,可以在保留非遗文化精髓的基础上适应社会需求。

(二) 产业化扩大受众,实现全民共享

传统文化若要进入现代人的生活,必须具有适宜于其生存的外部环境。非遗产业化有助于借助市场机制实现非遗品牌推广,扩大受众与社会影响,解决传统非遗自身的传播路径狭窄、社会关注度低以及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传承人断代等现实问题。通过产业化调动非遗传承的自觉、自为意识,拓展动态传承途径,进而达到人人参与,全民共享。

(三) 产业化创造价值,增强造血功能

非遗产业化有助于让传承人利用创新,借用商业的力量,增强自己的存活能力,而不只是单单依靠政府扶持。应该实现由遗产到资源,由资源到资本、由资本到产业的发展转变。需要指出的是,在非遗产业化的同时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完善相关机制,防止过度商业化。对于只出于经济利益考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开发项目,要及时制止。

三、聚焦传承 聚力创新——非遗产业化的两个关键

(一)非遗产业化应以传承为基础

传承富有传授和继承的含义,本文所指的传承是与创新相对应的,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缺一不可,二者对立统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活态灵魂”,是民族传统文化的珍贵记忆,是民族文化的生命密码,承载着独特而丰富的想象力、文化意识和民族精神,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独特的意义和价值。这里所说的非遗产业化应以传承为基础,主要指任何产业化的保护,都不应以牺牲非遗自身的文化属性所体现的文化精髓和价值以及区别于其他文化的活态属性为代价。

非遗产业化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相关规定,以尊重的态度对待非遗,充分发挥传承人的主体作用,坚守工匠精神。像有关专家提出的那样,非遗能走产业化的一定要走向产业化,不能走向产业化的,要重点保护。

(二) 非遗产业化应以创新为驱动

非遗的传承发展离不开创新。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以创新为驱动,走好非遗产业化之路,既是时代所需,也有章可循。

聚力创新,开创江苏非遗产业化发展新局面,符合江苏发展现状。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李强在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提出的“聚力创新 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聚一高宏伟目标,成为全省未来五年的发展取向、工作导向和奋斗指向。对于江苏的文化事业与非遗事业而言,聚力创新,大势使然。

四、基于省级非遗项目连云港贝雕调研基础上的非遗产业化探讨

(一)项目概况

贝雕是我国传统工艺美术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用贝壳雕成工艺品的过程与技艺。连云港有200多公里的海岸线,盛产70多种贝类产品,是我国四大贝雕画生产基地之一。连云港贝雕艺术的发展历史悠久,曾多次获得国家级大奖,特别是花果山牌贝雕画行销全国,部分出口欧洲、东南亚等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澳门等地区。连云港贝雕于2016年入选省级名录项目,2005年以来,吴汉枝、纪晓芳、张西月等人入选连云港市贝雕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其中,张西月工作室被确认为市贝雕传承保护基地。

(二)项目传承面临的困境表现

贝雕作为一项工艺美术技艺虽然作品深受欢迎,但项目的传承却陷入低谷。由于贝雕制作传统工艺十分复杂,一件好的贝雕作品需要倾注大量心血,有的需要一年甚至几年,年轻人普遍对这门传统手艺失去兴趣。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老龄化问题突出。其中,吴汉枝已去世,纪晓芳年逾80,随着社会的发展,他们的子女都有自己的理想追求,不愿意继承先辈们留下的传统技艺。对于后辈来说,如果远离商业,仅靠政府补贴的传承难以维持生计。曾经缘起于商、秦贝币的贝雕手艺,在社会发展的今天,也一度出现逐渐失传、老艺人纷纷改行、工艺陷入低谷的状况。

随着政府的大力扶持,项目传承得到延续,但技艺水平难以得到继承。比如刻苦钻研于贝雕艺术的张西月,作为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先后设计开发新产品20多项,先后荣获多项国家级、省级、连云港市级大奖。在地方政府的扶持下,他在赣榆区青口文化创意园成立了自己的贝雕工艺品工作室,并在赣榆高级中学设有工艺教研室向学生传授技艺,但就目前来看,这种方式传承的传承人难以在专业上达到他们自身的水准。而随着这批非遗老人的渐渐老去,后续传承技艺也恐将日渐衰退。

(三)项目的产业化基础

就目前来看,贝雕产业化已具备一定的基础,同时也有一些必须考虑的关键因素。

1.贝雕艺术特色决定其不能过度产业化

贝雕作为非遗项目,其艺术特色主要表现为别出心裁的设计、复杂的工艺制作技术、鲜明协调的色彩、蕴含吉祥的寓意。这些特质的展现关键在于传承人,在于手工制作,呈现这些艺术价值所需的因材施艺,大胆开放新颖的表达方式,浑然天成、新颖与实用巧妙结合,都是机器批量化生产所无法达到的。正所谓“脱尽人巧聚众工,神工鬼斧难类同”,作为非遗的贝雕项目与工厂机器加工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过度产业化的非遗保护实质是一种破坏。

2.就发展而言贝雕工艺创新从未止步

商朝到秦朝将贝类打磨穿孔,当作货币使用的贝币;春秋战国时期,贝壳被普遍制成装饰品;秦汉时期利用贝壳的色泽,在器具上作装饰;宋、元前后,螺钿镶嵌和贝贴等工艺已经十分流行;解放后在继承传统工艺的基础上,注意吸收牙雕、玉雕、木雕和国画等众家之长,结合螺钿镶嵌工艺特点,研制成功了浮雕形式的贝雕画和多种实用工艺品,从而揭开了贝雕工艺史崭新的一页。可以说,贝雕的传承与发展一直以创新为驱动,这也为其产业化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3.贝雕项目与传人急需产业化解决现实困境

作为地方非遗项目的代表,贝雕同样面临着资金短缺、社会文明冲击带来的一系列现实问题,无论是整个项目的发展与延续,还是传承人自身需求、后继者研培等,都需要借助产业化实现“造血”,走出困境。

(四)项目的产业化初探

在贝雕的传承创新过程中,张西月做了技术改进、工艺创新等相关工作,同时也引起一些社会产业的关注,接到了一些商业洽谈,这也让人们看到了非遗产业化的前景。在此基础上,笔者从聚焦传承、聚力创新两个方面作了非遗产业化的初步探索研究。

1. 聚焦传承,保留非遗特质,做到三个立足

一是立足尊重传统文化。不能将产业化盲目定义成狭隘的机器加工批量生产,在非遗传承中应杜绝盲目产业化,提倡以保留项目天然艺术特色为基础的适度产业化,如在保留项目精髓与艺术价值的基础上,在销售渠道拓展、产品宣传、包装、推广等方面借助商业化手段。

二是立足坚守工匠精神。杜绝以机器代替手工的完全产业化,在产业化的同时完善“退出”机制。将专注坚守、追求卓越,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推动品质革命,加强品牌建设、精品建设,作为传承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立足激发创造活力。鼓励项目“中国智造”,从激发因材施艺灵感和精心手作潜能、改进工艺出发,来规范产业化路径。

2. 聚力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实现三个突破

一是在观念创新上实现突破。要以适应社会需求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融入现代理念,结合现代生活进行创意提升。可以与当地的旅游资源整合,实现相互合作,开发制作体验、生产流程参观等新型产业化方式。充分利用“非遗+文创”“非遗+旅游”“非遗+扶贫”“非遗+特色小镇等多种形式,让非遗有温度、有故事、有创意,更好地走进生活、贴近公众。

二是在工艺创新上实现突破。对制作流程分解,将需要精准的部分及不影响整体艺术价值的部分,借助现代手段或引入产业化生产,让传承人在工艺改进的同时将更多精力放在需要手工工艺展现部分,进而提升生产效率与作品质量。同时,要突破历史的局限,借助产业化,促进传统与现代的有效对接,用新手段、新科技、新思维赋予非遗新的生命、新的活力、新的形态。

三是在制度创新上实现突破。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对待非遗应有的态度。规范非遗产业化模式,更需要在制度上创新,不断完善非遗产业化主体行为规范与基本准则。

总之,非遗保护工作离不开传承与创新,如何走好产业化的道路对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倡导非遗产业化的同时,更要立足现实,吸取教训,聚焦传承,聚力创新,需要实践的检验,而要开创江苏非遗产业化发展的新局面,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作者单位:淮海工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责任编辑: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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