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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研究

作者:夏江皓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656   发布日期:2023-6-30

摘  要  《民法典》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立法,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相辅相成。“民法典时代”加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和实施《民法典》的应有之义,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目前,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存在普及程度不够、部分学生对接受家风教育的意识有待提高、开展家风教育的形式有待丰富等问题。有鉴于此,应当引导大学生培养家风建设的意识、增强大学生对家风教育的理论认知,创新高校家风教育模式、实现家风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培养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在《民法典》的引领下实现德法兼修的家风教育。

关键词  家风教育;“民法典时代”;高校大学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迈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第1043条提出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明确要求。家风作为家庭的风气、风格与风尚,为家庭成员树立了行为规范和价值准则。家风是家庭世代相传的文化源头,是家庭的精神内核和价值理念,优良的家风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平安,塑造着家庭成员的高尚品格和良好行为。家风也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优良的家风支撑起优良的社会风气,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1]

一、“民法典时代”加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2]在“民法典时代”,研究考察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和精神素养,也有利于《民法典》的深入贯彻和实施。

(一)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把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相连。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3]加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正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入贯彻,通过家风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优良家风在广大青年心中生根发芽。引导广大青年树立自觉履行家庭义务、承担家庭责任的意识,培养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诚信友善、勤俭节约、知书达理、遵纪守法的优良品行和文明素养,带头倡导并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千千万万个家庭中大力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风尚、积极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聚沙成塔,有利于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

(二)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应有之义

《民法典》第1条规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由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正式被纳入《民法典》的立法中,转化为法律的规范性要求。一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法的相辅相成。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德治与法治的协调融合与相辅相成,促进家庭的和睦团结与亲属伦理的代代相传。在《民法典》中强调树立优良家风,既体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伦理属性和人文关怀,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展和完善的基本要求。加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是对《民法典》德法共治的积极践行,通过生动的社会实践彰显了《民法典》“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价值共识,展示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法律思维与道德思维的法理融合。[4]

(三)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5]高校大学生的家风教育是“民法典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的重要一环,中华好家风的文化资源可以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注入活力。加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离不开家庭和学校的协同配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国家监委、教育部、全国妇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同时,加强家庭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建好用好学校、社区、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等教育阵地。加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一方面,有利于培养为广大青年提供正确的价值指引,为广大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家庭美德的弘扬和培育奠定道德和法治基础、营造和谐氛围、提供载体支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培养爱家庭、爱国家、爱民族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为了更加直观、全面地反映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的真实情况,以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东南大学、云南大学的学生为样本开展了实证调研,共收回有效问卷563份。在接受调研的大学生中,男女比例分别是40.4%和59.6%。从年龄来看,80后有13名学生,占2.3%;90后有87名学生,占15.4%;95后有150名学生,占26.7%;00后有313名学生,占55.6%。从学历来看,本科生占64.3%;硕士研究生占19.4%;博士研究生占16.3%。调研显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家风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普及程度不够

在调研样本中,针对“你是否在大学中接受过家风教育”这一问题,有376名学生回答“没有在大学中接受过家风教育”,比例高达66.8%;仅有33.2%的学生回答“在大学中接受过家风教育”。从以上数据可见,仅有大约1/3的学生在大学中接受过家风教育,目前家风教育在高校大学生的教育中普及程度仍然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究其原因,5.7%的学生认为学校对家风教育不够重视,1.2%的学生认为老师对家风教育不够重视,6.6%的学生认为学生自己对家风教育不够重视,而绝大多数的学生(75.8%)选择了“以上三者均有”(即学校、老师和学生对家风教育都不够重视),还有10.7%的学生选择了“其他原因”。

(二)部分大学生接受家风教育的意识有待提高

调研显示,有71.3%的学生认为“在大学接受家风教育有必要”,而16.5%的学生认为“在大学接受家风教育没有必要”,剩下12.2%的学生选择了“不清楚是否必要”。与之相关的,对于“你愿意花时间在大学接受家风教育吗?”这一问题,52.6%的学生选择“愿意”,19.1%的学生选择“不愿意”,28.3%选择“无所谓”。这表明大多数的学生认识到了家风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且愿意花时间接受家风教育;但是仍然有少数学生对接受家风教育的意识不强烈,并且也不愿意为家风教育花费时间;还有一部分学生对家风教育认知不够清楚和深入,持不在意的态度。此外,认为“在大学接受家风教育有必要”的学生比例远高于“愿意花时间接受家风教育”的比例。另外,85.5%的学生认为“接受家风教育有利于组建和睦美满的家庭”,4.1%的学生认为“接受家风教育对组建和睦美满的家庭没有作用”,10.4%的学生认为“不清楚或不确定接受家风教育和组建和睦美满家庭的关系”。89.2%的学生认为“接受家风教育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3.3%的学生认为“接受家风教育对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没有作用”,7.5%的学生认为“不清楚或不确定接受家风教育和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关系”。以上调研数据说明,部分大学生对接受家风教育的作用和效果有所怀疑。

(三)高校开展家风教育的形式有待丰富

对选择了“在大学中接受过家风教育”的187名学生进行家风教育具体形式的调研,学生可就接受过的家风教育形式进行多选。调研显示,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学生在大学中接受家风教育最普遍的形式,被选择了高达112次,大约是第二位的4倍;“在课外实践活动中接受家风教育”和“在学校宣传栏或网站上学习”位居第二和第三,分别被选择了31次和23次;“通过其他形式接受家风教育”和“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以外的其他课上接受家风教育”分别被选择了16次和15次。由此可见,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学生在大学中接受家风教育的最主要形式。开展家风教育的形式能够更加丰富和多样,教学方法有所创新、教学思路有所拓展,将更有利于家风教育吸引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取得更好的实践效果。

三、“民法典时代”加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的路径建议

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婚姻观念、家庭关系和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我国进入“民法典时代”,对公民的法治意识,特别是遵守和实施《民法典》的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需要家庭和学校的协调配合,构建家校育人的共同体,实现家教的学校化和学校的家庭化。全社会要进一步发扬夫妻互敬、敬老爱亲、家庭和睦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良家风,培养大学生用优良的家庭美德来解决今后婚姻家庭领域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德法共治。

(一)培养家风建设意识,增强对家风教育的理论认知

《民法典》第1043条第2款对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可和推崇的优良家风和家庭美德进行了具体列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与实证调研中受到大学生广泛认可的优良家风基本吻合。中华民族的美德渊源流长,家风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加强高校大学生的家风教育,要紧跟时代的发展和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引导大学生坚定树立优良家风的信心,培养家风建设的意识,增强对家风教育的理论认知。

在《民法典》明确强调的尊老爱幼、夫妻互敬互爱、家庭和睦的基础上,应该将受到大学生广泛认可的其他各种优良家风,例如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勤劳善良、邻里和睦、注重家庭礼仪等同样需要予以理论深化和大力弘扬,增强家风教育内容的开放性和时代性。同时,家风教育不能流于表面,而是要逐一地深入学习和理解,不仅要掌握其含义、内容和意义,还要将其转化为实际行动。一方面,要丰富高校家风教育的资源,培养优秀的家庭伦理道德。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大学生对家风建设的认同感和执行力,真正把家风教育落到实处。

(二)创新高校家风教育模式,实现家风教育形式的多样化

目前高校家风教育的形式相对较为单一,在家风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上还存在提高和创新的空间。大学生渴望在学校接受多种形式的家风教育,丰富多样的家风教育形式更有利于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高校开展家风教育要更新教育观念,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模式,充分借助网络媒体、电影视频等新兴媒介,并积极开展家风教育的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读书会以及家书写作等实践活动。通过丰富家风教育的形式,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家风教育获得更好的实践效果和互动效应。

为高校开展家风教育提供条件保障和支持,这是实现家风教育形式多样化的现实基础。首先,高校要加强对家风教育的重视程度,完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理论体系,为家风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把家风教育纳入教学规划,积极设置和开展与家风教育相关的课程、组织与家风教育相关的实践活动。其次,要培养教师的家风教育理念,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使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积极践行家风教育。最后,要积极进行家风教育的宣传,使宣传工作多样化、常态化,通过丰富的宣传方式,提高大学生接受家风教育、树立优良家风的兴趣和意识。

(三)培养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实现德法兼修的家风教育

“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既是家庭人伦关系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也是回应婚姻家庭现实挑战的必然选择,体现了婚姻家庭关系德法共治的特殊属性”。[6]《民法典》第1043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条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展现了婚姻家庭法的伦理价值与目标,也彰显了《民法典》保护弱者和利他的价值取向和福利保障属性。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需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和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7]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高校要培养大学生的法治信仰,积极学习、深入了解《民法典》的相关规范,引导大学生相信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在《民法典》的要求和倡导下,积极推动高校大学生的家风教育,使大学生树立建设优良家风的意识,牢记传承优良家风的使命,弘扬和谐、互助、友善、关爱、真诚、勤奋、责任的家庭观念和家庭风尚,这既是法治的要求,也是德治的要求。在《民法典》的引领下培养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实现德法兼修的家风教育,从而让大学生更好地肩负起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事关人人享有人生出彩机会,事关家家幸福安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8]广大青年是家庭的担当、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民法典时代”加强高校大学生家风教育是时代和民族赋予高校的责任,高校不仅要给学生教授知识与技能,还要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和道德情操,引导他们崇德修身、尚礼明法,热爱家庭、报效祖国、服务人民。有鉴于此,在“民法典时代”,应当强化家风教育的意识、优化家风教育的理念、创新家风教育的方式,把家风教育融入高校教育中,培养高校大学生弘扬优良家风、注重家风建设,树立德法兼修的理念,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面推进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黄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16,1-2.

[2]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3.

[3][5]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N].人民日报,2022-10-26(1).   

[4]龙翼飞,郝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最新司法适用准则探析[J].法学杂志,2021(8):23-42.

[6]夏吟兰.婚姻家庭编的创新和发展[J].中国法学,2020(4):66-87.

[7]共产党员网.两会后首次政治局集体学习聚焦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EB/OL].(2020-05-20)http://www.12371.cn/2020/05/29/ARTI1590763481442895.shtml?from=timeline.

[8]共产党员网.沈跃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EB/OL].(2020-08-19)https://www.12371.cn/2020/08/19/ARTI1597806816826630.shtml.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变革与发展研究”(编号22STA029)和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青年项目“《民法典》视野下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研究”(编号1000-1082251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责任编辑:江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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