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工智能发展中的伦理挑战与应对策略
摘 要 随着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隐私保护、算法歧视、自动化取代人类工作等问题日益突出,多种伦理挑战随之而来,包括机器决策的道德责任、责任归属的复杂性、偏见与歧视、人工智能权利等。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一是应明确人工智能的最终目标,厘清人与机器的责任边界;二是应为人工智能植入人文价值观,体现伦理与道德考量;三是应重构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形态,推动人机协同合作,创造更和谐的人机伦理关系,从而实现技术与社会的共同进步。
关键词 人工智能;伦理;人机伦理关系
伦理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基本规范。随着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生产力和社会结构经历了深刻变革,促使社会伦理不断反思和调整。20世纪中期以来,信息技术伦理成为广泛关注的焦点,核心问题包括个人隐私泄露、信息鸿沟、信息茧房以及新型权力结构缺乏规制等。人工智能的应用提高了生产效率,但也带来了复杂的人机伦理问题,对社会结构和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人工智能自主性和决策能力的增强,机器的行为和判断逐步涉及道德范畴,亟须建立相应的道德标准。如何应对这些伦理困境,构建人与智能系统和谐共生关系,成为亟待解决的学术和实践问题。
一、人工智能高速发展进程中理性伦理辩护的必要性分析
人类文明的每一次跃升都源于科技的重大突破。如今,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全面开启,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正引领人类迈向崭新的时代。作为这场工业革命的核心技术,人工智能以其强大的颠覆性和变革能力,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与发展的优先领域。它不仅深刻影响经济模式与社会运行机制,还在驱动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人工智能发展推动经济转型与科技进步
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人工智能通过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核心技术的突破,重塑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模式优化,改善社会运行机制,极大地提升了生产效率与生活质量,正在成为推动经济转型与科技进步的关键引擎。我国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相继出台《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明确将人工智能列为优先发展的核心领域,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与产业集群,推动技术的自主创新与关键突破。[1]人工智能的应用已广泛渗透至制造、医疗、教育、交通等多个领域,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生产效率,为经济转型提供新动力。
(二)人工智能发展引发伦理挑战与社会焦虑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特别是生成式大模型的崛起,推动了领域的爆发性增长,其应用显著提升了生产力和生活质量。然而,技术进步也带来了诸多伦理挑战,如隐私保护、算法歧视以及自动化取代人类工作的争议逐渐浮现。这些问题涉及社会的伦理底线和价值观,引发广泛讨论。从科幻作品中的人工智能“异化”,到现实中机器取代人类岗位、智能系统超越人类能力等现象,公众对人工智能的焦虑与抵制情绪加剧。这种恐惧源于人工智能的“超人类性”,其强大算力和学习能力可能超越部分人类能力。
(三)人工智能发展亟须理性的伦理辩护
人工智能在提升劳动生产率、优化资源配置及解放人类从事重复性劳动方面具有显著的社会价值,为解决复杂社会问题提供了新路径。然而,隐私保护、算法歧视和劳动取代等伦理问题也随之而来,激化了公众担忧。然而,过度忧虑和抵制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可能阻碍技术的健康发展,限制其带来的社会福祉。技术的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需要通过系统化的伦理规制加以解决。因此,人工智能发展需要理性的伦理辩护,明确技术使用的边界与原则,确保其始终服务于人类的核心价值。通过构建可操作的伦理规范与监管机制,有效应对实践中的伦理风险,实现在技术创新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动态平衡,增强公众信任,为人工智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支持。
二、人工智能发展面临的伦理挑战
人工智能作为全新技术范式,融合语义网络、知识图谱、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核心技术,成为推动社会生产力跃迁和产业结构变革的关键驱动力。其广泛应用,重塑了传统生产方式和社会生活模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持与实践路径。基于算法的人工智能系统,通过复杂计算和优化,展现出高度智能化特征,凸显了技术在模仿与扩展人类认知方面的巨大潜力。作为革命性技术,人工智能具备开放性与不确定性,且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潜在伦理后果难以准确预测,这种颠覆性特质使其面临前所未有的伦理挑战。
(一)人工智能引发伦理冲突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它逐渐解构了传统的人际关系结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伦理冲突,进而引发了诸多复杂的伦理问题。
第一,机器决策的道德责任与偏见问题。人工智能系统在决策时依赖大量数据,这些数据可能涉及个人隐私,一旦泄露或滥用,将对个人隐私安全造成威胁。此外,AI系统可能从训练数据中学习到偏见,导致不公平的决策,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平等。特别是在招聘、司法等领域,人工智能的决策可能无意中歧视某些群体,损害社会公正。[2]第二,责任归属的复杂性与机器道德。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日益复杂,尤其是自主决策能力的增强,机器的行为变得难以预测和控制。例如,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时,责任应由谁承担成为一大难题。与此同时,如何为AI系统制定道德准则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议题,传统的道德框架无法完全适用于基于算法和数据处理的机器决策。第三,人工智能权利。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引发了关于其是否应享有某种权利的讨论,尤其是涉及人工智能与人类主体地位的对比问题。尽管目前没有法律赋予AI权利,但这一话题在学术界和科幻作品中持续讨论。第四,社会影响与伦理风险。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对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在信息传播和社会治理方面。例如,AI生成的虚假信息和有害言论可能影响公众舆论,给社会带来伦理风险。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潜在的伦理挑战,确保AI技术的健康发展,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人工智能挑战人类主体性
从人与技术的关系角度来看,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对人类主体性构成了一定的挑战。这种挑战不仅体现于人工智能在认知与决策领域逐步替代人类的潜在风险,还涉及技术对人类自主性、价值判断以及社会权力结构的深远影响。
第一,思维领域的挑战。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如ChatGPT、DeepSeek)的发展,人工智能突破了自然语言处理的传统限制,展现出超强的“类人智能”。AI不仅能够进行复杂的对话和内容创作,还能生成多模态内容,挑战了人类在思维领域的传统主导地位。特别是在创意表达和认知领域,人工智能的进步逐渐模糊了人类与机器之间的界限。第二,技术领域的替代。人工智能在技术领域的广泛应用,尤其是在制造业中,如焊接、喷涂等,逐步替代了大量传统工作。这种技术替代提高了效率,但也导致许多人工岗位的消失,威胁了人类在某些工作领域的主体地位。人类的体力劳动和技术性工作越来越多地由智能机器承担,进一步削弱了人的主导作用。第三,平台消费领域的宰制。人工智能通过大数据和个性化推荐算法在平台消费领域深刻影响了人类的消费决策。智能机器通过分析用户数据,优化推荐,甚至操控消费行为,这使得消费者的选择变得越来越受控,导致人类在消费过程中失去了自主性,进一步削弱了其主体地位。[3]
(三)人工智能带来社会性挑战
从技术与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有效规制技术力量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已成为社会发展进程中日益突出的关键议题。人工智能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性问题,亟须从理论与实践层面进行深入探讨与应对。
第一,数据安全。随着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个人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变得更为频繁,数据安全成为重要问题。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避免数据泄露和滥用是当前的重要挑战。第二,算法歧视和公平性。人工智能系统的决策过程可能受到潜在偏见的影响,从而导致对特定群体或个体的不公平结果。这种偏见可能源于训练数据的局限性、算法设计中的不完善性或在应用场景中的系统性因素。确保算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减少对特定群体的不公平影响是关键。第三,就业结构变化。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加速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在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也使部分传统岗位面临被取代的风险。这可能引发大规模失业,进而加剧收入差距、社会不平等及潜在的社会动荡和不稳定性。第四,能源和环境问题。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依赖于高性能计算与大规模数据处理,这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可能进一步加剧全球能源需求增长,导致碳排放增加与环境污染恶化,对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系统保护构成潜在威胁。
三、构建和谐共生的人工智能伦理关系
在当前推动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研究者不仅聚焦于开发旨在“提升人类劳动效率”的智能系统,还积极探索构建能够“增强人类认知能力”的人工智能技术,以进一步促进知识生产的创新与复杂决策过程的优化。这种双重探索将为人类社会的智力扩展与生产力提升开辟新的可能性,为跨领域问题的解决提供更高效的支持。同时,人工智能的发展还需面向更高层次的目标,即创制“符合人类伦理规范与社会责任”的智能技术。这一目标不仅体现了科技发展的道德使命,也符合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价值实现的需求。为此,顺应人工智能发展的时代新要求,应主动进行伦理调适,通过规范化制度建设和多方利益协调,确保人工智能的设计、应用与进化过程融入人类伦理价值观,最终实现和谐共生的人机伦理关系。
(一)明确人工智能的终极目标,厘清人与机器的责任边界
伦理道德虽然不是科技发展的直接动力,但它为技术发展提供了至关重要的道德框架和规范。合适的道德氛围有助于减少科技进步中的负面效应。因此,在人机结合的技术发展过程中,伦理和技术的互动和协调至关重要。
第一,明确人工智能终极目标。人工智能的终极目标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理解,这些目标共同指向了技术进步对人类的积极影响。从技术进步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的目标是使机器具备超越人类智力的能力,包括通过自动机模拟人类思维,推动智能水平的突破,强调技术本身的提升。从人机协作的角度,人工智能的目标是实现机器与人类的协同工作,推动持续学习与共同成长,提升生产力、创新能力和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进步。从服务人类的角度,人工智能的目标是通过其广泛应用来造福人类,提升各领域生产力和效率,如工业、农业、金融等,从而促进社会福祉和经济发展。[4]总体而言,人工智能的发展应始终围绕提升人类智慧与福祉,推动社会进步。
第二,把握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的核心原则。人工智能伦理的核心原则在于始终将人类利益作为技术发展的根本出发点。这要求人工智能的设计与应用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确保技术进步与人类福祉相一致。技术的创新不应仅着眼于短期的经济效益或技术突破,而应考虑其对人类社会长远发展的影响。只有将人工智能的发展置于人类文明的宏观历史视野中,才能真正实现“人机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这一理念强调人类与人工智能之间的相互依赖和共生关系,确保技术发展始终服务于人类的根本利益与尊严。通过将伦理原则贯穿于技术的每一个阶段,从设计到应用,人工智能才能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避免潜在的负面影响,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确保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厘清人机责任边界。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伦理和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尤其是在责任归属方面。传统的事故责任制度主要是针对自然人设计的,而人工智能能够在独立于人类干预的情况下做出决策,这给现有的责任制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例如,当人工智能引发事故时,如何确定责任归属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挑战,必须构建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的责任制度。一方面,应将人工智能的制造商视为最小成本规避者,并为不同应用场景设立技术避风港等豁免机制,确保合理的责任分担。另一方面,需要在法律和技术发展之间找到新的平衡,既能确保技术的安全性,又能清晰界定责任归属,避免伦理冲突。
第四,构建人机协同的伦理框架。为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伦理和责任问题,需从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审视并构建人机协同发展的伦理框架。该框架应着重技术发展与人类社会价值的有机结合,确保技术创新不仅推动进步,同时也保护和强化人类核心价值与社会责任。在人工智能的设计、开发、应用及后续维护等各个阶段,都必须严格遵守伦理原则,防止技术偏离人类福祉的核心导向。通过构建这一系统化的伦理框架,为人工智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伦理支持,确保技术不会对社会价值和人类尊严造成损害。与此同时,这一框架还能够促进人与智能机器之间的和谐共生,推动技术与社会责任、道德价值的深度融合,实现技术创新与社会进步的双赢局面。
(二)为人工智能植入价值观,体现优良的人文价值
人工智能技术能够模拟人类智能并代为决策的能力引发了对伦理问题的广泛关注。这一技术的“拟主体性”特征要求,在人机关系中,人工智能必须与人类价值观保持一致,从而确保其决策符合人类的道德标准和社会需求。为了增强人工智能决策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将人类价值观植入其中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第一,树立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五项科技伦理原则。这些原则为人工智能的伦理规范提供了基础,体现了科技向善的核心文化理念。科技向善的根本目标是让科技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促进社会公益。随着人机结合的深度发展,传统道德理论面临新的挑战,现有伦理体系需要不断更新与完善,才能有效应对新的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问题。[5]
第二,将人文价值观融入人工智能。在伦理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必须融入深厚的人文价值观。人工智能的设计与应用应始终以维护人类长远福祉为核心,确保其在推动技术进步的同时,不会对未来的生命存续与发展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仅要关注当前社会的需求与利益,更应从全人类的视角出发,考虑未来世代的生存和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人工智能的研发应遵循以人类整体利益为导向的原则,充分体现人文价值与伦理责任。在设计和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时,不仅要保障个体的基本权利与自由,还要预见技术的长期影响,防止技术滥用和潜在风险。只有这样,人工智能才能真正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推动科技进步与人文关怀的和谐共生。
第三,严守伦理底线。在人工智能的研究与应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伦理底线,尤其是在公平、正义、隐私保护等核心问题上。应建立健全的伦理审查和监管机制,对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测试、部署及应用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其符合伦理规范和社会价值导向。通过加强监管,可以有效避免潜在的负面影响,如算法歧视、隐私侵犯以及技术滥用等,保障技术发展不偏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同时,人工智能系统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也应得到保障,以增强公众的信任感。
第四,体现人的目的性。人工智能作为人类创造的工具,其最终目的是服务于人类的需求与利益。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人工智能将在更多领域展现出强大的能力,但其本质始终应当是服务工具,始终以人类福祉为核心。因此,人工智能的设计与应用必须始终遵循尊重人类尊严、基本权利、自由和文化多样性的核心价值观。技术的应用应确保不偏离这一伦理方向,避免因过度依赖或滥用而带来的负面效应。为此,人工智能的开发应建立在深思熟虑的伦理框架下,确保技术服务于全体人类的共同利益,而非局限于某些特定群体或利益的推动。只有在坚守这一价值导向的基础上,人工智能才能真正实现对社会的正面贡献,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
第五,提升公众的伦理责任意识。为了让人工智能更好地造福人类,提升公众的社会伦理责任意识至关重要。这不仅包括加强科学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帮助公众理性看待和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还需提高全民对伦理问题的认知,确保其在合理的伦理框架下得到应用。通过提升伦理素养,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工智能的社会价值,避免技术滥用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增强公众对技术潜力和风险的全面认识,有助于推动人工智能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技术与伦理的深度融合。这种融合不仅确保人工智能健康、可持续地普及和应用,也为社会的进步和创新提供稳固的道德支撑。通过理性和负责任的使用,人工智能才能够在促进社会福祉的同时,推动人类文明的持续发展。
(三)重构人工智能时代伦理形态,构建人机协同合作新模式
在当今“人机物”三元融合的时代,人工智能的出现使得人们进入了一个全面智能化的世界。随着这一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对人类劳动的替代性冲击仍然显著,这背后牵涉到生产力变革和社会制度的深刻调整。在此背景下,如何保持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控制权,在规范化引导下推动其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第一,人工智能伦理形态的重构。技术的快速迭代正在改变人类的认知模式和道德情境,推动社会伦理框架向技术场域的适应性转型。人工智能的崛起使这一挑战尤为突出,因此,重构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伦理形态,已成为应对日益复杂的技术社会问题的关键任务。这要求在推动技术创新的同时,密切关注伦理问题的引导与规范,确保技术发展与社会价值的和谐统一。通过建立有效的伦理监管框架,确保人工智能技术不仅能够提升效率和推动社会进步,还能确保其应用始终符合公平、正义和人类福祉的核心价值。
第二,人机协同合作的新模式。人工智能时代伦理形态的重构,核心在于探索并确立人机协同合作的新范式。这一新模式的核心目标是促进技术与人类价值的深度融合,协调技术进步与伦理规范之间的张力,推动技术赋能与社会福祉的有机统一。人机协同合作的具体表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责任伦理。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合作必须明确各自的责任。二是伦理调适。人工智能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伦理调适,确保其发展方向符合人类利益和社会发展要求。三是公平性与无偏见。人工智能技术应具备公平性和无偏见性,不能歧视某些人群。
第三,人机协作中的伦理共建。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关系不应仅限于单向的道德要求,而应通过人机互动中的相互学习与伦理共建,形成动态的道德共识。人工智能的不断优化不仅提升了其道德判断能力,还为人类提供了理性反思和学习的机会。在这一过程中,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与伦理问题的解决相辅相成,彼此推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人工智能能够更好地适应复杂的伦理情境并通过与人类的互动调整其决策机制,确保更加符合社会价值和人类福祉。同时,人工智能的应用也促使人类在道德、伦理等方面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自我修正。
第四,推动人工智能与人类社会的和谐共生。通过动态的伦理共建,人机关系逐渐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进步与应用中不断发展。与传统伦理形态相比,这种基于主体间性的新型伦理结构更能适应当今技术与社会互动的复杂性。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合作不仅推动了技术的创新,也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需求。通过不断完善伦理框架,人工智能能够与人类实现更加和谐的共生,为社会带来更大的福祉和价值。最终,这种共生关系将促进技术与伦理的有机结合,推动社会整体的进步与繁荣。
总之,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无疑为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但其在伦理层面所引发的问题也不能忽视。在面临这些挑战时,要更深入地思考如何在促进科技进步的同时,确保人类的核心价值不被忽视。通过建立完善的伦理规范,强化公众意识,并推动跨领域的合作,人们有机会在人工智能与社会的互动中找到平衡。未来,应当注重技术与道德的共生,使人工智能不仅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也能成为增强人类福祉的有力工具。只有在正确的伦理引导下,人工智能才能够真正实现其巨大的潜力,推动技术与社会的共同进步,为人类文明开辟更加光明的未来。
参考文献:
[1]于雪,孙玉莹,李伦.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模型研究:理性审视与趋向研判[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05):118-128.
[2]雷浩然.论生成式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的敏捷治理[J/OL].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https://link.cnki.net/urlid/41.1429.C.20240718.1520.002.
[3]曹建峰.迈向可信AI:ChatGPT类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治理挑战及应对[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23(04):28-42.
[4]杜严勇.人工智能伦理审查:现状、挑战与出路[J].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02):32-40.
[5]王慧敏,刘佐菁.新一代生成式人工智能科研伦理问题分析及我国的应对策略——以ChatGPT为例[J].广东科技,2024(04):79-83.
(作者系北京中宣文化研究院院长、首席研究员,钦点智库理事长、教授)
【责任编辑: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