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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视阈下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与发展

作者:王川兰 胡潇月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559   发布日期:2023-9-4

摘  要  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是调动社会治理参与积极性、创新社会治理形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发展正面临着价值精神性、共益关系性、组织协调性方面的三重问题与挑战。对此,需要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为“元治理者“的作用,通过党的强有力的价值引领机制、党组织扎根式服务的工作机制以及“党建—社建”机制的双向嵌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组织共同体的有序发展,促进“人人参与”的治理格局形成。

关键词  党建引领;中国式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一、中国式现代化视阈下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现实意义

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要在党的领导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并强调要建设“人人尽责、人人有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多元协商共治的生命有机体,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构成无数个体、组织和社会制度连接的重要中介。其以城市社区等基层治理空间为承载,以社会成员共同利益和共识为前提基础、以社会责任共当和公共性价值取向为基本意志,旨在协调基层社会关系、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并促进整体社会良性发展。

从社会治理走向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方面体现的是新时代背景下对社会治理的诉求、目标、任务的现实关照与及时回应。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整体理论框架,需与时俱进,要与基层社会现实相契合、与社会变迁相适应。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从过去发展至今,中国社会治理经历了从全面深化改革到提质增效的新历史性阶段。在新的发展阶段,基层治理工作需要继续通过有效机制健全和完善制度供给,落实民生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工作,并服务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大局。

中国式现代化具有着实践性、人民性、民族性和世界性的内涵底蕴。作为一项具有整体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其需要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有效统筹全国各项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需要能够打破各项协调工作中的沟通壁垒,增强组织间的有效协同合作能力。需要通过机制完成社会动员,调动各类群体参与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达成。在此宏大背景和目标愿景下,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发展面临如何进一步筑牢群众根基,激发居民有机团结,创造美好家园以及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任务。

基于此,如何在党建引领之下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培育和激发在地治理力量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包括基层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民以及在地企业单位等在内的治理共同体主体意识,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便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应有之义。在党的领导之下,在我国基层社会现实实践之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路径,对于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做好治理工作重心下沉、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和提升民生福祉具有现实意义,也为当代国际社会治理提供有价值精神、有利益互惠态度、有组织行动力度的中国方案。

二、当下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新问题与新挑战

基层,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毛细血管”,承担着为民输送公共服务、为国保障长治久安的基础社会功能。我国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之下,基层社会治理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和数治化并举的发展轨道。随着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转移,却也逐渐出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包揽一切、治理依赖行政动员以及“悬浮式”发展等问题。

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工作模式中虽然实现了在纵向管理和服务上的“一纵到底”,但囿于横向协调不足,居民利益分化、治理制度供给不足,参与治理的共同体规模小、治理专业化能力薄弱、未能形成合作式治理网络等问题,限制了基层社会的活力,使当下治理共同体构建中面临多重问题与挑战。

(一)片面强调治理形式创新带来的共同体发展中价值精神性的挑战

对于基层治理手段和形式创新的片面强调所带来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基层治理创新与现实治理成效边际递减之间的二律背反。所带来的是基层治理过程中的治理制度设计并不能明显改进基层治理成效的吊诡现象。治理形式创新成为部分基层政府引起上级关注、媒体关注的“亮点”和常规绩效考核范围之外的“加分项”。形式化的基层治理手段创新不能真正体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的创新发展意涵,部分基层治理主体通过假借创新之名,产出难以推广和应用的“创新”机制却又能享有治理绩效之实的不良现象,加剧了其在绩效主义下的功利、取巧心态,造成基层社会治理公共资源浪费、居民信任被消耗、居民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热情度不高的后果,让其逐渐忘却服务基层民众的价值初心和价值使命,为基层治理带来了价值精神性问题与挑战。

(二)片面采取“硬治理”态度带来的共同体发展中共益关系性的挑战

所谓片面化的“硬治理”态度,指的是在开展基层治理工作中将规定动作的刚性要求、绩效指标至上的治理态度。其来源于在现有治理成效指标体系中,不同治理层级通过责任制度进行压力传导,让基层工作者在多重要求中只能重速度而轻质量,重结果而轻过程。对基层治理过程中的关系性的注重,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以柔性治理兼容刚性治理的内在要求之一,也是聚民心和推进基层高质量发展的本质属性。然而,当下却存在着由于对基层生活的邻里关系网络塑造和发展的忽视、对居民地方归属感等情感性需求忽视、对基层社会服务的供给只关注数量而不注重质量等现象。一方面导致群众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热情度普遍不高、互助团结的氛围较薄弱、休戚与共的共同体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导致群众对基层工作者的不信任、难理解、不支持等问题的出现,为基层治理造成共益关系性的问题和挑战。

(三)片面关注纵向层级贯通造成的共同体发展中横向组织协调性的挑战

“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构成当下最常见的基层社会纵向治理结构。而在纵向体系下,村居委会作为街道政府进行前端舆情感知的主要窗口和治理政策工作落实的主要参与者,难免在工作执行中成为基层政府“派出机构”而丧失其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的丧失,从外部而言使其在与包括社会组织、村/社区自组织等横向层级的治理主体的互动过程中处在尴尬位置,需要在群众的民意代表、政府治理的意志贯彻以及自身发展的长期考虑的多元利益之间斡旋,影响各主体对于社区公共事务协商与决策讨论,从而对治理共同体的横向良性的合作协调机制的运作带来挑战。而从内部而言,组织架构的不尽合理、组织规范相对欠缺、组织人员缺少专业支持等现实问题的存在也成为进一步制约各主体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的自主效能的痛点所在。

三、从动员到引导:党建引领下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现代化发展的创新路径

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针对上述困境与挑战,需要中国共产党作为政治领导核心和社会的组织核心,继续坚持政治引领属性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其对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凝聚的引导功能。一方面是因为当下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着参与主体协商失灵的可能,需要党的基层组织作为超越各方利益和不同机制的统合力量,在共同体合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发挥价值性、情感性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包含着具有动态性和复杂性的多元主体参与和多维关系构建,需要党作为基层社会的“元治理者”进行牵头协调,促进组织间合作效率。具体而言,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党建引领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机制创新,应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党的价值引领机制有力嵌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价值共同体的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无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利益分化、多元价值冲突等问题。现实中,基层社会中存在着居民由于对所在社区缺乏地方情感认同、企业单位在自身利益驱动下忽视公共利益等现实议题。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割裂看待,认为个体力量在解决社会问题中微不足道的认知偏差。治理集体行动的目标难以达成,阻碍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开展,亟需通过打造治理价值共同体来为群众的参与赋能、为共识的达成赋能,增强基层社会凝聚力。质言之,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价值引领者,通过超越一般意义上的工具理性,在价值层面引领治理合意的达成与发展。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政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谋福利的价值观具有深刻的价值感召力。相应地,基层党组织以公共利益和社区居民的民生福祉为先,通过党支部的力量深入挖掘基层属地化资源,开展包括基层党课(沉浸式党课,行走的党课等)、教育培训、社区书记和党员骨干树立模范典型等多种柔性方式在内的党建行动进行价值引领,促使责任意识、主人翁意识、社会共同体意识的价值理念入脑入心,迸发参与治理的主动精神和历史责任担当的使命精神。将维护和增进社区、乡村发展公共利益的目标共识嵌入基层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理想愿景之中,构建人际和谐互助基础上的、具有高认同度的基层社会治理价值共同体,推动基层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党的扎根式服务工作机制有效嵌入,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利益共同体的发展

基层党组织,作为充满温情与服务民众初心的先进组织,对于居民实际利益和需求,能够从基层公共事务的痛点难点出发,暖民心、聚民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利益共同体的形成。一方面,在基层党组织牵头下,社会组织等形式的参与主体能够汲取党组织扎根式、参与式的先进服务工作经验,建立包括“服务需求排摸—服务平台搭建—专业服务提供—服务成效评估”在内的服务体系的全流程闭环。针对基层治理中的一些重点工作(如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或疑难问题(如老旧小区停车难),通过成立治理共同体的党员先锋队进行民情探访、实地调研,化解难题和纠纷矛盾,连接、重缔居民之间、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党群工作先进经验,在发挥党的主体性作用下柔性化地引导政府、社会和市场等多元主体参与到基层治理工作中,使其界面聚焦于社会公共利益,合理合情表达诉求,实现多方共赢。如上海市虹口区形成“以群众为中心、以服务为载体”的党建创新工作思路,发挥居民区家园党建的组织优势,倾听楼栋居民意见与心声,把党的群众工作方法这一“法宝”融合进加装电梯的实际服务中,让加装电梯流程从过去长达2年的时间缩减到现在最短只需3个月的时间,以基层党组织的参与式、扎根式工作模式和柔性引导方式,有效弥补政府行政化手段的单一和社会自发秩序的不足,取得了社区治理的显著成效。

在增强参与治理的主体间社会信任、提升社会资本存量层面,党建将进一步激活和促进基层社会资本的优化再生,推动形成社区、乡村治理的互惠和信任关系网络的发展,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利益共同体的形成。例如,在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事件时,社区基层党组织能够基于日常 “动员示范”过程中与其他参与治理主体产生的良性互动,调动、整合社会力量,能够快速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区域化党建为平台的横向社会资本的整合机制,将党组织与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单位党代表、社区民警以及社区志愿者和居民等连结起来,形成一个多元参与的社区互助合作网络。而基层社会网络的结构与资源都是一种社会资本,通过党建平台把参与治理的行动者联系在一起,培育社会信任的同时促进协调合作,实现互惠互利的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基层抵御风险的韧性水平,强化主体间信任、关系联结的同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三)“党建—社建”机制双向嵌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共同体的进步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发展和“人人参与”治理格局的形成,要通过党的建设与多方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双向互嵌,探索、丰富和完善基层公共事务的议事机制、社会治理共同体互动平台的协调机制和治理项目的支持机制。首先,要充分发挥“党员议事会”和“居民区听证会”等党建—社建互嵌基础上的议事机制对社区各方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辐射效应。前者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一人一册、一事一记、一月一访、一季一议、一年一报”等工作方式,有效凝聚合力,激发各方参与公共事务、协商议事的积极性,促进治理机制有序发展运作;后者通过“居民区走访—会议召开—内容公示”等运作机制,党总支以组团式服务方式广泛走访征集民意,定期召集各方代表参与议题征询会,对社情民意与治理议题进行讨论,对相关议题形成提案,并对会议议案、听证会结果予以公示,保障和促进各类主体对公共事务的有序参与。

其次,要在党建—社建互动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平台的协调机制。具体而言,在协调机制层面重视组织化过程,通过将居民区的毛细血管(楼组和住户单元)纳入党组织的辐射范围,构建“基层居民区党组织—楼栋党小组—楼组长和骨干党员”的党群一体化建设体系,形成基层治理工作开展、群众生活问题解决的党群联系与横向沟通协调机制。

最后,要将“区域化党建”机制与“结对共建”机制转化为治理项目的支持机制,动员各单位力量,鼓励将其区域化党建平台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孵化平台,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推动诸如社区/乡村发展基金会等枢纽性社会治理组织、“小微项目自治金”等社区治理项目的创新发展。

综上所述,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从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展的要求来看,应该进一步重视发挥党建的社会化引导属性,通过基层党组织的扎根式、参与式服务来“撬动社会”,激发和重建原有治理系统中包括组织、人员、资源和信息在内的横向联系和有机团结,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从“动员”向“引导“的治理现代化转型发展,促进社会治理的参与主体在基层公共事务上的全链条、全方位和全覆盖地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提供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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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后疫情背景下基层社区风险治理中的合作网络与影响机制研究”(编号2020PJC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王川兰系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胡潇月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责任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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