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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募捐的弊病与法律规制探析

作者:郭肖萌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45   发布日期:2018-9-26

2018年5月4日,“爱心妈妈”李利娟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李利娟福利爱心村”被取缔,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众所周知,“爱心妈妈”李利娟21年来不断收养孤儿,还创办了福利爱心村,为孤儿的衣食住行、教育、户口等忙前忙后。现如今,夸大收养事实和利用孤儿作为“敲门砖”进行敲诈勒索扭转了剧情发展,“爱心妈妈”李利娟的真实面目被社会公众揭开,这无疑给长期以来对慈善事业进行募捐的公众浇了一盆冷水,也让我们不禁反思慈善活动应该何去何从。网络的便捷与普及使得募捐信息如潮水般蜂拥而至,我们几乎每天都可以在微信朋友圈、新闻资讯里看到“脑瘫患者”“先天心脏病”“山区儿童午餐”等各类募捐求助信息。互联网拓宽了慈善募捐的途径,使更多人的视线投入到慈善捐助领域,但以网络募捐之名、行诈骗之实的事件越来越多。为了更好地发挥网络募捐的作用,对基于互联网的慈善捐助进行规范化研究,剖析其问题并给予相应对策,对慈善公益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网络募捐发展现状分析

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使得网络募捐快速走入大众视野,网络募捐平台丛生,募捐事实真假难辨,出现了众多募捐平台“拿钱跑路”“虚假捐助”“侵吞善款”等现象,更是出现了诸如“罗一笑”“知乎童谣”等个人诈捐案件的存在,打击了网民对慈善捐助的热情,制约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网络募捐途径多种多样,根据募捐效果和影响力来看,现在网络的主要募捐途径为微信募捐、微博募捐、民政部指定网站募捐、论坛发帖募捐等。值得肯定的是,募捐平台的出现为公众提供了便捷,2016年9月1日民政部公布了首批13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为社会公众进行网络募捐指引了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了遏制了募捐乱像的存在。

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公布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网民数量达到7.31亿,32.5%的网民在互联网上进行过慈善行为。互联网为慈善活动带来了便捷,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参与到慈善募捐、帮困救助中。在13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中,腾讯公益、蚂蚁金服、淘宝公益三家网络公益平台在2016年获得慈善募捐12.89亿元,比2015年上涨了37.79%,其中,腾讯公益平台募集资金达到8亿元。在捐赠人年龄中,80后捐款数额最高,达到45%,70后捐款数额随其后。公众对捐赠领域最为关注的是医疗救济和教育领域,之后是减灾救灾方面。在2017年下半年,13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提交了2017年1-6月份的运营报告,报告显示,13家平台为全国慈善组织及合作机构发布求助信息1万多条,筹得捐款共7.5亿元。腾讯公益平台发布网上募捐项目最多,达到7610个,筹得款项3.3亿元。互联网使得网络募捐呈现白热化趋势,网络募捐逐渐表现出大众化、年轻化、小额化的状态。

二、网络募捐存在的弊端

1. 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虽然我国出台了《慈善法》和针对互联网慈善募捐信息平台的《技术规范》《管理规范》,但这些规范只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虽然对网络募捐基本条件和程序等进行了管控,由于缺乏募捐平台的具体资质认定标准、运营评估、奖惩措施等内容,导致募捐平台出现善款流向不明、后续进展不公开、随意发布募捐信息等现象。对于募捐主体,我国《慈善法》没有将个人纳入募捐主体之中,个人募捐不能受到《慈善法》的监管,只能由民法和《合同法》加以约束,但除了一些大数额的案件进入民法管辖,大部分的个人募捐出现的违规行为不能受到相关规范的监管。

2. 求助信息真假难辨,平台推诿责任

网络募捐平台上的募捐信息铺天盖地,我国禁止个人在互联网公募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但根据笔者调查,现行募捐平台如轻松筹、腾讯公益等却公然允许个人在平台上发布求助信息,且发布信息条件十分简单,只需上传疾病证明(难辨真假),就可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救助。腾讯公益平台甚至在首页就指出平台对个人项目真实性不负责任,发起人需要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将平台监管的责任推给个体,那么如果出现诈捐、骗捐现象,平台把责任撇开,捐赠人的权益保护将无从谈起。

3. 善款流向模糊不清

网络募捐筹集到的财物在到达受益人手中之后,我国募捐平台对善款的后续进展大多没有跟进,财物的具体使用明细无从得知,捐赠人对自己捐助的财物究竟流向哪里也模糊不清。在朋友圈每天可见的“轻松筹”医疗求助中,捐赠人将款项捐赠出去后,捐赠金额达到募集数额求助项目即中止,但受益人得到捐赠款项后如何使用却无从得知,募捐平台对后续进展也漠不关心,这显然有违捐赠人的初衷。我国虽然要求网络募捐平台要对后期进展进行追踪并公开,但却没有规定不公开的后果,募捐平台也未重视募捐后期进展,善款流向不明导致慈善募捐的价值和影响大打折扣,也会导致多种问题的滋生。

三、网络募捐问题的对策思考

1. 建立针对网络募捐平台的法律机制

网络募捐平台是网络募捐得以发起的媒介,对网络募捐平台的整治和指导是解决纷繁复杂的网络募捐问题的关键。出台规范性的针对网络募捐平台的法律制度,可以有力地把控网络募捐流程,引导网络募捐的良性发展,奠定整个互联网募捐的制度环境。

首先,应对网络募捐平台在募捐中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承担方式给予明确规定,确定募捐平台的权利义务,防止其逃脱责任。其次,提高网络募捐平台的信息审查责任,对在募捐平台上发布的募捐信息,平台要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为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体和捐赠人搭建信任的桥梁。针对个人求助项目,我国应尽快出台相关立法,个人求助因其互联网转发频率高,更易引起诸多问题,网络募捐平台对个人求助信息的发布应严格把关,我国也应通过法律对个人求助中的“诈捐”、“骗捐”后果给予严惩。最后,应对募捐平台在募集资金过程中的资金安全和流转进行严格监管,对善款账户进行专人审核,防止善款后续流向不明。

2. 构建政府、行业和社会的多重监管体系

随着网络募捐事业的壮大和影响范围的加深,对网络募捐事业进行监管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更好地推动网络募捐的发展,激发社会公众对慈善事业的捐赠热情,构建政府、行业和社会的多重监管体系尤为重要。

现阶段对我国慈善行业进行主管的机构为国务院民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区域内的慈善工作。然而,慈善行业的事务由登记管理机关及各级相关部门进行管理的同时,容易产生各自为政、监管缺位的结果,缺乏专门监管机构对慈善网络募捐主体进行监管。因此应细化政府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治理体系,同时成立政府专门监管机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对慈善活动进行专业化监管。

在行业监管中,对网络募捐的开展运行需要有一套行业约束机制。现行网络募捐中夹杂着慈善组织募捐和个人求助,但个人求助受制于我国法律的约束,慈善组织网络募捐将成为网络募捐的主力军。引导行业监管应提倡自律与他律的结合,可以将慈善组织自发成立的行业协会,作为规范监管慈善组织进行网络募捐的重要主体。并且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慈善组织以及网络募捐平台在网络募捐整个环节的作为给予评估,作为慈善组织以及网络募捐平台之后能否继续参与网络募捐、参与程度多少、慈善募捐领域大小等的参考标准,甚至于影响政府对二者在多项事务上的优惠政策和扶持力度。

在社会监管中,可以引导公众和大众媒体积极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行使其在慈善网络募捐中应有的知情权和诉讼权等。提高公众对网络募捐的关注度可以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慈善捐助中来,大众媒体对网络募捐的曝光和宣传也能督促募捐主体更好地开展网络募捐。

四、结语

网络募捐作为新兴事物,对其进行有序引导和规范,可以突破网络募捐发展中的困境,多部门的联动规范机制可以驱动网络募捐的运转更加科学,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繁荣发展。

(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责任编辑: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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