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执法检查,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下,各级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共同开展的一次“法律巡视”,目的在于推动法律的全面贯彻落实。为推动《固废法》在苏州市吴江区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就吴江区贯彻实施《固废法》的情况开展调研。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区政府统筹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固废法》,特别是在2020年修订后的《固废法》正式实施后,切实对照新标准、新规定、新要求,依法履职,狠抓重点,推动全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收集、处理和利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1. 《固废法》宣贯意识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普法宣传意识进一步增强,结合疫情期间相关管理要求,实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邀请专家、制作宣传手册、教学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贯工作。全区累计开展相关培训400余场,培训4万余人次,有效推动了《固废法》的全面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守法氛围。
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提升。近年来,吴江区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明显提升。全区危废集中处置能力达6.75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达31.2万吨/年,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500吨/天,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达80万吨/年,30万吨/年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待生活垃圾焚烧扩容项目建成投运后,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将达3000吨/天,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将达到1500吨/天。建立14个医疗废物临时集中点,辐射156家民营医疗机构和81家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
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全区危废申报企业数和申报量逐年增加,危废区内处置率提升至81.8%,进一步减少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风险,全面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任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指南(试行)》。建立互联网+医疗废物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医疗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全信息可追溯。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与收运全链条。稳步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分别达到99.84%、99.01%和88.79%。
4.固体废物执法监管态势保持高压。《固废法》实施以来,深入开展危险处置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61人次,检查企业754家次,排查并整治环境隐患2349个,危险废物处置领域风险防控水平显著提升。从严查处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有效震慑和打击固体废物污染违法行为,进一步保障了环境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贯彻实施《固废法》中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仍任重而道远,在一些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也要有充分认识并积极应对。
1.法律宣贯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固废法》专业性强,修订后执行时间还不长,宣贯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还不够,一些企业和公众对该法的知晓率还不高,一些相关职能部门对自身法定职责尚不够清晰,部门间职责边界有待进一步厘清,协同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2. 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的增量和存量长期居高不下,全区每年产生生活垃圾近70万吨,工业固废近110万吨,危险废物近16万吨,减量化和资源化成效不明显。一是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的规范性、组织度不够。一般工业垃圾收集、分拣、转运、利用、处置的体系不够清晰和完善,面对面广量大的产废单位,监管部门信息化技术手段亟需加强。二是危废管理需进一步延伸。当前规模企业危废监管比较到位,但大量小微企业危废处置不够规范,监管的有效覆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质的提升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力度稍显不足,一些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还不强,一些“三定一督”小区督导员履职能力不足,督导不够到位,执法工作受执法力量及时空限制,对居民违规投放行为难以及时、有效开展行政指导和处罚,《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确的惩罚机制难以落实到位。四是建筑垃圾处置尚不够规范。由于终端缺乏,行业部门难以有效开展路径指导和规范,施工单位在自行处置过程中,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尚未取得有效进展。
3. 危废收集运输仓储存在短板。现阶段,吴江区危险废物收运的监管体系、监管手段、行业规范化发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弱项,尤其在贮储仓库建设方面。很多企业由于空间限制或土地指标难以落实等原因,仓储建设出现违章搭建、贮储监管及后续处理不规范等情况。特别是部分产废量较少的小微型企业,未设置专门的危废贮存仓库或危废贮存场所不规范,缺少专人管理,存在污染风险和安全风险。
4.污染防治执法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固废涉及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城乡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进口废物、医疗废物等诸多领域,量大面广、来源复杂、流动性大、危害隐蔽,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种类多、专业性强,各级政府和生态环境、城管、商务、农业农村、卫健委等多个部门,都有监督管理法定责任。这对跨区域协同管理、多部门联合执法等监管执法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但目前部门之间工作合力不强,统一监管和协同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政府主导、行业主管、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的工作体系还未完全形成。固废专职管理人员少,面对面广量大的产废企业,尤其是大量中小工业企业,基层监管力量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监管的质效。
三、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建议
1. 提升污染防治全民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强化企业和个人污染防治的主体意识,加大固废污染典型案件的报道和曝光力度,严格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责任,为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 坚持固废系统治理观念。以系统思维凝聚合力,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协同,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治理协同,重点突出“减量化”,提倡企事业单位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统筹长远发展,推动固体废物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3. 努力补齐终端处置短板。大力扶持和培育相关环保企业,助力固废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化、无害化处理。严控工期,确保光大二期生活垃圾焚烧扩容处置项目按期达产。加快推进30万吨/年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加强规划引领,统筹落实消纳处置场所,建立完善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体系、其他大类垃圾处置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4. 提高固废治理能力水平。抓好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管工作,紧盯固废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关键环节,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督查力度。严格依法打击违法转移处置固体废物等行为,对群众举报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切实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健康。以底线思维定边界,用法律武器破解难点、堵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防止“企业得利、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现象发生。
(作者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江辰】